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一个装饰画,或者一个摆件,精致些的,符合你表哥的审美情趣和品味,虽然钱不会太多,但能表明自己是用了心的,应当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可以,物业费主要是公共部分的维护保养清洁费用,反而不包括家里,虽然你没住但小区任何公共部分都有你一份.所以要交.但空置房可以打个折扣,有的地方只交50%,有的只交70%.
当前最关键的是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是否已经在当地的房管局登记备案?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别人就无法拿去抵押,也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最好联合业主共同投诉开发商,首先查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具体原因,一般是开发商欠交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房子有问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比如消防不合格)、土地或者在建工程已经抵押等几种问题。
并没有什么相关的条款,只不过是现在很多人会拖欠物业费,所以现在很多物业公司都是在一开始买房时收的,不属于合理,但也并不合法,你们可以找物业协商或找业主委员会帮忙.
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签的?如果是交房验收了,那你必须要交物业管理费的。但这不能让开发商作为不交管理费就不给水电的理由。联合其他业主和他们评理。
千万别买.以后说不上出什麽问题.再看看别处的房子.不能就这一处房子吧.
在我国目前的国有及集体两种土地所有制下,集体土地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相应地,国务院曾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是不能买卖,其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近来虽不明着提可风险仍旧很大. 因此,如果你花了大笔钱买房,建立你解除合同,要回购房款,甚至可以打官司; 如果你有钱,和村里搞好关系也能长期住下去,但遇有征地拆迁又得送礼,否则同样没法赔. 你自己看吧!我国的集体土地流转改革都在干,但没有法律撑腰,前景不明朗,涉足千万要小心.
这些问题都不属于很严重,完全没有必要打官司,自己在装修时完全可以解决,因为就是你完全有理,肯定必胜,打官司也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和时间、精力,因此赶紧收拾好、尽快经营或者出租才是硬道理。找开发商,把他们臭骂一顿解解气也就完了,没必要纠缠,因为对于商业用房,时间就是金钱。
你好!在我们这电梯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新房交房后,不入住,也是要交的!因为物业不是为一家服务的,但是可以打折,就象你说的物业费可以打对折!
我家以前也拆迁的,是看动迁协议书的 你好!这是按你缴纳房屋契税发票上的时间计算的,不是按产证日期计算了!不满5年还要交出售房价5.5%的营业税,满5年也不用交
如果房子已经验收完毕,并通知你去拿钥匙办交房手续就应该开始交物业费了,不过如果你没去拿钥匙办手续可以和物业协商要求减少物业费用,缴一半或是更少。
你好!物业过户,只要就是到物业去把原户主的名字给成你的!其实,说穿了办不办都可以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只要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房产就是你所有的了!物业的更名,现在你没产证,可以在去房产局办理了过户后,你和原业主一起先去物业和他们说明下情况,(原业主现在不在这个城市了)一般物业凭你们的买卖合同,房产局的受理单,在这类情况下,也是可以帮你办理改名的!你们可以去和物业协商的!或者让原业主写个委托书给你,到时侯你自己带着产证去办理!物业是可以变通的!
小彩菜:你好! 你没有房产证,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除了都市居士讲的无法进行买卖手续外,也无法抵押,无法办理继承,一旦拆迁产权认定就有问题,一旦有纠纷也不能得到法律保障。
你好!建议不要购买!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第一,对方的房产还没有交房,没有拿到房地产权证,不具备买卖过户的条件,现在买给你是违规操作!!第二,你现在购买了,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过户的,要等卖家交房后,办理的房地产权才可以和你办理过户,在这其间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如:因开发商原因,造成延期交房,使你们的交易时间也要延后,或者交房后无法办出产权证,这些风险也就无形之中转移到你的身上!还有如果在这其间,房价大涨,卖家毁约不卖了,你们之间到时候虽然后协议,但是协议只说明你有购买的意向,支付过钱,但产权在没过户前还是卖家的!到时候你最多拿回原来付的钱,但你的时间等都没浪费了,得不偿失! 你可以在爱问房地产栏目的提问里看下,前几天的,象购买这类房产,发生纠纷无法解决的朋友大有人在,希望楼主三思!(
你好!你要看下你们之间的租房合同是如何签定的!一般如果你在租期内,因为个人原因不租了,后几个月的房租是退还的,但你支付的压金是作为违约金给房东的! 另外,你说的合同里有约定有洗衣机,加50元的,目前在你的租用期内没有享有这个洗衣机,那这个费用应该退还给你! 大家按合同约定办理就可以了!
你好:<br/>根据您的描述和法律规定,两种选择你可以选择其一,利弊得失你可以做个衡量。
提醒你把合同看一下,合同上正常会约定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逾期交付的问题:“一般以三个月为限,不超过三个月的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超过三个月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退款并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的,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一个是产权登记的问题,一般是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开发商必须具备办理好房屋产权交付的所有手续,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br/><br/>基本应该上按合同办事没问题,有理有据的。
房地产开发成本分为拿地成本,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三大类。对于公配及地下人防等公配设施应按31号文件规定,按可售面积进行分摊,当然前提是人防车库物权归全体业主的。 关于竣工结算书的内容问题:竣工结算书,是指一个单位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以表达该项工程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结算书应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应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包括工程价款、工期、质量标准等)。 地基承重力的费用应在开发成本建筑费用中核算。
当然由开发商支付了<br/>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文件的规定:<br/>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一栋28层的楼 按正常施工 18个月足够了(施工期) 但是影响工期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情况。 还有就是,15栋楼不见得同时开槽 同时进场。一般的开发工程 都选择分期兴建。这样有利于资金回笼。
你可以去规划部门咨询他们建设有没有规划,如果没有可以举报他们<br/>城管、规划、土地等部门都可以举报
首先你得知道你单位家属楼是否属于福利分房?你了解现在业主和单位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吗?一般来讲单位都是有优先回够权的。<br/>一楼说的办法其实也是可行的,只是希望你能够更多的了解以下详情。最好请一律师,做个律师见证
根据国家强制性规范GB50368_2005《住宅建筑规范》11.0.1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1.房屋竣工价值<br/>是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价值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暖、卫等附<br/>属工程的建造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br/>2.竣工产值<br/>竣工产值指以货币表现得建筑生产所形成的成品的价值。
不动产以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无房产证即代表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购买存在极大风险,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1、竣工备案表上面有具体验收的日期,可以作为竣工的证明;2、开发商必须用挂号信的方式书面通知业主交房,挂号信和收房通知的日期必须在竣工日期之后;3、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合理延期,比如气象原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必须有当地气象部门的证明。 一般情况不用通过诉讼,正规的开发商会直接从尾款里面扣除违约金的。只有遇到比较恶劣的开发商而且违约金数额较大才需要诉讼。
、对方是否已经将房款全额付清? 2、现在的二手房的征税比较重,费用由谁出应该在协议中特别指出; 3、其他的应该没有大问题,当初我买房子的时候也是这
关于是否通过验收,可以挂电话给福州房管处或者建设局。一般如果是获得了验收,不会一直拖着不交房,否则,自己都浪费时间,不如早些交房再去开发新的商住房。 -,'''╭⌒╮⌒╮. ╱????''.''. 爱问才知道,不问不知道! ︱田︱田田| '',,.爱问就会红,敢答才会赢! ╬╬╬╬╬╬╬╬╬╬╬╬╬╬╬╬╬╬
当然可以。因为延期交房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可以要求赔偿。但是有些开发商故意拖延,因为房价逐渐上涨,他们即使退房交违约金,也能盈利,所以他们不怕
就您所述之情况应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但该质量问题是否达到退房的条件需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及该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影响该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但一般而言是采取退回原房屋价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您一定损失的处理方式来进行。
但凡交付都有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质检站不可能让他交付,也不会到你手里,顶多延期交付.没交付前的房屋质量开发商没有义务对个人解释.如果交房有一定的质量瑕疵,开发商负责承认错误,你直接找他就是了
没通过竣工验收,按规定是不容许房屋交付使用的,更别提办理房产证了。 最常见的,每售楼部都要求挂,2001年立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0条里就有规定。
开发商应该拿出综合验收备案表,上面有监理公司的章,因为现在国家规定开发商必须由监理公司来全程监督施工过程,从基础开始、主体、直到装修,以及使用的材料,而不是只有最后验收。房子的质量好坏不能光看有没有验收,要看施工单位是不是正规,使用的主材(水泥、钢材)是不是正规厂家。
你几乎没有胜诉可能。 房产已经作为抵押物,那么说明当初办理房产证时候的程序是合法的,如果贷款是违法的,那么就有骗贷嫌疑,这就不再是经济纠纷,而是金融诈骗。 所以,先起诉是没有什么胜算的。 由于你给出的可以参考的资料以及整个过程的具体资料很少,所以,建议还是找专业的律师详细咨询。
房屋要通过验收才可以交给业主使用的,不需要业主自己来验收,把合同看仔细一点。
这种情况很普遍,就是施工单位没有文明施工,工人到处大小便,正规的大型建筑公司都会对工人或者工头罚款,杜绝这种现象。 这个不是质量问题,因此不能够算不合格。另外合格不合格不是由业主说了算,是由监理公司决定。 业主只能要求整改,要求打扫卫生,把开发商臭骂一顿,因为装修时有可能又弄脏了,有的装修工人就住在业主的住宅。
1.商品房交付是实物交付,一般所说的“交钥匙”,只要买受人占有了房屋,视为以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同有多种形式,按合同法所说“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所以法官是有依据的。 3. 开发商这种行为要罚款,但怎么具体执行,要依靠当地主管部门,而且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应该视具体情况为适当给予你赔偿。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这事不能算完,可以考虑继续上诉,而且由于该房一直没验收合格,肯办理不了产权证,看看买卖合同中关于这点的违约规定,准备上诉。
契税:成交价的1.5% 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测绘费:各区不同,一般不会超过200 工本费:5 维修基金40*面积 评估费:500(最多) 律师费:300(深发没有) 保险费:评估价*保险费率 抵押登记:100(最多)
开发商需提供"三书一表",即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登记备案表、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验收合格证书。此外还应该提供房管局对小区单位面积实测后出具的“房屋面积测量报告”,根据该报告进行合同面积补差;楼梯出现裂缝说明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和是否现浇没有关系,请相关单位来进行责任鉴定.
确实没有这样的法律,因为只有全国人大批准的才叫法律,只有部门比如建设部规定,商品房应该具备这个备案表才可以交房。
胖哥哥 :你好! 预售商品房的钱必须专款专用。开发商把钱挪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不力!应该向当地政府投诉开发商和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补救,并对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理。
1.入住时应从哪些方面验收房子? 购房者先要尽快进行入住房屋的合同对照、现场勘察等检查工作,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入住房屋是否为所购买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重新核对,做出说明。 二、在房屋质量检查方面,看发展商有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其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其次,观察房屋外墙、地面有无异样。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开发商(卖方)反映,待维修后方能入住。 三、装修、设备方面要仔细清点。按购房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购房者可按清单内容进行清点,检查其是否齐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必须要求尽快维修、配齐。 四、查看一下公共设备。对电梯、消防设备、燃气、暖气、小区环境、停车场、电视接收系统、保安系统等进行检查。 五、对房屋结构、面积进行核查。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是与发展商签订一份《交屋看房记录表》(或称《物业交付核验单》)。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交屋看房记录表》最好自己也要留一份,同时对房屋拍照记录。有的购房者总是以口头来往,这样就会很被动;有人习惯以电话联系,这对于购房时与发展商就有关事宜接治、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也是不可取的。 有关专家介绍了几点检查房屋质量的具体方法: 看有无裂缝。先看地面和顶棚上是否有裂缝,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有结构性隐患,绝不能买。 看内墙面上和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对室内装潢将带不利影响。 看卫生器具,包括浴缸、抽水马桶、洗脸池等是否有渗漏现象。放一点水,仔细观察,一试便知。 在卫生间和阳台两处浇点水,注意看卫生间和阳台上的水能否顺利向出水口流出,看底下的邻居家是否漏水,看自己家卫生间、厨房的管道接缝口是否渗漏。如果是,那么其房屋质量就值得推敲。另外,注意试试门、窗是否安得合适,开关是否自如。 选择顶层的购房者还应观察一下屋顶是否渗漏,这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比较普遍,应格外注意。重点观察墙角是否有发黄的痕迹,还应注意观察卫生间管道与顶部的接缝处是否渗漏。 2.怎样鉴别商品房质量? 鉴别商品房质量最好采用六看: 一是雨天看。经雨水淋后的房屋、哪里漏雨、渗水,一览无余。 二是看墙角。墙面的平整光滑与否是显而易见的,要看最容易出问题的墙角是否平整、有无龟裂、渗水。 三是看做工。装潢的质量主要表现在每个接点、窗沿、墙角、天花板等等,要看做工是否精细,这些皆是购房时讨价还价的筹码。 四是看窗外。要把窗户打开,看窗外通风、采风、排气是否有障碍物。 五是看楼梯。如系高层建筑,在看电梯的同时,要注意看楼梯(安全梯)是否畅通无阻。要知道如发生大火,楼梯是唯一的逃生之路。 六是看厨卫。厨房、卫生间是家庭居室的内部器官,水、电、气系统都在这里,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要格外重视。 除以上“六看”外,鉴别商品房质量优劣,还要看其设计水平的高低。一个优秀的设计,不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还要看其是否做到充分合理地利用平面空间,使用率是否达到了75%以上,内部布局是否考虑到了今后家庭人口的变化,有没有更多的壁柜、吊柜,房间内电源插座是否充足等等。 总之,购房前,应该仔细研究发展商提供的设计图低。如果是现房,就要去房间内认真观察,千万不要只看样板房。结构工程质量是商品房质量中最关键也是最不易了解的部分。购房前务必要求发展商出具《建筑工程质量合格书》,如有必要,还可以检查一下发证书的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具备资格。与此同时,还要与发展商明确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以防患于未然。
两书不是在房管局存放,一般的城市都是在建委购买格式文本,开发商配图、填写内容、盖章。验收的表格由监理公司填写、然后由开发商、施工单位、建筑质量监督站、消防队、人防办盖章,和房管局没有任何关系。 开发商如果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就说明尚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应该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