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br/>(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br/>(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br/>(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br/>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br/>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br/>你这种情况理论上是不可以继续购买经适房了,因为你已经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即使现在把经适房买了,政府核查的时候按规定应该要退给政府。
能理解你的痛苦 你可以和女友谈谈 他如果真的爱你 是不会任他家人摆布你的 就看现在这样子 你将来和他结了婚 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得 你能放弃男人的自尊么?他们家那么看重钱 以后结了婚说不定会经常拿出来念叨 你能受得了么?除非你和女友的感情很好 可以抵住那些外来的因素
不可以。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严格限制,必须满5年后才可以出售
您好,如果是为了贷款,那么早的话是等贷款审批好后,如果是为了限购,那么要等过完户后
因为你还有其它贷款存在,所以制定还贷能力系数,可以限制部分借款人因每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比例过高而无力偿还产生逾期贷款的风险发生。<br/>若目前身不在贷款中,那么就不用拨少那4000.<br/>[(10000 1400)X0.4-0]x270=1231200<br/>这方面不好回答,通常贷款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有的可以做做擦边球。擦边球有点违规的,所以不方便回答。具体的这方面要跟售楼方谈,他们专业。
现在衙门口五环边上那盖的是两限房吧 等信息吧 如果是排号的话 到你了会给电话通知吧
你的作法违反学校的规定,不好处理。如果该老师自愿将购买权让给你,建议你通过学校将购买人由那位老师变更为你。
你可以向地税局申请查看你的税金缴纳情况及纳税详情,查看税务系统中你的工资情况。如果登记有误,你可以持你的工资单,要求税务机关变更你的纳税数额及向经适房主管部门上传的工资情况。如果税务机关拒不变更,你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没有转按揭这种业务了<br/>把他的贷款给结了,再去申请贷款,再过户,流程中介知道。 <br/>如果没钱结案,最好想办法两家人借也要借点,这边贷款下来之后就可以还了,不然不保险。<br/>有法律效应,只有是成年人在理智情况下签的。关键是没保障,时间太长,不确定因素太多了。<br/>如有帮助,请采纳!<br/>不是这样, 先签合同 然后借钱把按揭了,然后你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贷款审批通过之后去过户,过户后银行放尾款,你再拿尾款去把借的钱还了。 是房屋按揭贷款,不是抵押贷款哈。
你问她 要是没房就不结婚了么?她到底是跟你结婚啊?还是跟房子结婚?要人还是要房子叫他选择一个~实在不行成的话就分吧~这样的女的 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剩下的 我不说什么了 你懂的~!!!!!!!!!!!!!!!!!!!!
当然是一次付清,按接会多付很多钱.如果你选择的小区物业管理好的话,不管哪种方式都会给你解决问题;如果物业不好的话,就算你是按接也不会给你解决的及时.
你好,合同有效。我认为卖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欢迎联系。
如果法院这样判决的,就有误了。<br/>黄老伯的女儿在“九十年代初,女儿因为结婚将户口迁出。外孙出生后,由于报读就学的原因,女儿又将户口迁回这套房屋”,这一事实说明,她当时只在此寄居,不是共有人。并且,该是原产权单位卖给黄老伯的,产权人登记为黄老伯一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的产权以产权登记为准,这房从法律上应该是黄老伯的。更准确地说,由于这房是在黄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黄老伯和他的妻子的。<br/>如果法院这样判决的,就有误了。如果该判决刚刚下来还在十五日的上诉期限内,黄老伯应该提出上诉。如果已经生效,则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向法院提出申诉。黄老伯的妻子,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就该房产权问题提起诉讼。
问题是你是否能证明该出资是你老公的出资(亦即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出资),若能证明,则该出资若是赠予的话,你可主张撤销,若是供货的话,你可主张对方偿还,或提供担保。
可以过户。 <br/>但贷款的房子过户 一般是要结清银行贷款才能过户。。成都的银行还没实行转按揭。。但听说一些商业银行(除4大行)在做类似转按揭的。你可以问问。。<br/>如果是你们的爸,可以看情况 在产权证上增加共有人就行了撒。始终是一家人的嘛。。<br/>腾讯蓝房网成都站编辑 沉默味道 为你解答
首先说,购置和继承是两个概念。禁止拥有是一个伪命题,不存在这种说法。<br/> 其次,法律一般不追究朔及(在诉讼期限内除外和规定除外),所以可以继续拥有,除非你被查出来是非法拥有或者你的所有权同他人所有权有冲突。<br/> 最后,目前中国对继承还没有纳税,所以城镇居民继承宅基地目前不纳税。但是不能保证以后没有相关的立法。同理,目前没有因继承而二次缴纳宅基地使用费,以后若有相关立法,以后再说。
首先说,购置和继承是两个概念。禁止拥有是一个伪命题,不存在这种说法。<br/> 其次,法律一般不追究朔及(在诉讼期限内除外和规定除外),所以可以继续拥有,除非你被查出来是非法拥有或者你的所有权同他人所有权有冲突。<br/> 最后,目前中国对继承还没有纳税,所以城镇居民继承宅基地目前不纳税。但是不能保证以后没有相关的立法。同理,目前没有因继承而二次缴纳宅基地使用费,以后若有相关立法,以后再说。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些委托书办理就可以,但是需要把你的身份证给受托人。 或者办理委托公证
不需要贷款,可以直接将公积金支取出来买房,具有完全产权,购房后即可办理房产证(注意:买二手房要有原房产证,一手房要现房,期房要等到房屋交付后才能办证),同时也可随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前提条件就是要付清贷款,你可以找专门的融资的公司,问一下中介,他们应该知道的!
下面这位名为“太子龙”的网友提供的样本就不错,不过最好在补充协议里注明: 1、公共维修基金随房转移; 2、此房屋过户前的物业、供暖、燃气以及水、电、有线电视费用由原业主负责结算清楚; 3、甲方负责在过户前/后负责将户口迁出此房屋; 4、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 5、双方约定一个最迟的过户时间以防止拖延过户的行为; 6、出售方须保证此房产物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出售行为以经征得共有人(包括配偶)的同意。 7、如因国家政策原因致使该房产无法过户交易,则出售方须将购买方所交付的款项如数退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大体就是这些,其他的就要看你们双方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约定了
北京市各个区县的土地局都有评估价格,报税的时候不能低于这个评估指导价格,不过这个指导价要低于市场价。 契税: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格或者指导价的1.5%征收,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格或者指导价的3%征收
这个问题就是我提的,北京的房地产市场由于地域的性质以及强劲的需求推动连年上涨,单以二级市场(二手房)举例说明:在2000年,如果在团结湖一带买一套60米的小2居大概也就24万左右,现在想在团结湖买到这么大的房子就要40万出头。 这只是一个例子,北京的二级市场也就是2000年才开放的,2000年的交易量也就5000套左右,而今年预计在70000套左右。说明需求在持续增长。 这次税费政策对于北京丝毫没有影响,不仅没有压低房价,甚至还出现了房价“报复性增长”,就是大批业主将税费加到房价里,在近期出现了一个房价上涨的小高潮。这业税名北京的投机购房者很少,市场没有水分可挤。 绝大多数的人只要加以分析,都会很清楚的看出房地产,至少是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在若干年内只能升、不能降,但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寄望于所谓的“房价下跌”呢?
按照正常的交易过户办理。 契税1.5% 印花税0.005% 如果是房改房还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北京市是)15.6元/建筑面积(平米)。 直系亲属之间过户,不涉及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再上市出售时也不涉及这部分费用。 手续方面:父亲持房产证原件、原购房协议、身份证,儿子持身份证到土地局直接办理就可以,各个区县的手续有所不同
赠与房产也要交纳相关的税费的,包括契税,其税费标准同二手房买卖一样.国家契税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七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第十三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财政部根据本条例制定细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
可以如此操作。因为国内银行现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按揭业务。很多有担保资格的经纪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就开展了类似我爱我家这样的业务。
这种办法是可行的。 但是你不用把全部款项一次给付我爱我家,而是只将提前还款的那一部分提前给付就可以,剩余部分在过户当天给付。 我爱我家的操作周期有点长,一般情况下,原来的业主只要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那么到了还款日交付款项之后几个工作日房产就可以解除抵押,对于处于按揭中的房产很多都是这样操作的,谁让国内的银行没有真正意义的“转按揭”业务呢。
1、印花税是成交价的万分之五(0.005%); 2、图表费应该是没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目; 3、凭本人(原产权人)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复印件; 4、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房地产产品在每次交易过户时都需要缴纳契税。
首先要确定是不是在已经居住满5年。 如果不满5年的话,即使过户给你哥也需要你哥哥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如果不符合的话土地局是不允许过户的。 公证的问题,它是不能对抗过户的。最好还是过户。
如果已经张贴拆迁公告那么最好谨慎,这种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完成使用权过户
买房子是人生除婚姻外的头等大事啊,不要轻率的决定,而且是扯了这样的问题呢. 至于房约,只有原有的才有法律效力,你们之间私下的约定虽然并不一定会带给你麻烦,但没有法律效力,只是在你们之间形成的一种意识效果!一旦出现问题,它将不受任何保护.所以,不要认为朋友之间的面子就大意做事,为后果考虑. 好吧,你最好去找个律师到公证处做个书面的约定,这样对大家都好啊.花不多的钱,办方心事儿,不是更好吗? 希望早日解决问题!
镇江的市中心在大市口,没必要分清哪个区的,毕竟只是个中孝城市。中心区新楼盘房价大约在1.5万左右。 其实没必要买在市中心,因为城市小,交通相对通畅,买在城郊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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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公布在涨就不希奇了。房子不在老百姓手头,房价永远涨。特色问题!
房价肯定还会长。 地皮越来越少,二环以内3500-4000元,二环以外也2500以上了。三环(石环)要是通了车,三环以内价格不会下落。 不过也有好消息,政府明年可能会大力发展小户型房,2007年应该是买房的好机会。如果是年轻人,不要过于讲究一步到位;其次,也可以买的稍微远一点,空气好也不太贵,省下来的钱买量小车也是不错的选择。
从房子交付给你的那天起,你现在当然要交服务费了
如果08年以后北京不在是首都, 如果08年以后人们都不向往大都市的生活, 如果08年以后中国人口负增长的比率非常大 如果08年以后人民币大幅度增值 如果08年以后..... 房价会降... 楼上的人说的对,工资永远涨不过房价的!
1、留存关于当时房价中含车库的任何证据。 2、高知中介你将到房产局举报他违规销售欺瞒消费者。停他执照。 3、看你是按揭的话通知银行停止放款,,并发一封书面函给银行和中介,他们拿不到钱当然不会和你搞了 。
领房产证是按总房价的百分之多少比例算得? 这个每个城市不一样啊,大多城市契税小于144的2%,大于4% 维修基金多层2%,小高,高层3% 具体你要问一下的,不是全国统一的 哈哈你问南京的问对人了. 你的房子契税加维修基金工4%,再加印花,工本几百块搞的定的.
xwsllp:你好! 一般而言,房屋是否有投资价值有以下几种因素: 1.地段。 买住宅讲究“地段、地段、还是地段”,买商铺就更讲究地段了。 商铺的地段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成熟的中央商务圈——城市中经济活动最活跃的地区。这样的地区往往人气最旺,最有活力,租赁需求也最大。第二类是成型中的商圈,多邻近大型的住宅区或就业中心区(能吸收大量就业人口的商务办公楼群或经济开发区)且网络发达的地区。网络发达包括交通、通讯、基础设施的管线网络的发达。发达的网络意味着人们可支配的资源的增加。第三类是住宅小区内部配套种类齐全。配套齐全就增加了人们可支配的资源量和可选择性。后两类应是一般投资人的投资重点。 一般来说,就业中心区为住宅区提供了需求市场,住宅区为就业中心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这很难说清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但只要有了“鸡”和“蛋”,商铺就进入了迅猛的“拉升期”。而商铺的兴起,将启动住宅与就业的二度兴旺,特别是新建楼盘的品质和价位会有明显的提高,这反过来又会令商铺的增值更为可观。 若投资小区内的商铺则需要比较慎重,一方面是人流有限,另一方面,住户在小区内消费仅仅为图个便利,而难有持续的、大宗的消费,在小区内投资商铺,一般需小区有较大的规模,或者是开放式小区,且有宽敞的街区道路。 2.环境。 环境包括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经济环境,任何环境条件的改善都会使房产升值。生态环境要看有无空气、水流等公害污染及污染程度等,如果小区开辟大量的绿地或园林,这样的小区就可因局部区域绿地的变化而使气候有所改善。在购房时,要重视城市规划的指导功能,尽量避免选择坐落在工业区的住宅。每一个社区都有自己的背景,特别是文化背景。在知识经济时代,文化层次越高的社区,房产越具增值的潜力。比如外国人喜欢聚居在使馆区周围的住宅,其外国文化背景使得使馆区周围的外销公寓很受青睐。 商铺投资时对商业氛围有很高的需求,当周边的商业环境已构成成熟商圈时,店铺的升值是毫无疑问的。有时投资者自己不经营商铺,但需从经营者的角度考虑,如经营餐饮,则需较宽敞的空间,以容得多张餐桌;用作超市需250—700平方米,便利店不超过 80平方米。 3.建筑品质。 除了地段、环境这些因素外,建筑物本身的质量及品质也极其重要。建筑的品质应包括建筑的耐用性、适宜性、可观赏性等。 第一,有投资价值的物业要具备耐用性。耐用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物业的材质首先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简单地说就是使用的要是真材实料,要越经久耐用越好。(2)物业制造工艺要精细。在建筑施工和安装过程中要精心施工,注重细微的质量。(3)物业的设备也要耐用和有效率。(4)有良好的物业管理,它相当于对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的支持系统。 第二,有投资价值的物业一定要具备适宜性。即要适于人们居住和使用,符合人的活动和行为。这就要求, (1)物业的功能空间布置的顺序要合于人的行为习惯。(2)功能空间和用具要符合人们活动舒适性的要求。(3)要有良好的通风采光,这才有益于保证使用者的良好的生存状态。(4)要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引人人文或自然景观,以满足人的心理需求。(5)要尽可能地拓展空间的可达性,即对外交通、交流的网络的通畅。 第三,有投资价值的物业还要具备可更动性。要给人们行为方式的改变留下余地,室内的间隔是可拆改的,功能空间的位置是可调整重新组合的。可更动性不仅是人们的行为方式的要求,而且可适用于多种人的行为模式,也是出租型物业必备的条件。 第四,有投资价值的物业是要有可观赏性的,也就是说要有审美价值,有精神和有灵性的。因为物业是人活动的载体,它反映人的价值取向甚至信仰。当然现代人们的审美标准是多元的。所以物业的风格和品味也是形态各异的。然而在诸多风格中,能够形成一种主旋律,得到多数人推崇的才是有投资价值的。划时代的建筑应该是最有市场价值的。人们珍视历史就不会忘记时代的建筑。划时代的建筑里所包含的精神就是所谓时代精神。 4.产权状况。 拟投资的住宅、商铺,其产权一定要合法、有效、手续齐全,无任何法律纠纷和经济纠纷。否则购买后,后果不堪设想。在中国的众多老城市里,许多房屋产权手续不清,很难理顺,在办理转为商品房上市的手续时,难度很大。投资这类物业时要考虑相关的风险,弄清有无银行抵押或是否已出租。产权的年期与法定房屋的功能也很重要,有的房屋位置虽然很好,但是其土地使用剩余年期已经很短了。投资这类房地产时,就应考虑其剩余使用年期内的价值与将来顺延或重新确定的可能性。有的房屋法定使用功能为住宅,但是转让时已作商场使用,而投资购买时是不能按照商业用房来购置的。 5.价值分析。 即对投资者拟购房地产的现时市场价值进行估价。 首先,选择一家品牌好、信誉好、客源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因为规范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纪公司大多有一套固定的房产评估系统。房地产的估价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等,不同的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最常用的是市场比较法、成本法。 在对拟投资购买房地产进行现时市场估价时,应当立足于市场,深入调查了解市场目前所能接受的价格底线在哪里。运用评估方法评估出来的理论价格与现时市值,并非完全能代表其市场价格。房地产经纪人在运用评估方法进行估价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市场的最大可变因素。 房地产买卖投资赚取的是未来的收益,在投资购买某项房地产时,对未来市场价格走势的预测判断尤为重要。 6.房地产市场供需分析。 房地产买卖投资大多数是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时候才去投资,如果市场已经供过于求,投资者还要去投资,就应当格外小心。这时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价格很低,将来升值空间大;二是作长线投资。否则很容易被套住,短期内解不了套。如果价格过高,未来升值空间不大,是不能投资的。 在进行房地产买卖投资分析时,应考虑市场供需变化。但分析市场供需时,不能只从数据上去分析,还应当结合影响供需关系变化的各种因素分析,因为有时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都只是暂时的现象,而隐藏在这些后面的,则可能是另一种将会出现的相反的现象。有些投资者习惯于惯性思维,未能从逆向思维的角度去分析,其结果经常使自己陷进去,以至投资失败。
按照今年国家的统计表明.全国的房地产涨幅近10%.几个城市还比这要高,这说明房地产的发展还有利益可图.所以这个比例还是可买的.在我们这里还有30倍的房是争着买的呢!
看看你周围的失业率上升,许多人的收入下降,物价上涨过快,问题就要出现了. 房价只要中国的经济不衰退,跌的可能性比较少.
金地利广场 物业类别: 高尚住宅 建筑类别: 小高层、高层、精致装修 开 发 商: 全益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售楼电话: 0769-83939999 均 价: 3500元/平方米 物业地址: 常平镇常平镇木仑村 详情你可以电话咨询一下。
我前几天贷款,抵押房产里刚好有一处是帅府园的.评估公司给评了4219元/平米.在这个价格上上浮500,基本就是市场价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