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你这种情况理论上是不可以继续购买经适房了,因为你已经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即使现在把经适房买了,政府核查的时候按规定应该要退给政府。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你这种情况理论上是不可以继续购买经适房了,因为你已经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即使现在把经适房买了,政府核查的时候按规定应该要退给政府。收起
如可以保证以后的工作比较稳定的话,要以多交首付,把利息降低,但像你们这样倾其所有,我觉得不行。手上怎么也要有个3、4万的备用金以防“万一”,这个万一有时候是很重要的。 我觉得你们还是交12万首付就可以了,因为房屋总价不高,可以在以后存款多的情况下提前还款。 本息还是本金的话。我看就选 本息,每月一样,本金前期压力太大。
452148248加这个QQ吧,这个是在珠海做房产的,她现在在做单间的租售
低密度和容积率是不同的概念,低密度常常混淆成低容积率,建筑密度低不一定容积率就低,比如建筑密度30%还可以是高层呢。 容积率低于1的不一定是别墅,可以是联排,别墅一般容积率低于0.5甚至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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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地下室不包括在容积率的指标中,空中通道如果没有顶盖也不计算在内,在计算建筑密度时都不考虑。
都有影响,容积率决定了该宗地所能够建设的总面积以及建筑形式,比如是别墅、多层还是高层,一般0.5左右就是别墅,1~2就是多层,3就是小高层,4以上就是高层。建筑高度同样影响了产生的建筑物的面积。密度同样影响建筑面积,比如密度低而容积率高就必然是高层。这些因素归根结底都影响经济效益,因此土地拍卖时投标的开发商就必须考虑清楚,最后就导致土地出让金的多少,因为出让金包含在中标的价格中。
二级、三级城市的繁华地区5000左右房价基本还没有太多的泡沫,价格都在上涨阶段。升值是没问题的。我觉得深圳等一级城市的房价下跌是因为前期涨的太虚的原因。中国大市场还是要升的。
你好! 现在比较麻烦,一般要重新挂牌 房地产开发程序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五、办理预售许可证 l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证书、营业执照。 2 、已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地批文及土地使用证。 3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计划部门签发的《项目投资许可证》。 5 、如向境外销售,需提供境外销售商品房批文。 6 、已签房屋施工合同。 7 、三层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四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四层结构工程。 8 、建设银行审核开发建设资金要达到工程总投资 25 %以上资金的验资证明。 9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10 、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11 、具有预售说明书 ( 内容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公共建筑的分摊、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开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 ) 。 12 、项目规划平面图 ( 由核发预售许可证部门在平面图中注明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座落位置和楼号 ) 。 13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你的中介费肯定是要不回来了,他们一句:我们收的是信息费,你已经知道信息了,所以不能退的.你可以让他们继续给你找别的房子,一般中介怕把事情闹大,都会给你找的.
这个项目就是小高层的模式了,因为建筑密度、容积率已经限制死了就是小高层,大约10层左右,最好设计一些临街的店面。地价算是很便宜了,可是车位最好设计地上,就是说用水泥花砖,既可以栽植草皮,又可以停车,又有停车位又算绿化面积。尽量不搞地下车库,因为地下室造价太高,但是如果人防要求必须有地下室,则可以设计地下车库,也可以办理产权,卖钱也不错。 土建成本应该在1700元/平方米以内,就是说设备比如电梯、消防、供水、人防都要精打细算。 如果舍得花钱,应该让几家设计院出方案,对比择优,大概一家要3~5万元保底,最后中标的一家不给钱了,作为今后正式出图的设计院。
你是在北京吗?如果是可以选择我爱我家它们在银行有监管账号即时客户欠你房租我爱我家可以给你,好像必须是托管房你可以去咨询一下。我觉得有保证。
这个项目很棘手了,如果作高层还可以,因为建筑密度只能够作高层,大概20~22层,地下室坐人防兼车库。如果要求不高于7层,那么就要改变建筑密度,不然无法设计出来。35万元的价格不贵了,如果当地的经济发达,可以牺牲建筑面积来盖别墅,就是说容积率不必达到1.5,可以在0.3,可是售价可以大大提高。施工的周期短,反而利益更高。
承诺只不过是对老人家的一个定心丸~其实她妈妈也是不想让女儿受哭~仅此而已~ 做到做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主要是看你的努力和表现~<br/>但是事时就是没房子跟你结婚以后住哪里 住你家婆媳关系很复杂的 不能租房子住吧~ 房子早晚都要买的~
我对你的购房能力评估之后。建议你你还是买新房比较合适,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显然比新房要少。二手房首套房至少3成以上,20万最多80平米,贷款看房龄了,次新房(10年以内)还好,老一点的房子银行一般贷款50%左右。如果想买大一点,还需向亲戚借点,不然首付不够。
其实现在房价那么高买不起房子很正常.只要你对自己未来有信心.把你的诚意告诉女方.我老公没有房子我也嫁给他,房子很重要,合适的人更重要.
婚后购房是共同财产,我倒宁愿婚后买房。你要机智点。为自己打算多一些。别看中婚前买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你年收入,月缴纳,以及工龄,缴纳公积金时间长短等等有关。有个简单估算方式,就是你账户余额乘以20倍,就是你可以贷款的金额,个人公积金贷款40万封顶!年限最长30年,<br/>比如,你账户余额是1万,你就可以办理20万贷款额度,<br/>你账户有5万余额,你只能申请40万贷款额度。
做法能让丈夫符合福利分房条件、并且觉得值做<br/>单位分房单位给本单位职工福利老公符合条件单位应该分配给其住房至于转让经济适用房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人呀都有很多的烦恼。现在的年轻人都没有太多的钱可以买房子,所以,压力都大,也不可能要求父母给钱买房子,所以,面对你老婆带给你的压力。你也不要想太多,好好的工作吧,挣到钱了,以后争取早日买房子,如果你老婆很爱你,也不会天天找你闹了,当初虽然没有把这个问题弄清楚,现在,既然都是夫妻了,也不要再天天闹了,闹多了也影响心情和工作,更没有时间去挣钱了,所以,带你老婆出去浪漫一下吧,我相信明智的女人都会爱上你,不是爱上钱,当然,也会相信你以后有这个能力来买房的,希望你们幸福吧!
你们实际上已经在2008年结婚,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需要出具婚姻证明,之后房管部门就可以审核你们两口子的购房记录了,所以啊,用你们谁的名义买房子都不行哦
其实交住房公积金是好事,为什么你不愿意呢。公司会帮你交一部分,你自己也交一部分,回头你到时就算不买房,离职了你还可以退出来的。
1,妻子一直没有工作,结婚后老公用公积金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不知道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双方名字,所以房产证只写老公一人名字。夫妻双方已经结婚8年,有个5岁孩子,请问这套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br/> <br/>可以肯定的告诉你: <br/>(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其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r/> <br/> <br/> <br/>2,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把三套房子过户给儿子,只写儿子名字,并且写明是赠与儿子。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妻子没有资格享受,请问孙子是否能享受和继承这三套房子,孙子是否对这三套房子有处理权? <br/> <br/>因为这是赠与所得、并且写明是赠与给儿子,故即使是婚后赠与所得,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br/>(以上赠与,需要在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注明是给某某,否则其获得的赠与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r/> <br/>“婚姻法” <br/>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br/>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br/> <br/>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br/>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找个专门从事此方面工作的律师吧,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就找想买房子的人,你们私下签订合同,期限签得长一些就行了,会有人买的。
市中心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参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届时请在规定时限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提交相关材料。<br/>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br/>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br/>2.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居民户口;<br/>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每个地方的收入限制不一样】<br/>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br/>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br/>以上“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产权房屋或承租公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你好,你的三万元可以要回来,不过一万置业基金恐怕不行,就怕业务员不承认;稳妥的做法是,你找律师和你一起去把钱要回来,不过,不是要三万,因为受到欺诈可要求退还并赔偿损失共计六万元。<br/>既然有这么一个关系,不妨试试,不行再说。<br/>不必客气,这个肯定能要回来,不用担心的;<br/>-------------------不必客气;以己之力,助力法律维权!
使用权变成产权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你将这房子买下而且这房子还是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得房子手续就是将原有的房主名字变更在自己名下 需要花变更费用和缴纳房屋买卖税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与进行合同公证有必然联系吗?在日常情况中,哪些房地产交易行为是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的? 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取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可以把合同公证作为生效的要件之一,如果有了这种约定,那么合同的生效是必须要经这公证的;如果当事人仅作一般性的规定,比如最长见的签字生效,只要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即可。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 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 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 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解答:假设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经房主的配偶同意而签约,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你没有任何过错(你不知道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并且合同中有关于房主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的约定,那么房主应按合同的约定,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尽管合同已被撤销,但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仍然有效,可单独适用。
个人认为,上海购二手房需要注意些问题是: 1、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很多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所以你们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2、“先小人,后君子”。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 3、关于中介费:目前上海房产中介费仍然按照分别向上家和下家各收取在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总计2%的标准执行。这一中介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价局和房地局共同确定的。 你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佣金,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但是也有这样的情况屡屡发生,一套房子遭几家哄抢的情况(有的是中介自己造势),于是中介费率也有出现水涨船高到3%的现象,近阶段,你要注意。 其他费率基本是按成交价计算,八九不离十。
你好!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而你的情况属于第一款第三项,即“转移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4个阶段。 办理过程中需要开发商配合,共同递交申请书以及提供相关材料。而现在开发商老板已经跑了。 所以你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获得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一个法律文件,代替开发商来办理房产证。 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有一个解决争议的条款,这一条款有两个选项,一是诉讼,二是仲裁,签订合同时只能选择其一。 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选择诉讼,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选择了仲裁,那就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由于开发商老板跑了,但是法人地位没有消失,不影响其成为在诉讼过程中的被告及仲裁过程中的被申请人地位。通过诉讼或仲裁,获得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决书,之后可到所辖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法院会向你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有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你就可以带着房屋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契税完税证明,到所辖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了。
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只签订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宅基地及其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是不可以随意转让的,除非你是该集体内的农业户口,办不了权证,这次问题解决了,以后还会有很多麻烦,比方说拆迁补偿问题等.你已与卖方商妥赎回价格(这种房产最好是不买,你的选择是明智的),双主达成协议后最好能去公证一下,房款一定要打收条给你,并注明由收款原由.
您要是通过中介公司,可以找中介公司交涉或是法律保护自己,违约金是可以要的
按理说这是你妹妹的夫妻共有财产。但如果你妹夫拿不出有利证据来证明这套房产是你妹妹婚后以你的名义购买,这房你基本上是可以据为己有的。书面手续不要紧,重要的是房产证上的户名。
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 购房者买城中村改造房,需看以下几个方面: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很多购房者抱有侥幸心里,购买了一些手续不全的城中村房屋。购买此类房屋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是合同效力问题。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尚不具备销售条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备,就存在违反《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等的可能,买卖双方在这种违法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中的承诺一旦兑现不了,购房者将无从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产权问题。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并且无法改正和补救的或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法补救的,必须拆除。另外,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和出让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你好! 要取得房产证才合法享有所有权。值得提醒的是:很多车库没有经过规划批准,不能办理房产证。
国家财政需要交的一分不能少。 评估费可以少,让他们找他们的经理,可以少 中介费 1%就可以了。这是行价。 我刚买了套房。 中介费 就给他1% 如果可以再叫他打个8折。 切记不要超过1%
临近年尾,又是收房高峰。除来信咨询如何验房外,还有很多读者询问如果房屋的有关方面不符合合同,购房人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如何办理退房手续,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损失减少到最小化。 电话或传真通知开发商 据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同介绍,购房者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退房: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然后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并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通过贷款买房的情况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此外,开发商还应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按揭购房者可退部分保险费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退保手续等。 据有关保险专家介绍,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购房者可索回保险费: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定后,投保人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开发商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如果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如果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的装修费。 因为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除房屋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开发商还须赔付业主前期支出的费用。如果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会计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退房条件 三方面原因可以退房 一般来说,出现以下三方面原因可要求退房: 一、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有权退房。 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置业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消,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依据合同法的一般理论,开发商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有:(1)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2)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置业者有权退房。(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置业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律师提醒 协商不成再诉讼 张志同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如业主发现墙体出现裂缝,可与开发商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不会对房屋主体结构构成影响,并可以修复,法院将不予支持业主退房请求。但若鉴定后发现裂缝无法修复,法院则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请求,同时会判鉴定费和业主的装修费由开发商支付。 案例分析 关键词:约定赔偿 案例一:市民刘女士2007年11月在东花市北里看中了一处二手房,通过中介公司交纳了定金,并办理好贷款手续后,由于家里出现了意外情况,无力承担房贷,只好放弃购房。 分析:据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专业人士介绍,购买二手房的买家如果在过户之前毁约,想要退房,一般都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办理,双方一般会约定双倍返还定金或确定违约金额度进行赔付的两种方式。由于卖家是违约受害者,所以有权在这两种方式中选择。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不得高于交易额的20%.而之前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所花费的费用不会退还,购房者需要通知委托银行个人贷款中心的业务人员停止该项贷款。 关键词:补偿差价 案例二:2006年9月,尹先生在朝阳区以总价60万元购买了一处期房。2007年11月收房时,他发现房屋多处情况不符合当时开发商的许诺和合同约定,他想要退房,但此时房屋市价已经达到了110万元。 分析:退房仅退原购房款,如果在房价上扬的情况下,退房反而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还要注意约定,当因开发商过错导致退房时,开发商除返还房款外,还应承担因房价上扬而使业主造成的损失,并通过经济赔付的方式进行赔偿。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对定金约定明确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不成的,开发商应当予以退还。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 一、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三、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另外提醒您,“定金”和“订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款项。“订金”属于预付性质的款项,是在交易尚未完全达成的情况下,买方为表达诚意,使卖方对交易具备一定信心而先期履行部分支付义务的款项。在交易最终未能完成时,该订金应该退还。而“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的一种,关于购房过程中定金的具体操作,《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按照此条规定,在认购书签订之后,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外,若因您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您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需要强调的是,若开发商与购房人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一致,不能认为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拒绝订立买卖合同,因而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
如果是定金话是要不回来的,你在交定金的时候并没有签定买卖合同也不行。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你好! 建议最好别买,因为小产权房国家规定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因为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障。而且也没有独立的房产证。 确实要买,要注意: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你好! 应该交!因为物业管理是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的维护。你虽然没有进去住,但是这些公共服务还是发生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可自行约定处理方式;也可按以下(默认)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房产公司卖房前都要有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就不能签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在签订生效后就应提交到房管局进行合同备案。 可能房产公司还没有拿到预售证,具体情况你最好到当地房管局咨询。
国家一些政策制定的没有人性化,很多二手房卖家都有类似顾虑。只要过了户产权就是你的了,卖家的担心也是可以理解。尽量和卖家沟通,实在不行就别买了。
你从哪里听来的? 在北京绝对没有什么退息一说。 你都两套房子了怎么也不能算低收入了吧。
哦,对,现在银行都是见到抵押登记才放款呢,在没有做完抵押登记的时候,他申请的那部分贷款的钱谁的名字也不是,银行根本不会放钱。其实你需要担心的是买方首付那部分钱是谁的名字就成了,呵呵,也不用担心,如果是直接通过银行做的话,银行不会关心这部分首付给谁,见个首付款证明就可以了,所以估计是会在中介公司的帐号里,但如果是通过担保公司做的贷款,这部分首付是冻结的,中介客户在没有办完所有手续前谁也拿不出来的。 不过如果是大公司的话,你不用太担心的,一般按揭的单子都不会有问题的
不成,两种贷款是不能混着用的,必须选择一种,如果用商业贷款写你爱人的名字,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做大小两个产权证。但选择公积金就不成了,必须是借款人本人
如果两个人在以后的生活中注定要走在一起,用公积金购房是比较实惠的,下面就是我帮收集的一点信息及其优惠程度。 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贷款比例经济适用房最高可达90%,商品房最高可达80%。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额最高可达30万元(公积金中心可根据资金运作情况在2004、2005年内适当放宽贷款上限额)。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五、还贷年龄。借款人还款年龄执行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2004、2005年内可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能超过70岁,女性不能超过65岁。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5年)以下年利率为3.6%,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4.77%低1.17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贷款6年以上至30年利率为4.05%,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5.04%低0.99个百分点。假定: 1、5年期的15万元贷款,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6%,商业贷款年利率4.77%,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年利率低1.17个百分点,使用商业贷款到期付息18894元,使用公积金贷款到期付息14133元,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少付息4761元,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减少利息支出25.2%。 2、20年期的20万元贷款,公积金贷款年利率4.05%,商业贷款年利率5.04%,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年利率低0.99个百分点,使用商业贷款到期付息117856元,使用公积金贷款到期只需付息92128元,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少付息25728元,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减少支出21.36%。 七、担保费用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银行贷款担保费用低50%以上(此项费用由社会中介机构收取)。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一)借款申请人持本人和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购买住房合同或买卖契约、首付款证明及其他相关附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书; (二)如实填表、盖章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三)到受委托银行办借款手续和担保手续; (四)根据选择的担保方式不同,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五)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肯定是有贷款还清证明和银行收髋证明,持贷款还清证明办理注销抵押、退保险等手续。如果啥都没给你肯定是不对的
是不是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96〕国管房改字第179号文件笫三条: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基金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公”可以理解社会公共管理,“积”个人所有的积累社会基金。
公积金是公司给你的福利待遇,你可以用来买房贷款用,一般公司给你缴相同金额的款,如果你缴纳的公积金是200,那公司同样会给你200元,钱同时放在公积金帐户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买房的时候用,而其还要看你的公积金基数来决定贷款额,具体的情况你可以在买房的时候问一下接待你的销售人员。如果你有房子,又要是提取公积金的话,只能拿着你的购房发票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行对象 住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 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 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 申请条件 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 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 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 (B)拟购房产位于福州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货款额度、期限、利率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额度随着住房公积金存量的增长而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为4.14%,5年以上的为4.59%,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的方式。 偿还方式 公积金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方式,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可委托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承办银行。待还清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办理程序 A.买一手房 借款人到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B.买二手房 申请人与卖房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申请 —中介公司收齐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到银行办手续 —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 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并向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 —评估机构对物业评估的确认 —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合同签字和房产保险 —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 —承办银行放贷 —购房者还款 —清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 1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 2 )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 (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 (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若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还需提供: ( 1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 ( 2 )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评估的《评估报告》 公积金的转移与支取 一.当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二.购买,建造,翻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当职工离退休或户口迁出本市、出境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本人,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可由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根据 《继承法》的有关 规定办理提取 手续。职工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经单位批准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支取住房公积金步骤 到开户行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 —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
我认为你即然与A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应该由A公司发放工资、缴纳各种保险,包括住房公积金,至于A公司又同意你们在B公司上班,由B公司发工资、奖金等是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协议。至于你们有没有住房公积金,应该和A公司交涉,不知你和A公司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具体政策还没有定下来,你说的只不过是提请审议的草案
还是适用5年以上的贷款利息。 按目前的个人贷款办法:你可以以装修的名义贷款来还清以前的长期贷款,这样期限就变短了,但存在一个操作上的问题,你需要银行的支持!
各个地方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与比率不同,一般是与工资总额为基数乘一定的比例,比如:年工资收入50000元,本单位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8%,则全年应交公积金4000元,第月扣交公积金3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