如此领导,我该怎么办?
我(财务科副职)和副院长检查劳动纪律,总务科科长不服,与我们发生争执,其妻(非我单位员工)甚至对我大打出手,院长当即召开会议对其做出处理,免其职一个月,扣发当月工资的一半。事情过去5个月,12月底,我作帐时,发现扣发的工资又如数补齐,我随问造工资者,说是院长的旨意。我问院长,任凭我指责,他无语,如此领导,我该怎么办?
你好! 其实我觉得你这样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因为做一个领导很不容易,他需要考虑和权衡很多问题,当年事情发生的时候,对他们的处理意见算是给了你面子和一个台阶,下了就行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何必还要一直耿耿于怀呢! 所以你应该对他多一些理解! 有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去看问题,就会是两种意见了! 祝你好运~
不管任何事情,科长的妻子动手打你都已经触犯你的人身权利,你完全可以寻求法律的途径解决。 后又如数补上,你就忍了吧,关系还不理解么。
答:(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