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所投保的应该是“子女教育、婚嫁保险”不是你所谓的“儿童养老金保险”,没有该保险。 保险责任为: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生存、保险人负有给付教育金的责任;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负有给付婚嫁金的责任;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伤残或身故,保险人负有给付医疗费用、部分或全部保险金的责任。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交费期内身故,保险人负有给付死亡保险金的责任。 以上四项保险责任,保险人对第三、四项普遍负责,对第一、二项,根据投保时的约定,可以都负责,也可以只负责其中的一项而对另一项不负责。 在保险有效期内和保险期满时,根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约定,被保险人年龄15至17岁,给付高中教育金;18至21岁,给付大学教育金;22岁保险期满时给付婚嫁金。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领取保险金时,必须出示保险单证及必要证件,经保险人核实后,即按约定的数额给付。 根据《保险法》27条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这个险种是在97年底前停的,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保险公司保费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银发1997 465号规定停售。但对在有效期内的生效保单,保险公司有义务给付保险金。如你是在94年投保的当时还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快去国寿办理吧。 。
你好,您可以去当地的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省市级分支机构咨询一下,我们西安现在这一部分的老业务(96年前)基本上都在统一的一个地点办理缴费和领款业务,别的机构都是不再办理96年前业务缴费和领款。 另外您的红皮本就是很重要的原始单证,妥为保管,建议您尽快联系办理,这部分钱放在保险公司是不计利息的。
险种停了并不代表保险无效了.要是那样,社会不就乱了吗? 自从有保险的那一天开始,陆续就有N多个险种停售,只能说明——你要是想再买这个已经停了的险种是无法买的。而已经买了这种保险的人,会一直享有保险的保障直至保险到期为至。 如果你真的有保单,当然可以告保险公司了。 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出现的。有保监会管理保险公司呢。 还是去保险公司去问一下吧。拿着你的所有单据及保单等。
停了险种,与要不要到钱是两回事. 每一年,中国都会有一些险种要停. 但你买了之后,保险保障还在,只要国家还在,就能享受到相应的保障了,不用担心.保存好你的单据啊.
你就去营业部领就可以了 之所以停估计都是你的收益率太高
怎么可能没地方领呢 只要是能领钱的话你就去营业部领就可以了 它之所以停估计都是你的收益率太高 这种保险要还做下去保险公司不亏死啊
到你买保险的地方的中国人寿营销点查看你的保单状态,如果该领钱了,你带着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如果他不给,区法院告他,你100%会赢。补充两句,保险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险种停了只是不能再买,而买过的则在合同有效期内是有效的。 先找保险公司,不行再找法院
如果说险种停了你就告它保护好当初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