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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买房给儿子,但有关协议是父亲名字,请问房产证该谁为户主?

父亲买房给儿子,但有关协议是父亲名字,请问房产证该谁为户主?

  我家是九七年拆迁户,九九年入住新房,到现在由于开发商原因未办房产证.有关协议包括拆迁,交款等都是父亲的名字,其中另有公房买断也是父亲名下.但该房是给我的.我想房产证直接办成我的名字,不交过户费等,因为我觉得房子并未完成交易,不应该收过户费等,请问我可以直接办成我的名下吗?
  另外,新物权法将规定按件收费,而非按面积等,请问这样是否会减少一大笔不动产交易费用?如果是,那能等到新物权法出台后再办证吗?

全部答案

  • 你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在办理房产权证时的户主名更改事项。 一、这在房产登记未正式进入当地房产局房产权登记交易处的办理程序时,属于更正事项的范畴内,而不是办理房产权过户手续。 二、如果所购房屋还处在办产权证阶段,按程序而言,此类的手续资料还仍然处在开发商与房产局之间。这样就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帮助进行更名,关键是在开发商上交的房产权登记表中的户主栏进行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世界有些事情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事在人为了。如果你想要办好更改手续,就须使小钱来办大事。 我有个朋友也曾办过这类似在房产权证(还未填写权证本前)更名事情,只是通过私交关系(吃请)就搞定,根本不须什么更改费。你可以先找开发商公司中的具体办此事的办事员咨询,摸清了目前办证的进程到何种程度以及态度后,再考虑对策,尽量花较少的钱来办成此事。办这种事,不花钱是不行的,少花钱是能够的。 供你参考。祝你顺利并且成功。

    你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在办理房产权证时的户主名更改事项。 一、这在房产登记未正式进入当地房产局房产权登记交易处的办理程序时,属于更正事项的范畴内,而不是办理房产权过户手续。 二、如果所购房屋还处在办产权证阶段,按程序而言,此类的手续资料还仍然处在开发商与房产局之间。这样就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帮助进行更名,关键是在开发商上交的房产权登记表中的户主栏进行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世界有些事情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事在人为了。如果你想要办好更改手续,就须使小钱来办大事。 我有个朋友也曾办过这类似在房产权证(还未填写权证本前)更名事情,只是通过私交关系(吃请)就搞定,根本不须什么更改费。你可以先找开发商公司中的具体办此事的办事员咨询,摸清了目前办证的进程到何种程度以及态度后,再考虑对策,尽量花较少的钱来办成此事。办这种事,不花钱是不行的,少花钱是能够的。 供你参考。祝你顺利并且成功。收起

    谭***

    2007-03-16 19:44:31

  • 根据我上课时,所学得房产证该属于父亲

    根据我上课时,所学得房产证该属于父亲收起

    小***

    2007-03-17 11:32:55

  • 房屋交易1999年已经实际完成,没有完成的是产权登记。在登记前应当是可以变更的,签订变更协议就可以了,登记时可以直接办成你的名字。产权登记(变更)费用并不高,民间的所谓“过户费”,实际上很大部分是交易契税,父子间的协议变更是一种特殊的赠予交易,虽然不涉及金钱,也需要按照市场价计算契税,那是免不了的。

    房屋交易1999年已经实际完成,没有完成的是产权登记。在登记前应当是可以变更的,签订变更协议就可以了,登记时可以直接办成你的名字。产权登记(变更)费用并不高,民间的所谓“过户费”,实际上很大部分是交易契税,父子间的协议变更是一种特殊的赠予交易,虽然不涉及金钱,也需要按照市场价计算契税,那是免不了的。收起

    l***

    2007-03-16 13:58:07

缴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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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准备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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