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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购房时间 先要了解购房时刻确定,自己在转让住宅时,购房时刻以房子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实或税务有些监制的出售不动产发票上注明的时刻为准,依据“三者孰先”准则,也即是哪个时刻在前,依照哪个时刻来确定,这么对购房人更有利。大家能够依照“三者孰先”准则确定购房时刻。
1、签订合同前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严防假房主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比较多见的,受害者终往往是购房者,因此必须严格核实房主身份。 2、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付款时间和过户时间 这个条款的重要性体现在卖房人希望得到价款,而买房者希望尽快入户。但是如果期间出现房屋市价有大的变动,就可能导致其中一方违约,带来麻烦。 3、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会存在如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其中有些费用是需要预付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否则容易引发纠纷。 4、必须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 违约条款是整个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条款,它承担着法律救济的重要使命,合同在履行期间免不了会有违约现象,而通过违约条款的明确规定,可以确保受害一方能够及时得到救济。 5、结合该房屋具体特点约定一些补充条款 二手房购房因为其性质关系,需要针对房屋本身的特点进行合同撰写,尽量将自己需要保护的权益都写入合同,这样才能比较可靠的保障购房的利益,减少买卖过程中的变数和麻烦。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次性付款流程: 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 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 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详情参阅《缴款指南》。 收据换领:经我司确认到帐后,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换领收据。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付清楼款证明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交付通知书的收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将采[1]? 取邮寄送达或当事人签收。 交付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及《入住指引》。 6、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地点:销售接待 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与《商品房交付通知书》一并发出的《办理房地产证须知》。 7、领取《房地产证》 办理地点:销售接待 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身份证、《办理房地产证回执》原件。
一、在北京接连满五年交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许在北京接连满五年的交纳保险证明; 二、有北京合法有用的暂住证; 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子,如果现已成婚,夫妻两边在在北京没有房子; 四、身份证、成婚证和户口本。 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当地借贷买过一套房,契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借贷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含百分之六十,借贷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六、团体户口没有以上约束,但是团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有必要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用。这样方可在京买房。 北京购房人需提交的资料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资料。 2、婚姻证明(成婚证/独身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所状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5年内涵本市累计交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交纳保险交纳证明。 6、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则的要求履行。境外个人购房除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资料外,还应供给有关部分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裔)在境内上班超越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裔在境内上班、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所的书面许诺。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处理办法也会有所不同,需求根据实践状况而定。比方,如果你在武汉处理网上预签,你就需求在阅览完相关限购方针后,登录市房地产销售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注册存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销售合同》,也可以在房产处理部分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材料核对 你需求拿着检查所规则的相关材料去窗口承受购房条件核对,并收取《受理二手住所购房条件核对回执单》。 3、查询成果 想要查询检查成果,你可以登录销售信息网的“二手住所购买条件核对成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名字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条件核对成果。 4.收取合同 48小时后核对完毕,你需求到房管局凭回执单收取《成果告诉单》,打印并签署已存案的纸质合同,一同打印《许诺书》,也就阐明你具有了购房条件。
2017长沙限购房政策 一、清晰规定限购区域 长沙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告诉》清晰规定,限购区域俄日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二、非长沙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 《告诉》请求,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宅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接连缴纳12个月以上自己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实限购1套新建产品住宅;归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事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实限购1套新建产品住宅;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产品住宅。 三、借款未还清二套房商贷首付45% 《告诉》清晰,对在限购区域内采购产品住宅请求商业性自己住宅借款的购房家庭:采购首套产品住宅首付份额不低于30%;具有一套住宅且相应借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采购第二套产品住宅,首付份额不低于35%;具有一套住宅且相应借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采购第二套产品住宅,首付份额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商业借款。 四、进步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 告诉还规定,对在限购区域内采购产品住宅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购房家庭:采购首套住宅首付份额不低于20%;具有一套住宅且相应借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采购家庭第二套住宅首付份额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宅公积金借款。 长沙限购政策对房价的影响? 关于今天长沙发布的楼市新政,湖南深圳商会副会长陈乐吾并不感到意外。在他看来,长沙是跟随全国多个城市以后的连锁反应。2016年中心经济工作会议上清晰了2017年我国楼市发展方向,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而近期广州、石家庄、北京、郑州等多个城市现已再次升级限购政策,长沙这次调控紧随其后,也是归于预期范围内。“自己感觉,政府出台新政是为了让长沙楼市回归根源。”陈乐吾以为,由于本地人采购力有限,新政关于非本市户籍家庭清晰做了约束,这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按捺购房需要,然后到达安稳房价和供求平衡的意图。简略来说即是短期内可按捺购房需要,到达稳房价意图。
南京市政府规定,在限购的范围之内,不是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购买首套住房的时候,应该提供由南京市的地税部门开具的自购房证明。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也变得更加严苛了。“离婚炒房”的政策也行不通了。南京市出台的新版“限购”政策中,“暂停了向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居民家庭出售新建的商品住房,不少炒房客也纷纷向民政部门提出了建议,想骗取住房。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中也有这样一个项目,不可以利用离婚来骗取新的住房。成年的单身人士可以购买两套商品住房,这也为炒房客提供了一些“便利”。
南京市政府推出新的政策以后,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也变得更加严苛了。对于一些外地人来购房的,南京市政府提出了限购1套住房的要求。包括一些二手房还有新房。“升级版”调控明确提出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要发生一定的变化,外地人不仅仅只能限购1套住房,还必须要一定的社保证明还有个税证明。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跟“限购令”挂钩,在一定的程度上抬高了外地人来南京购买房屋的门槛,实质上也可以遏制外地炒房客的“入侵”。 文件还指出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这对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也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是居民家庭的话,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话,应该要按照国家的政策,最低的首付款比例也不可以低于30%。对于一些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也被拔高了很多。居民家庭如果拥有了1套住房并且还有相应的购房贷款没有结的话清,可以再次申请商业性的个人住房贷款,来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还会由原来的50%调整为不低于80%。拥有两套以上的居民家庭,应该要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从这么多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还是比较严苛的。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还有哪些变化呢?外地人首次购房的时候,首付的比例仍为30%。如果名下有1套住房的贷款已经结清的话,首付的比例应该从35%提至50%。这在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南京市的楼市专家指出,这就是信贷政策最为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政策,只要外地人有了购房记录,或者是贷款的记录,那么再次购房的时候,就被视为购买了二套住房。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是市场的大趋势,国家对房市的调控决心也是非常坚定的。
异地贷款买房的资格与条件: 1、异地贷款的人有必要是要可以确保拿得出在本地城市里不间断的交纳税款要在一年或是一年以上时刻段的证实,或者是贷款人要可以拿得出在本地城市交纳社会保险的证实。可是在不同等级的城市它的申请又是不相同的,这就要视情况而定,有的时刻要稍长一些,而有的区域它是不需要这些证实。 2、要想处理异地贷款,异地贷款人首先有必要是要有合法的身份,有了合法的身份以后,还得要有相对比较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除此之外,咱们都知道,要贷款的话,贷款人在银行里边的信誉状况就有必要是要为杰出,不然就不能给予贷款人贷款。当然是有必要要有可以归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才能。 3、要想处理异地贷款,贷款人得要有合法的、有用的采购或是缔造或是大修住宅的合同、协议等,除了这些以外,当然假如贷款银行还有别的申请的话,也要准守。 4、咱们都知道,贷款有必要是要有东西作为典当的,贷款的银行才能把钱借贷给你。所以这个贷款也是相同,贷款人有必要要拿出贷款银行可以认可的资产作为典当,或者是有满足代为归还的有才能的法人作为贷款人的确保人,这样在贷款人无法归还贷款时,贷款人的确保人就有必要归还其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贷款人有必要是要可以支付得起住宅的首付款。 6、除此之外,贷款银行也许还会有的别的申请等。
1、异地贷款的人有必要是要可以确保拿得出在本地城市里不间断的交纳税款要在一年或是一年以上时刻段的证实,或者是贷款人要可以拿得出在本地城市交纳社会保险的证实。可是在不同等级的城市它的申请又是不相同的,这就要视情况而定,有的时刻要稍长一些,而有的区域它是不需要这些证实。 2、要想处理异地贷款,异地贷款人首先有必要是要有合法的身份,有了合法的身份以后,还得要有相对比较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除此之外,咱们都知道,要贷款的话,贷款人在银行里边的信誉状况就有必要是要为杰出,不然就不能给予贷款人贷款。当然是有必要要有可以归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才能。 3、要想处理异地贷款,贷款人得要有合法的、有用的采购或是缔造或是大修住宅的合同、协议等,除了这些以外,当然假如贷款银行还有别的申请的话,也要准守。 4、咱们都知道,贷款有必要是要有东西作为典当的,贷款的银行才能把钱借贷给你。所以这个贷款也是相同,贷款人有必要要拿出贷款银行可以认可的资产作为典当,或者是有满足代为归还的有才能的法人作为贷款人的确保人,这样在贷款人无法归还贷款时,贷款人的确保人就有必要归还其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贷款人有必要是要可以支付得起住宅的首付款。 6、除此之外,贷款银行也许还会有的别的申请等。
限购方针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手法,在直接干涉销售的时分,难免会和销售现状发生抵触,这也是限购的束缚性。 一方面,限购也许会受本地政府施行志愿影响而减少。如今,许多本地政府财务对土地出让收益具有依赖性。据国家审计署数据显现,到2010年末,全国本地政府性债款余额10.7万亿元,其间多个地市的债款率高于100%。土地出让收益现已变成了许多本地政府偿还债款的首要来历资金以及推动本地经济展开的首要本钱。一旦严峻施行限购方针,土地出让收益将会大幅降低,这是本地政府所不肯看到的。本地政府施行限购方针的动力缺少,一定会使限购方针的作用减少。 另一方面,限购并没有处理其时调控房地产销售的要害环节。其时,调控房地产的首要使命应当有两个:榜首,对花费者进行分层,对不相同收入水平的购房者进行不相同性调理;第二,对房地产的出资特点进行按捺,使其回到理性计划以内。从这两方面来看,限购方针没有能够结束这两项使命,首要,限购束缚了整体居民(二套以上住所)的购房做法,不只没有结束对花费者的分层,反而愈加忽略了不相同收入集体之间的收入差异性。其次,限购方针能够对住所的出资需求进行一定程度和一定期间的束缚,作用也十分显著和直接,但却直接“消除”了住所的出资特点,违反了销售经济。 虽然,限购方关于房地产销售能够起到一定的调理作用,但限购的本质是一种行政干涉,限购方针也仅仅暂时束缚机构需求,不能长时刻持续下去,是违反销售规律的。假如能够树立调控房地产销售的合理、科学地调控方针系统,那么像限购这么的行政手法就能够提前退出。
政府的调控方针只也许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房价的添加快度,并且具体的作用在房价上表现也未必显著。所以盲目信任经济学家、议论家的啥房价暴降论、拐点论、抛房论是十分幼稚的,啥调控能让房价暴降、让房价暴降到买不起房的人都买得起、让出资投机者纷繁抛房、会让房企降到成本价卖房?假如这么想的话,你永久买不到房,因为房价的上涨会让你多斗争几十年,乃至白干几十年。 如今中国经济还没探底、债款还没还、土地还没供给结束方针、银行贷款还没、实体经济还没复苏、根底设备出资还没钱、确保房方针还没结束,怎样也许就真实镇压房地产。房价暴降会发作十分可怕的作业,这个是有前车之鉴的,结果即是经济崩盘、金融危机等一系列不行控的结果,所以政府不会愚笨。
01 个人或家庭可支配资金 买房子要根据自己或者家庭的支付能力综合考虑。查看银行账户,清点资产,计算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和其他收入:租房收入、利息收入等,看看目前可支配的资金究竟有多少? 将所有可支配资金都用于买房是不理智的做法,应该保留部分资金满足日常的生活需要,以及预留资金用于应对突发意外。 02 购房方式 目前购房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次性付款和贷款买房。如果你手头有足够的资金,那么你就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买房,这种方式不用支付手续费以及银行的贷款利息,往往还能得到优惠,而且手续简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后续风险。如果你的资金不是那么充足,就应该选择贷款买房,也是目前大多数人的选择。 选择贷款买房要注意两个问题:可支配资金是否足够支付首付?是否具备还贷能力?首付能力和还贷能力的综合就是购房能力。 03 养房能力 计算养房能力,就要计算养房成本,除了每月要还的贷款,这其中还包含了物业费、供暖费、热水费等等。将这些费用加总,与自己的月收入进行对比,就可以衡量出自己是否具有养房能力了。
购房者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丢掉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详细状况详细弥补。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挂号前,假如购房者合同丢掉,只需将剩下的合同报废,和开发商从头签定一份合同,购房者需求付出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挂号,没开端处理银行按揭前,假如购房者丢掉合同,所采纳的办法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报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挂号的机关申请刊出所签定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从头签定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挂号。这时期购房者需求付出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挂号,现已处理银行按揭后,假如购房者丢掉合同,除需求处理第二种状况所处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处理贷款的银行签定一份改变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由于原先的购房合同现已刊出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告贷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现已发作改变了,虽然购房合同里边的内容没有改变,但根据《合同法》规则,该告贷合同现已发作改变,所以需求和银行签改变协议。这时期购房者需求付出的费用和第二种状况根本一样。
1.了解房屋的情况。买方了解房屋的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提供的证件包括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的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的原件或按揭的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的档案 3.签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的价格、房屋交的付时间、房屋的交付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的合同。 4.申请的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的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的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的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的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的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的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的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的所有权证,卖方交付的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买二手房签定购房协议,首先要检查房子的基本信息是不是是真实有效的。除了房子产权和手续齐全以外,以下这些信息也需求验证。 1.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这三者的信息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人员对应不上或代为处理时,需求出具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所购房子的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中的地址准确填写。 3.房子的面积必定要按照房产证上面的面积填写明白,假如房子存在赠送的面积,也要在合同的条款中写明白。 4.房子权属要明晰注明,房子假如存在共有权人,要将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名字的写进合同中。 二、约好总房款和税费的付款时间和方法 1.付款时需将总房款、首付款和尾款的数额约好明白,付款方法和付款时刻也要约好好。 2.进行买卖税费。一般来说由卖家承当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买家承当的税费有:契税、土地出让金;商业性质的房源则还需求进行买卖两边一起承当印花税。此外,依据房子的性质以及实际情况也许还要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进行买卖管理费等税费。 三、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在合同中是一个很主要的觉得,进行买卖商法在签定合同时如有不明晰的条款时,或许条款需求进一步约好是,都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明白。充分利用好补充协议能够减少许多进行买卖纠纷,让合同的内容更全面。
北京市住建委2017年度竣工建设计划用地的一个相关文件里面有个计划说,在2017年要竣工公租房3万套,经适房0.9万套,限价商品房1.7万套,自住商品房1.7万桃,定向安置房2.2万套。
要从两方面来考虑: 第一:收入。这个收入当然可以把家庭全部收入考虑进去,如果不需要贷款,那就可以跳过了。需要贷款的话,就要考虑月收入多少,还贷多少,会不会造成自身的压力。现在靖江的一套房子,正常在60-100万,如果首付30%,那么贷款40万左右,如果按20年还贷,月还款额在3千左右。这是大部份家庭能承受的。 第二:支出。如果每月收入6000,还贷3000是合理的,我们的建议是月还款不要超过收入的50%,因为,你要考虑生活中其它的支出。 评估购房能力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买房子是为了让自身的生活更舒适,不能因为买房了,因为还款的问题造成生活反而变得更差
1、 未完成签和备案 这时如果想完成购房合同更名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仅相当于换一个人和开发商签合同而已。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 2、 已经完成签并完成备案 这种情况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如果一定要办理更名,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请注意,这十分重要!),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备案是否能成是关键,能否成需要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新的买受人是否取得购房资格等。
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 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煤气报警器费、门牌费;物业服务费最长只能预收一年;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自愿协商,不得强制收取。”这本是保护人民利益的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有了政府专题会议的决定,关健在于如何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然而对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这项决定,市物价局推托责任让百姓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解决,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收取装修抵押金就是公开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因为开发物业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他们无权罚款也无权收取抵押金!这是最粗浅的法律常识!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都肯定和相信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而开发物业部门以不相信大多数的公民遵纪守法为理由、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种理由能成立吗?而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本身就是公开的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掠夺!更是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也违背了我们党一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方针政策!做为人民的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利益!对这种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决不能手软!不交钱不让你进户的大权在开发商手里,广大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百姓们唯一的希望也只有向政府求救!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明知此事不对,而又不去制止?“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暑。”这是古人都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中的人民公朴连古人都不如吗?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为何迟迟不能落实?眼睁睁地看着让百姓们的呼声化为泡影!我们不禁要问:政府的权威哪里去了?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紫冰加柠檬:你好! 1、拆迁补偿的价格是房地产评估价格。为了拆迁评估简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基准价格(你是的标准可能就是这个基准价格),评估时参照基准价格。但是,基准价格必须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因此,一段时间(通常是一年)要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江西调整。2004年到现在已经3、4年了,市场价格变化相当大,2004年的标准肯定不能作为拆迁补偿评估价的参考,你可以向上级申请复议或者请求当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仲裁。 2、如果你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也就是你说的拿房),过渡时间一般在一年半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选房子最主要的是地理位置,因为它是不可改变的,然后是价格、户型等因素,你所说的是板楼的情况,要看城市的所在,北方严寒的地区要求保温,因此中间的户型比较好,如果是山东、河南以南的地区,东西的房子比较通风、明亮,也不错,现在可以采用镀膜玻璃,就是西晒的房子也没有问题。
容积率是指小区建筑面积除以小区土地面积之比; 建筑密度是指小区建筑物底层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同样,绿化率也是绿化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在拆迁回迁合同中是如何定的就如何办理,早迁早选房这是肯定的,目的是为了早建,你迟迁,影响了房屋的新建,拖的是大家的时间,所以后选房也是合理的。后迁的人只能就房屋协商好的面积来选,并由选搬的人选完后,才顺序选取。这就是所谓的鼓励搬迁政策中的一个。
我怎么 觉得你说的是南京的 阿,南京在2007年1月1日后实行新版合同,对这些条款有约定,但是只是对1月1日后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如卖的房子是之前预售的是没有相应条款的,你加也没有地方,争取也没用,但新版合同你不说要求加也是一定会有的,所以觉得权根本不在购房者。
比如: {一级科目}开发成本 {二级科目}房屋开发本(土地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三科科目}**项目 {四级科目}土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要想核算的比较细,在土地搬迁这类明细账下,再按细类分一下,细类下面,再分到施工单位(或提供设施单位) {五级科目}土地征费(耕地占用费、劳动力安置费、搬迁补偿费) {六级科目}**单位 以上是房地产单位习惯性的设置,当然还有另一种办法,只是常用
我相问一下.楼层一样吗?你现在的房子.一个是南北房(或者说是东西房.因为你只说前后采光)一个是朝南的.我建议你选前后采光的,因为现在一般选房首选通透.然后选朝南的.在选东南,西南.然后在选东西.朝向选完.你要看楼层一样吗?多层楼选三四层.高层选3--18层.因为多层一般在房地产来说都是金三银四.高层3-18层一般都是在原价基础上加价2%-3%.最后你看你的房子用途.其实如果就是二个人住的话.饭厅小点更棒.二人世界呀.呵呵.你给的情况太少.只能说到这.你看看还有补充的吗?
这个很简单,首先一点,你的房子价格低了,看房的人自然多了,这与中介说的没有人关注并不矛盾(因为以前价格高),房子的价格是决定供求关系的主导因素。 还有,关于限时合同,签订的是多长时间内帮你卖掉,如果卖不掉中介是否也要付违约金。如果他们不用承担违约金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 还有,你要是觉得这个价格不想卖了,你完全可以做出不作为的态度,有人看房你可以推说没空,可以在可人面前说你房子的缺点等等,不想让自己的房子卖掉还不简单吗? 另外关键一点,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如果有配偶,你在与中介签这个合同时有没有配偶的签字(我相信没有,一般中介不会想的这么到位)。如果没有,那么这份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说我配偶不同意卖了,中介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现在人的生活大多数时间在客厅度过,所以客厅朝南的很好,有一个卧室正朝南就可以了!你说的房型还是目前比较常见的房型!楼层也不错,8层的4楼
这些问题都不属于很严重,完全没有必要打官司,自己在装修时完全可以解决,因为就是你完全有理,肯定必胜,打官司也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和时间、精力,因此赶紧收拾好、尽快经营或者出租才是硬道理。找开发商,把他们臭骂一顿解解气也就完了,没必要纠缠,因为对于商业用房,时间就是金钱。
首先,开发商没交房你没拿到钥匙前是不需交物业管理费的。 其次,先收取5个管理费是没道理的,你可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来维护自己的相应权益。 另外,装修时交押金是应当的。押金的目的是要业主保证不破坏房屋的承重墙与外观等。此押金可以交,待装修完毕后物业公司会按合同把押金退还的。 装修工人办出入证是物业公司应尽的职责,无须交费用的。该物业提出办证20元和管理费20元是不合理的,因为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已包含这一项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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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六大条件推动房子升值 购置房产,谁都希望所购房产除了居住外,还能不断地升值。对购房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弄清房产是否具有增值的潜力和增值的可能,是否具有投资性。其实,判断所购房产是否具有增值潜力的参考因素很多,大到城市规划,小到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林林总总,在这里,我们只谈六大要素对房产增值潜力的影响。 交通条件缔造财富聚合效应 交通的便捷性,是衡量物业是否增值的主要主要因素之一。小区门口有没有多路公交车经过,小区距离市中心有多少分钟车程等,这些都是衡量一个小区交通是否便捷的标准。一条道路的打通,不仅会带动一个区域的楼市发展,还会是一次全新的房产投资良机的悄然来临。 作为温江第六届花卉博览会配套的畅通工程——光华大道,这个拥有8车道的景观式快速通道,从三环路出发,只需8分钟的车程就可到达温江。交通的改善强烈地刺激着原本就敏感的温江房价。2004年,位于温江区燎原村占地100.5亩的1号地块成交价88.5万/亩,在当时还创造了温江土地成交价的历史新高。然而,随着光华大道的通车以及花博会的成功举行,目前温江片区光华大道旁许多地块单价早已超过百万。据了解,温江算得上郊区房价上涨最 规划建设带来房产增值新机遇 “九天开出一成都,千门万户入画图”,拥有2300多年历史的成都,如今城区面积已扩大到以三环路为边界的193平方公里,到处是高楼、绿地、彩灯、立体交通……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和迷人魅力,这些都应归功于整个城市的规划建设。 从上世纪90年代的府南河改造,到2003年耗资达15亿元、面积2000多亩、拆迁4500多户,搬迁约10户企业……成都市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旧城改造正式启动。从此,成都楼市的舞台上多年难觅城北楼盘踪影的格局开始逐渐改变。“两年前,同样的楼盘,城北的房价每平方米要比城南、城西低好几百元,”房产从业人员黄先生说,那时候买房的人对城北望而却步。可是,借着沙河整治、旧城改造等城市规划建设,目前城北的地块早已卖到近200万/亩,而两年前类似地块才50-60万/亩。城市规划,给城北片区房子的增值带来了新的机遇。 几乎每周,余阿姨和老伴都要到人南立交桥下的老成都民俗公园去坐坐。余阿姨告诉我们,过去这里是成都脏乱差的典型之一,但在城市规划改造建设后,这里却成了融会成都老桥、老街、民俗和风土人情的历史文化公园,而周边的房子也在一个劲的涨,以前2000多元/平方米买的房子,现在出租都可以租到1000多元一个月,转手还可以卖到近4000元/平方米,真想不到一个片区的改造,一个公园的拔地而起,一个看似小小的城市规划,却可以让房子增值那么多! 城南的磁力不仅吸引了曾阿姨这样的普通百姓,2004年10月29日,李嘉诚以21.35亿元的天价拿下了1036.47亩的成都“城南地王”,创下成都乃至整个西部地区单宗土地拍卖的最高价。试想,如果一个片区的规划建设不到位,这样的土地价格也将是水中之月。 购房提示 对一套房屋未来的升值潜力来讲,一个片区的拆迁安置、一条河流的改造、一个公园的拥翠而出……种种城市规划建设对置业价值的影响就显得尤为重要。或许现在很不起眼的位置,由于明天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动工,你买的新房就可以迅速升值,而你的居住环境也将会因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变得更加宜人。 配套完善房子保值更增值 一个好的楼盘、一套好的房子,必须要有大的市政配套。如果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后却发现没有地方买菜,没地方逛街,孩子没地方上学,小区内环境虽然造得很好,但走出小区门则一片荒芜,正所谓“墙内锦绣如花,墙外刀耕火种”,房子最后也只能空置,卖也卖不出去。 就拿青城山片区来说,目前各种市政配套设施还比较滞后,一位在青城山从事房产销售工作的小姐说,有时中午为了买一包方便面,开车来回花了近一个小时,回到售楼部,又因为停电,最后只能就着冷水吃干脆面。这样的情形相信有很多居住者都有过或多或少的相似经历。因此,许多郊区楼盘的配套问题曾经都是一度制约其区域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也是导致众多郊区楼盘高空置率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城市规划和市政配套不断完善的推动下,某些区域“门前冷落鞍马稀”的现状被得以迅速改变。以青城山为例,去年8月,政府出台了青城山控制性详规,除了将形成生态廊道下的四横四纵交通网络外,相关的市政配套设施也将在3—5年内呈现,其中包括市政公园、教育、医疗设施建设以及各类服务设施建设都将陆续兴建。因此,在未来几年内,这个片区的房子不但不会贬值,也许反而还会加快升值步伐。 对于一个楼盘或者区域而言,市政配套所拥有的卖点,在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浅显的事实,在各类房地产广告中, “毗邻××公园”、“距离××仅五分钟路程”等等,对于购房者而言,配套也是在买房置业中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拥有完善的市政配套,也就拥有了与财富对话的资本。 购房提示 一个楼盘周边市政配套是否完善,会直接影响到这个楼盘是否被购房者作为第一居所。一般来说,市政配套设施是按人口规模配备的,其建设方式一般是每一千人配备某项配套设施多少平方米,而只有上万人的大规模居住区(一般1万户,3~5万人)才可能配套齐全。具体到一个成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者应关注,小区包括周边地区是否配备了教育、医疗、文体、商业、金融、邮电、社区服务等最基础的设施,使用是否方便,距离、规模如何等等。 地价攀升区域物业追着涨 无论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地价和房价不管谁有了波动,另外一方必然会产生“共鸣”。 据尺度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成都市土地均价从1999年的63.9万元/亩到2005年5月12日止已经涨到了268.4万元/亩,均价上涨了204.5万元。与此同时,成都房价也在迅速攀升。2003年,成都市含经济适用房在内的商品房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2096元,每平方米上涨103元,涨幅为5.1%;不含经济适用房的商品房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2224元,其中城区房价为每平方米2726元,周边区县为每平方米1482元。2005年成都五城区商品房交易均价已达到408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9.49%。 房子增值,当然与地价的上涨脱不了干系。 房子林林总总,各不相同,怎样才能判断出什么样的房子会快速增值?不同的房子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土地价值,即房价中隐含的地价。业内人士认为,房子升值的重要原因就是土地升值,而土地价值又由土地的质量和数量构成,其中,土地质量是指土地地段和自然环境的优越性,数量是指土地的容积率,即每栋房子或每个单元占有多少土地。那么,对于一套已经呈现的房子,虽然当下本身的地价已经无法得出明确的数据,但是可以通过周边的地价估算出自己所在位置的地价。在大区域背景相同的前提下,旁边的地价翻了几倍,自己的物业所在的地块价格不可能原地不动。土地成本的增加,房价也要跟着涨。虽然物业的形态、功能以及新旧程度可能无法与周边地块新建成后的物业相媲美,但总体价值至少是要在当初该物业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攀升。五年前,温江的地价不到30万/亩。今天,温江的地价突破百万已是事实;今天,温江老城区的普通商品房已经卖到了2400元/m2,这与五年前800元/m2的价格相比,已经翻了3倍。而在距离成都主城区相对较近的光华大道与温江城区相接的区域,不少在售楼盘均价已经超过3000元大关,房龄在2~3年左右的二手房也涨到了2000元/m2以上。 购房提示 地价攀升之时,距离房价攀升也不远了。想买一套增值房的你在留意房子品质的同时,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关注地价情况。想下手就要趁早,不然等市场反应过来后,你会发现区域内所有房价都已经毫不留情地跟着上升了,浪费时间等于浪费金钱哦! 快的区域,老城区内2001年每平方米才600元左右的价格,一下被金强广场拉到了1600元/平方米。2003年,边城水恋就卖到了1800元/平方米,光华大道侧的精装修房均价卖到了2000多元/平方米,森宇音乐花园、海峡新城的公寓卖到1400元/平方米。2004年,置信柳城谊苑的房价开始接近3000元/平方米,现在正在销售的繁华时代商铺卖到了18000元/平方米。如今,温江片区的房子均价已超过了3000元/平方米,当时在温江投资房产的人现在赚欢了。 在城北,随着北新干线的即将通车,成青快速通道的正式动工,大丰——华阳的成都地铁1号线的“开钻”,交通的改善预示着会给城北居住带来一场深刻的变革。目前,新都房价普遍在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与成都、华阳、龙泉、温江房价相比,起码有500-1000多元的上升空间。有业内人士评价说,此时正是投资新都的最佳时机,到各条道路修好时,投资空间也就缩小了。 交通的改善,一轮全新的郊区投资浪潮正悄然来临。 购房提示 交通的改善,如地铁、公路、桥梁的兴建都会直接影响到一个楼盘,乃至一个片区房价的上涨。因此,不管是用于居住还是投资,都要选择交通便捷的地段,用于居住,可以让你出行更加方便;用于投资,可以让你转手卖个好价钱。 有群好邻居共同托高区域价值 最近,老李春风满面,一碰到准备买房的朋友便激动地给人传授经验:“选房别忘了把邻居选好。”原来,老李最近到中介行去逛了一圈,不逛不知道,一逛吓一跳,自己家的房子竟然在短短4年间增值20多万!据老李介绍,2002年初,老李在望江片区买了某楼盘一期的一套房子,当时单价是2300元/m2,时隔4年不到,自己小区内完全相同的二手房已经卖到了5000元/m2以上,而且还只是简单装修而已。为何会涨得如此之快?如获意外之财的老李急忙像个专业人士一样搞起调查研究来。 原来,在自己所在的片区,包括房龄较短的二手房在内,房价均已涨到了4500元/m2以上,而近两年推出的新盘如中海?格林威治、吉宝?粼江峰阁均价更是直逼6000元/m2。老李仔细一想,虽然自己的小区不算大,内部环境也不见得好,但自己如果要卖房的话,别人能卖6000元/m2,我卖个5000元/m2也不过分啊!目前,重庆地产大腕龙湖在该片区的新项目“晶蓝半岛”也已亮相,老李又开始扳指头暗自高兴了:嘿嘿,明年这个时候,又该多扳一个指头了吧?!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像老李这样的例子其实不胜枚举。今天,成龙路片区多少不知名的二手住宅理直气壮地标出3500元/m2,理由之一必定是周围有万科?城市花园、融创?蓝谷地;今天,清水河边不少2000年的房子如今卖到4000元/m2以上,而当年,这些房子每平方米不过2000元出头,房主一定会万般自信地告诉你因为这是一块上风上水之地,你看中海、炎华置信这样的大品牌都来了的嘛,他们的房价卖多少,到时你可以去打听打听,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事实上,“好邻居”带来的不仅仅是好的名声,可能还会带来公共配套、环境等的改善。有些品牌开发商在推出建筑产品的同时,也会相应的注重物业配套、周边基础设施和环境的打造,周边小区住户可以共享,这也是拥有“好邻居”,房子增值的重要原因哦。 购房提示 事实已经证明,品牌开发商对入驻片区有带动作用,与它挨得近一点,让你对自己的房子更有信心。如若某天转手,报价时也能更加理直气壮。所以,在买房时,要多留个心眼儿,多打听一下周围将会有哪些邻居。 建筑本身成就物业未来价值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供应丰富的成都楼市,建筑产品本身的竞争也变得尤为激烈,只有好的建筑产品才能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只有具有前瞻性的建筑才能拥有大幅的增值空间。 众所周知,不同小区、不同建筑风格、不同楼层、不同朝向、不同户型设计的房子价格是不一样的。小区规模适中、安全系数高、居住密度低、环境优美、风格独特、材质上好、南北朝向、户型设计合理的房子,价格自然更高。而这样的房子,“保新期”也往往更长。在我们周围,不少有一定年龄的房子都留有岁月侵蚀的痕迹,或外立面已经黯然失色,或功能结构已经过时。谁愿意出高价买这样的房子呢?但是对于一些社区日渐成熟、品质高、保养好、性能良好甚至更完善的小区,尽管经过时间的洗礼,却依然能散发着迷人的魅力,仍然能够满足人们对居住舒适度的要求,增值也变得自然而然了。一中介老板告诉记者,两套房龄相同、位于同一片区不同小区不同档次的房子,品质好的那一套单价甚至可以比另一套每平方米高出500元,这些都与业主的保养、当初房子本身的品质密切相关。 购房提示 对于好的建筑产品的考察,所包含的内容是方方面面的,开发商的实力、小区环境、房价、户型设计等等,但是,千万别忽略了对物业管理的考察。物业管理是社区的“软件”,也是最具可塑性的。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合理的物管费可以为一个小区创造巨大的无形资产。因为社区保养好、物业服务到位等等都可以为物业的增值加分。 房子升值不单指房价 目前,购房人在购房时,无论是用来自住,还是用来投资,都把房子的价值空间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但许多购房人对房子的升值空间并没有非常清楚的认识,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房子才具有升值潜力呢? 误区:房价是惟一指标 一些购房人将房价作为惟一的判断标准,认为只有房价涨了才是升值,这其实是购房人不理性的一种表现:一方面房价表面涨了,但不一定有价就有市;一方面房子升值与否并不一定仅仅体现在房价上。一些有经验的开发商和购房人提出,房子交通、环境、配套的改善及好的物业管理、社区文化所带来的居住品质的提高,也是房子升值的一种体现。 住得好才能卖得好 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必然要依赖于社会环境。交通是否便利、生活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生活质量的优劣。试想,如果业主每天上下班都要倒上三四趟公车,买一点生活用品就要花半个小时在路上,生活品质就无从谈起。冠城园副总陈德清认为,对于居住型的项目来说,能使居住者更方便、更舒适的交通、配套、环境等硬件的改善,也是项目升值的一种体现。另外,有实力的开发商会在搞好楼盘质量这一硬件的同时,也把软件做好,为业主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让业主们乐于在社区中享受生活的种种乐趣。只有业主们认可了项目的居住品质,才愿意到这个社区中生活,才会对房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力,楼盘才可以保有价值甚至提升价值。 高品质软件提升房子价值 楼盘项目就像一台计算机,良好的硬件设施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过硬的软件,整个体系就会瘫痪,变得毫无用处。物业管理就像是操作员,时时维护着这个体系的运转,所以优秀的物业管理队伍也是房子高品质的一个重要体现。作为入住多年的成熟高档社区,冠城园副总陈德清在这方面很有体会,他认为,房子保养得好是房屋升值的基础。好的物业管理会给房子做定期的维护,保护楼盘原有的外观,这样的房子才不会在市场中失去竞争力。冠城园不仅在楼盘的外立面上做文章,还根据季节和节日的特色将一楼电梯大堂布置成不同的风格,为业主们营造出个性的生活空间。 “孟母三迁”的故事尽人皆知,可见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类的成长和生活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现代的人们不仅要求高品质的物质生活,更需要高品位的精神生活。因此,社区文化也就成为了房子能否升值的一个重要因素。陈德清指出,目前,很多购房者在购房时也越来越关注项目的社区文化。业主们期望邻里之间能有更多的交流空间,老人、孩子们能得到更多的关爱,社区中有更多家的感觉。冠城园就在建设社区文化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冠城园在夏季推出了“我们都是一家人”的活动,由业主们自己编排节目在社区里演出,这个活动既使业主们身心得到娱乐,也让大家在活动中增加了交流;与此同时,冠城园还提出了“健康社区”的概念,将北京中医院引入社区,建造健康会所,使得社区居民在SARS时期得到了良好的保健指导;另外,冠城园还首次在北京提出了“步行社区”的概念,倡导了一种新的健康生活方式,这个概念也被业主们所接受和喜爱;冠城园还本着让社区居民都拥有健康的宗旨,提出了“太极社区”的口号,聘请了体育顾问,在社区内推广中国传统的太极拳。这些活动让业主们的生活中少了几分乏味,多了一些乐趣,也让整个项目得到了良好的口碑。更多的购房者将目光聚焦于冠城园,也就是因为这良好的口碑,因此高品质的软件也将成为项目在升值大战中的一个制胜法宝。
从走进小区到看样板房,一般都会想了解一下,房子的交付标准,配套设施,交工日期,房产土地使用年限,逾期交工的违约赔偿标准等,以及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煤气、暖气使用情况,还有就是房产证的办理。
其实,一般我们在卖房子的时候,手里有两套价格表.(我在工作过的楼盘有这样的习惯)一套是给客户看的,另外一套是为了应对不时之需用的,比如开发商需要的政府部门和一些关系部门的熟人.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该楼盘是代理公司负责销售的,而不是开发商自己的销售队伍的话,他们通常会做"差价"也就是我们营销代理这一行所说的"包销" 什么叫包销呢?也就是说:代理公司和开发商签订某个楼盘的营销代理合同后,开发商为了让营销代理公司高价卖房子而获取更多的利润,采取的一种手段. 假设营销代理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一个代理合同, 合同规定:面积10万方,基本均价不能低于5000元/平方 如果均价在5000元/平米,则代理费用按照1%结算,销售总额为5亿,按照1%结算代理费用总合为500万 如果均价在6000元/平米,则代理费用按照2%结算,销售总额为6亿,按照2%结算代理费用总合为600万(涨价部分使代理公司多得100万) 如果均价在8000元/平米,销售总额为8亿,就不按照销售代理点数来计算了,而是按照分成的模式来分别获取利润了. 所以的话,如果是代理公司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润的驱使让他们去寻找高价,售楼人员也乐不此彼. 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销售的话,嘿嘿,其实也有办法,任何房地产销售岗位上都是业绩指导工作制的,一套房子可能卖低了价位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销售人员的获得多少,在不影响大局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跟销售人员谈回扣问题,让他或找他的经理抛出最低价位,然后在成交后补偿他们应该得的收入,你绝对划算. 我自己管理的三个楼盘有时候会根据情况这样操作的.
要签,要把付款后具体要做的工作期限、要求等写清楚,对双方都有好处。
这是一个明显的“笔误”。 有错误,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可以要求对方修改合同,如果大家都同意,就没有任何异议了。 万一出现问题,用法律手段解决,法院也会支持你的。 即便不修改合同,按部就班执行合同了,也没问题。
如在协议中明确注明订金作为违约金,订金不可退。 但是,如果采用“权利不对等”的格式条款即过分追究买房者的违约责任,回避自己所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即使“订金”约定为违约金,卖家要求赔偿也得不到法律支持。
集体土地禁止买卖,看看土地使用证就知道,国有土地性质,才可以转让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看看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性质,才可以转让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应该都是这样吧.等你的房贷款还清以后,银行的那份就还给你了.我买房也是这样子的.
办离婚要两个当事人去办的。是你老公和房产公司的问题。房产证上要有两个人的名字,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都必须有两个人的名字,购房合同在先,你想一下当时你有没有在购房合同上签名,再看一下你老公拿回来的购房合同,就知道什么回事啦。如果当时你在购房合同上签名了而现在拿回来的合同却没有你的签名,那就是他们重新做了合同。购房发票是房产公司给客户办房产证的时候开的,一般都是依据购房合同的名字开的。还有一张办房产证要填的表格,里面要注明共有人是按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的,没有你的名字当然是填你老公的名字100%。这个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你老公的名字,你老公随时把房卖了你都不知道。
怕有意外的话可以先做公证,一旦公证了就有法律效力~或许先可以在中介公司签一份预订房买卖合同~
房管所肯定有底子的,可以去补办 发票也一样,开具方也有记账联,可以证明你交过钱的。
首先还款,后过户。如果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没有办理公证,现在办理没有用。
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找房产证做贷款担保,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就是允许,当然不违法,更不会影响公务员的身份。 中介费多少物价部门规定了收费标准,你可以要求中介部门提供,他有义务,否则你有权拒付。当然市场行为可以协商。 贷款担保费因为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物价标准,协商是原则,达成协议即可。 能不能把做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抵押的房产证替换成我的房产证? 抵押合同是附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担保。你可以向银行提出要求,银行与你重新签订抵押合同,然后到房产部门做变更登记,至于银行是不是同意,你要咨询具体的银行,不是法律规定的问题。 你这种担保不是黑市担保、黑社会担保。而且黑市担保是什么意思,显然不是法律问题。法律没有这种术语。 公证是对合同效力进行确认,可以通过审查避免因为违法而导致的问题。故公证更好,但确认不违法的情况下,公证就没有意义了。注意些什么问题? 你只要把上面内容读清楚,就明白了。
我觉得这个是忽悠人的 五年后房产商在哪都不知道 另外 是不是商品房、有无抵押 直接去房产局查查就知道了
找个房产中介,这样的交易交给专业的人士处理,卖房不收费的。不用怕。和住的房产一样卖。
在贷款买房方面,你和开发商的利益是一致的,目前由于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主动权在银行。争取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吧。
银行贷款的话 要中介协同本人去的啊,要盖私章的,买房子要贷款给资料只是去做一下贷款评估罢了!
合同上面写了不能转租,而且如果我不要他可以直接再次租出去,那有这样的合同,我还能转租吗?
这也许是 地方住房政策不同 》 个人不能去申请 政府福利廉价房的基础是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的 贷款与公积金只局限于有固定工作,或有担保人等等
除非你们先办离婚,各买一套后再复婚。否则是不允许的。
一般而言公积金仅针对本市城镇的居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申请公积金支取,还是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开户呢??建议补充清楚。 (1)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要满足:(1)借款人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2)借款人购、建、大修的是自住住房,并有相当于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3)借款人属购买商品房或成本价房者,必须是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分年、分月结付房款者不属贷款范围); (4)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可用于贷款抵押;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7)借款人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购买住房者,应提供购房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售房方同意将住房出售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b、自建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c、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d、借款人应提供自筹资金来源和数额的证明; e、购、建、大修房屋共有产权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所占份额的证明和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以及全部房产作抵押的证明; f、借款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外同室直系血亲或 配偶的身份证(均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均带正本经查验后留复印件、原件即发还。 (2)如果支取的话: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一条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5年后交易才不收取营业税,是以房产证、契证为准的。这种做法就是减少投资买房和炒房的。 开放商一般都是整体办理房产证的,我只能说,今年交房,明年给证决不算慢的。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正常是在下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必须把本次贷款还清.你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参看如下第2点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原件、复印件。就可以申请提取了
可以,一下作为参考 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作购房的首付款。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的话,在还款期间,每季度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管你买房时是否贷款,公积金提取的总额都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国管、中直和铁路3个分中心目前的政策有些出入,具体情况可以找各分中心咨询。) 租房也可以提取 除了购房可以支取公积金以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支取:自住住房的建造、翻修和大修(装修不包括在大修之列,不能用住房公积金)。如果你个人分摊的房租已经超过了本人工资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的。在这些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比如身份证、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产权证 、购买材料的发票等等,因租赁支取公积金还需要出示房管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上一年的交费发票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等,如果自己有这方面需求的话,一定要注意保管好所有的文件、发票,在申请时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因为房租超出收入比例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在租房行为发生以后1年内办理,并且是每年的3、4月份受理。 无住房需求退休后提取 公积金是一种定向使用的长期住房基金,如果一生没有买房、大修等住房消费需求,在退休时就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在这之前是不能提取的,但始终是自己的。而且公积金在提现时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提取步骤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一般而言公积金仅针对本市城镇的居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申请公积金支取,还是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开户呢??建议补充清楚。 (1)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要满足:(1)借款人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2)借款人购、建、大修的是自住住房,并有相当于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3)借款人属购买商品房或成本价房者,必须是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分年、分月结付房款者不属贷款范围); (4)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可用于贷款抵押;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7)借款人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购买住房者,应提供购房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售房方同意将住房出售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b、自建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c、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d、借款人应提供自筹资金来源和数额的证明; e、购、建、大修房屋共有产权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所占份额的证明和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以及全部房产作抵押的证明; f、借款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外同室直系血亲或 配偶的身份证(均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均带正本经查验后留复印件、原件即发还。 (2)如果支取的话: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现在转让的话肯定要涉及到房屋过户手续了,因为国家现在对于直接通过更名来转让的有禁止。
公积金是否可以购置第二套住房各个地区规定不同,需要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但是大部分城市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前项贷款尚未还清之前。
这种房子最好再考虑考虑 因为今年房价涨的太快,房本到现在还没有,如果现在买下,最多也就是签份合同,但如果到明年5月房价比现在高出很多,原来的房主不打算卖给你了,卖给别人,而你最多只能得到部分违约金,这就是"一房二卖"了 这种解决办法就是户名在开发商那里得到更改,到时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这样你懂吗?
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登记,即使公证,到时出现一房二卖也是没有办法,你最多得到违约金.
是买的商品房吗!不过随便买什么房子付了全款也没签定合同都不正常!如果你已经付了款而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议你先找出卖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立即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出卖方不签定合同,建议你退房。如果出卖方不退房你可以到房地产仲裁委员会去投诉,或者向法院进行起诉。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知道: 1.你购买该房以前是否看了建设手续(出让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办理了吗? 3.该房作没作抵押(建议到房管局查询) 4.法院有没有进行查封(建议到房管局查询) 5.你付了全款后有什么凭据在手?
不正常,去当地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去找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一份,单位再给你缴一份,就是说如果单位每月扣你100元的公积金,你每月就有200元的公积金存款,到你退休你可以全部拿到手,是一笔可观的数目噢,在你买房时你也可以提前拿出来缴房款等,有的单位职工想要还要不到呢。
是的,目前公积金贷款很多要求必须是本行政区内的城镇户口,并持续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大部分城市都各自设有当地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如果你是跨城市的话,那么由于帐户管理的原因,就必须先对前一个城市的公积金进行支取,然后在另外一个城市缴纳足够时间(一般为一年)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你的房子是否已经办了房产证,你可以凭购房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和房产证去公积金办公室提取你公积金账号上的钱,但是不是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没有约束条件,根据贷款金额如果贷五万以下需找一个保人,如果贷五万以上需找两个保人。保人必须是正常缴纳公积金的人。如果你找不到保人,可以找置业担保公司给你担保。(须交纳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