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按揭房如何转按揭?
我在我们县城(开封市尉氏县)买了一套按揭二手房,当时通过中介和户主签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户主和我都无能力一次性还清按揭,加上县城里也没有担保公司这个环节可以操作,所以这个房子并没有过户,户主把他的所有购房手续全部交给了我(包括建行的按揭卡)... 我在我们县城(开封市尉氏县)买了一套按揭二手房,当时通过中介和户主签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户主和我都无能力一次性还清按揭,加上县城里也没有担保公司这个环节可以操作,所以这个房子并没有过户,户主把他的所有购房手续全部交给了我(包括建行的按揭卡)我继续用这张卡(还是原户主的名字,我只是更改了密码)按月还按揭,有一下几个问题需要向各位“大神”请教!
请问:1:现在建行还有没有"转按揭”这项业务,如何操作?
2:如何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3:如过上面两项都不能操作如何最大程度的保障我的权益?
4:通过中介和户主签的那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展开
没有转按揭这种业务了
把他的贷款给结了,再去申请贷款,再过户,流程中介知道。
如果没钱结案,最好想办法两家人借也要借点,这边贷款下来之后就可以还了,不然不保险。
有法律效应,只有是成年人在理智情况下签的。关键是没保障,时间太长,不确定因素太多了。
如有帮助,请采纳!
不是这样, 先签合同 然后借钱把按揭了,然后你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贷款审批通过之后去过户,过户后银行放尾款,你再拿尾款去把借的钱还了。 是房屋按揭贷款,不是抵押贷款哈。
没有转按揭这种业务了
把他的贷款给结了,再去申请贷款,再过户,流程中介知道。
如果没钱结案,最好想办法两家人借也要借点,这边贷款下来之后就可以还了,不然不保险。
有法律效应,只有是成年人在理智情况下签的。关键是没保障,时间太长,不确定因素太多了。
如有帮助,请采纳!
不是这样, 先签合同 然后借钱把按揭了,然后你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贷款审批通过之后去过户,过户后银行放尾款,你再拿尾款去把借的钱还了。 是房屋按揭贷款,不是抵押贷款哈。收起
应该是已购公房,如果是优惠价买的补齐费用,成本价*建筑面积*6% 如果是成本价买的,直接上市。不是央产就没问题
满5年的是房价2%的过户费。 不满两年的还要交5.5%的营业税。
最简单的办法就(我就用这个的)是:直接和买主商定税后价格,其他的手续和金额由买家承担,你自己协助办办手续就可以的.还有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你可以先拿钱,少报交易金额减少税收.
遗产过户挺麻烦的~!我办过2套~只是个不完全资料,供你参考~! 一、首先要明确的是:你是否是唯一的继承人(有无兄弟姐妹),如果不是的话就得去登报申明或是公证,因为他们或许也有继承权,这一费用你要出的;如果没有也要登报申明或是公证,以表明在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上无任何争议。 二、你是否还有一位健在的双亲?因为你是继承遗产吗,肯定有一位···(不对的话别砍我)那另一位也有相应的继承权,如无遗嘱特别声明的话,你的另一位双亲与你共同拥有继承权,也就是各占50%的份额,因此你另一位双亲所继承的份额是否由你继承?怎样继承?在这里也会产生费用。一般有两种方法:①转卖:你另一位双亲所占的份额转卖给你,由你缴纳相应的税收;②赠送:由公证处开出证明,你另一位双亲所继承的份额是赠送给你的。由此可见,只要你另一位双亲所继承的份额也是由你继承的话,这里也会产生相应的费用。 三、你所继承的房子进行商业评估,缴纳相应的税收(房产证、土地证更换的费用也包含在内) 一般基本上就这三大块~供你参考~!
如果还没下发拆迁款,请到拆迁办和房屋管理部门与相关的负责的人声明(口头或书面都行),说你是共居人,有你签字才能办相关手续; 如果已下发拆迁款,请到居委会或是能证明你是共居人的组织/机构/家庭成员/邻居,告房屋管理部门没做相关调查将你这共居人落下了,可以追回款项,重新分配,肯定能赢。 房本没在共居人手中,不影响结果。 抓紧办!! 希望对你有帮助 协商,既然是共居人,大家都有份,只有协商好,一起去办手续,都签字,拆迁办会对你们分别做出补偿的。 房管部门有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去世,家庭成员经协商同意变更的,需每人带身份证同时去房管部门签字才可变更。
补充一下,上面那个人说土地出让金是(成本价*建筑面积*1%)这是不对的,你的房子属于回迁经济适用房,应该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是(成交价*3%)
看看这个会计制度以及房地产税收制度即可。
不用那么麻烦,你有该房的100%的产权就不影响,无所谓过户与不过户,若你要卖出,就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能显示是夫妻的证件。若是单身过了28岁就要开单身证明。
可以,但是据我所知天津过户需要评估机构对房价作出评估并且按照评估价格申报过户并纳税。 个人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不过户的话那么产权人就是对方。 对方有权利处置该房产,假设现在产权人将房产出售的话那么只是需要将17万元退还即可。 至于协议和公证只能是时候补救或者诉讼时候依据。 建议还是现在过户比较稳妥
国家去年曾经明确颁布“期房限转”政策。 有些期房曾经采用所谓的“改底单”方式进行交易,但是这种方式需要开发商配合并且建立在购房合同没有在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备案的基础上,属于一种暗箱操作。 期房转让对于交易双方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成交几率很小。 房产的合法交易建立在产权证下发基础上,不过对于产权证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房产,上市出售需要按照成交价格交纳5.5%的营业税
对方名下的产权部分等于是过户给你,那么按照对方过户申报价格的1.5%的契税,5.5%的营业税是需要交纳的.
首先,你们是不是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需要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并且有审核批准表; 其次,如果用你的小姨的名字把房产买下来之后,需要等房产产权证下发之后才能过户,如果是按照原购买价格过户给你(前提是你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话,那么是可以的,及时是部族年也可以; 再次,花销方面你们要考虑好,费用并不少。1、你的小姨购置该房产之后需要交纳1.5的契税和2%的公共维修基金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到过户给你们时候还要交纳1.5%的契税,如果面积有超出审核批准面积部分的,还要对超出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
首先要以单位的名义办房产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合同原件(贴有印花税)、测绘图和测绘表各两份,过户申请表(需加盖开发公司章及单位公章)、面积补差协议、公共维修基金及契税专用收据、单位相关资料(法人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均要加盖单位公章)。具体以房地局所需提交资料为准. 单位办理完毕产权证后再过户到乙方名下,手续和单位办理的差不多。只是过户时还需要纳5.5%的营业税和1.5%的契税。 建议:单位办理完毕房产证5年以后再过户,当然也需要看5年后的政策.这不新政将过户全额征收营业税由原来的2年增加到5年,不知道以后有什么样的政策,也许您只等了2年,政策又变回来了呢! 祝您早日过户!
你好,你有权起诉确权整个房子都属于你。确权之后,凭判决书办理过户,即去掉其名字。
我想问一下,你们的收入可不可观?你不介意我这么问吧?说真的,现在要在城里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就算你买了,也要有一定的来源才能安定下来的.如果你们现在确实没这个能力的话,那就先结婚吧!你想想看,总不能为了没买房子而把这事给托着吧,结婚后两人努力工作,再买也没什么问题啊!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哦!
一般是不可以的,现在购房是有限制的。<br/>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br/>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br/>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br/>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br/>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br/>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br/>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br/>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这套房子的过户程序,属于合法行为,你妹妹已经是合法拥有者。<br/><br/>2)法律上不支持无条件撤销赠与。<br/><br/>3)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br/>对此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br/>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br/>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br/><br/>(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br/><br/>(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br/><br/>(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br/><br/>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br/><br/>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br/><br/>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br/><br/>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br/><br/>因为你没有详细说明你的情况,你可以根据以上法律精神,来判断你父亲是否可以撤销赠与。<br/>关键人是你父亲,而且要快。
关键在于你朋友是不是有首付三成的资格,以前没有房贷的话是可以操作的,你的问题是你帮他一次性付款吧,他现在名下能接收房产的话这些是没有问题的,以后也可以做三成首付的
一般的物业都说空地是开发商的,我们小区更坑人,楼前面划出停车位,物业一个车位卖8.8万元
您好!<br/>根据您的情况,因为杭州目前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因此这两种情况都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6成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1倍。
去贷款银行 ,提出一次性偿还贷款申请 ,【带上所有当时办理贷款的手续 】。由银行安排时间 ,一般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 ,可以办理偿还手续 。程序不太复杂 。
我真佩服你。 <br/>第一:开发商存在的时候,你都不急。现在你倒是急了。 <br/>第二:那你这个小产证的房子现在登记给谁了呢? <br/>如果事实问题来了。我倒是觉得好解决。
1.只要你奶奶和其子女都同意,房产就可以通过公证过户给你老叔,然后再卖给你。<br/>2.不必改遗嘱,主要是后续操作麻烦并对你不利!<br/>3.遗嘱只表明他的份额给你,奶奶仍然持有一半房产。如果没有遗嘱,产权全部是你奶奶的,子女们只有继承权而没有产权。<br/>4.按照上述办法,可以提出直接由你继承。你们通过内部协议,由你付款给奶奶。这样大家的利益都兼顾了。<br/>5.如果卖给你,你就是产权人,户口问题你做主。即使户口不签,也不影响拆迁补偿。
重新分割不可能,应按双方协议分配。法院不会强制女方出售房产。唯一一套住房,一般不会拍卖。
请问开发商有没有给你纸质类型的承诺?你购买房子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
可以申请查看开发商的三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三证齐全的开发商基本就没有问题,除非伪造。
好评率:100%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商业贷款,需要收入证明|||:10-->共1人编辑答案2009-12-24 17:34 满意答案好评率:100%单位没有公积金的话就得商贷了~~~~不过利息很高·~~~
好评率:0%关于哈尔滨2010年经济适用房楼盘问题,我局将在项目允许销售的前1-2个月在哈报上进行公示,请关注报纸上的公示。 这是房产住宅局的回复,你就关注哈尔日报和新晚报的消息吧 继续追问:这个我也知道,我就是想知道什么时间能出台!我也不能天天看报纸呀?还有我想知道的是,哈尔滨今年经济适用房都在哪能有,开发公司的地址或者电话之类的!补充answer:根本就不公布,没办法的继续追问:我晕!那岂不是光有资格没有房子买?这个证不喝废纸没啥区别了吗?补充answer:但至少你已经有资格,不用再申请资格了,
申请经济住房条件: <br/>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br/>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289元 <br/>3、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br/>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 <br/>5、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具体情况请你咨询街道办事处。
你好!“诚意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这钱是说明你有购买的意向,但不一定100%要购买,只是有这想法!另外,你交这钱时,肯定应该有协议之类的东西的吧,你可以看下,应该是注明可以退还的!
你好!这要看当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的!目前,我国大多城市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首付都要求3成,只有少数地区可以首付2成,具体的看当地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
guoyi8820191:你好!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回龙观,天通苑…… 个人认为回龙观的最好
可能比较困难,因为现在中国的法律一般是保护弱势群体,这个官司中的弱势群体为业主及客户,一般很少会偏向中介公司,所以建议你们还是庭外和解,让业主赔一部分就算了
按照你所阐述的内容,现简单分析如下: 第一,法院审判不是随便可以更换审判长的,在此过程中你首先应该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下换了人,是否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还是有人要求先前的审判长回避? 第二,法庭调解是审理民事案件的一个环节,可以存在于审判的任何一个环节,调解不成的,应该依法判决。所以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似乎该审判长没有什么违法的行为; 第三,如果你有证据表明调解的审判长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也可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执行监督权。 因为你说的比较简单,案情应该比你说的要复杂,所以只能给你做参考。建议你咨询律师。
你好!可以胜诉!因为第一家中介在和你签定协议时,房主的产权证还没办好,不具备出售的条件,所以,中介也无法为他出售!所以,和你签定的协议是无效协议!
你好!现在出租房屋这类情况很平常,如果你对这类情况觉的不可以接受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按你的要求居住(最好是在出租合同里约定)!
政府现在已经骑虎难下,搬起砸向开发商的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没有办法了,房价的飞涨就是从2004年8月31日的全国土地实行招拍挂开始的,政府本来想自己垄断土地的供应可以大大的赚一笔,没想到造成土地严重供应不足,导致房价飞涨,然后被拆迁的老百姓肯定大大提高要价,造成土地成本飞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政府控制不住了。 由于政府已经把土地的价格抬到历史的最高,因此没有财力大量开发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了,政府也不可能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部分群众住房要求,财政预算没有这笔开支。 部分当时手里有土地的开发商都乐歪了,钱不想赚都不行,可是今后就该哭了,因为以后开发的门槛大大提高了,小开发商拿不到土地而大量倒闭,房子被房地产巨头们垄断了,房价还降的下来吗? 所以说政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就是工程师治国的情况,不是经济学家治国,没有经济头脑。
你好!一般7层以下采光等可能受影响,7到11层,因为是悬浮污染物比较集中的“污染层”,扬灰层!你现在可以选择的也就12层比较好了!
你好!通过容积率是算不出,套内面积的,你应该通过得房率来计算! 容积率是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例如总占地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用总建筑面积除以总占地面积就是容积率,10万除以5万=2,则上面所举例子中,容积率为2。 容积率越低说明项目的建筑密度越低,居住舒适度越高 得房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 如果得房率为0.8,建筑面积为100,那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得房率=80 得房率越高,套内面积越大,共用分摊面积越少!
房子是否增值与保值看在什么的角度上来看了,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在不停的增值可是在转卖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比如就这么一套住所卖了以后不是还得在买吗?也许地理环境还不如现在得位置所以算起来还是保值了08以后北京的房价是否会继续涨或者降这是个永久的百姓话题,房子并非所有人能买的起的,买的起北京房子的还是少数人.房子给太多人带了巨大的压力,在08后房子将继续增值,不过是个缓慢的趋势,没现在这么大幅度的上升,北京的耕地面积有限在2010几乎四环内没有新房了,那可证明现在如果有一套房子在城里并非了增值在事业上交通上都有一定的帮助.
无聊人士110:你好! 1、不可以!一是物业管理企业要求是专营的,特别是不能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兼营;二是即使取得资质也必须经过和业主大会协商确定物业管理范围、服务标准,才能根据服务标准确定收费。 2、因为不是住宅,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不经过招投标和开发商直接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3、因为不是住宅,收费标准不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协商,报物价部门备案。 4、市场物业管理很多都是以收市场管理费能代替物业费的。
我的房子在还清贷款之前也没有拿到房产证。实际上这个证在当年买房子手续办好后就有了,只是由银行保存着,用于做抵押。今年我们提前还款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们借的公积金)开具了还清贷款证明,我们就给每月交还款的农行打电话,约定时间取房产证。在电话中,银行业务员就查看了记录,见到了我们的房产证,很痛快地说:“有,过来取吧!”取后我们还到房子所属区县的建委办个手续,解除抵押并在房产证上盖个章,一切手续全部OK。 注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并没有与房管局打过交道。所以凭我个人经验,对方讲的流程是不对的,有问题! 建议您找他还款的银行了解情况,如果他的房产证已经有了,可以继续办理交易手续。办理时也没有必要先替他还贷款,也许他原来没有按时还贷,你岂不是自找麻烦?听说银行有这种二手房买卖过程贷款的服务,买方的钱先交银行的,手续办好后银行就可以把钱转给卖方。具体做法您再找银行咨询。 中介公司说签的收据虽然能够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凭据打官司,但中介没有帮助你催余款的责任。它的责任仅仅是办理交易手续。所以我感觉他们的说法不靠谱。 千万不要轻易信中介的,他们的人员流动性大,公司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我也与某个知名度很高的中介公司打过交道,发现有不少业务员对国家的许多政策和规定并不都知道或不够明白,只知道办手续赚钱,操作也不规范。 购房是普通百姓的重大事件,一定要三思,不要图省钱或避税,操作上一定要按照规范来做。您能够多质疑,可以减少了许多麻烦。只可惜我仅能提供这一点点小经验。您再多问问别人吧。 祝心想事成,早日住上心怡的房子!
购买二手房,购房协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它不同于购置商品房有规范的合同文本可以参考,因此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引起的买卖纠纷不断发生。从济南市全面开展了二手房网上签约以来,相对规范的合同文本对有效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减少买卖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网上签订的固定合同文本也只是包含了诸如房屋坐落,购房价款,税费承担等基本事项,对于更为细节的问题并未涉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还是应当注意几个细节。 首先要注意的细节是关于房屋状况的详细约定。了解房屋的准确面积,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水平以及房子的质量是否有问题。 在确定房屋面积时,由于有些房屋年代比较久,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相符的现象,比如当时测绘的误差等。如果房屋面积进行了从新测绘,应以新测绘的面积为准,如没有从新测绘,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房产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都不该计算在内。 关于屋内的设施,卖方常常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口头向买方保证,房屋的装修以及空调等家电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当时承诺附赠的物品会减少。合同中做好约定就可以避免此种纠纷。另外双方还可以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等各项费用是否结清做好约定。 其次要注意的是关于房屋过户税费的约定。二手房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较多,而且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有不同税费政策,要算清这笔账并不容易。虽然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常常会约定税费的承担责任,但到了真正交纳税费时,因为多计算或者少计算税费导致的交易纠纷也不少。因此事前双方应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给交易带来后遗症。
这种操作是有风险的,行业术语叫内部转名(原业主购买了一套房屋在未在房管局备案的情况下卖给第三方,全部操作由开发商协助完成)。
没有房产证你就要小心一点了,要签订房子是不是买房子的,首先要签订好阁楼的权属情况,面积的大小,通道问题,房顶的使用情况,还有就是如果产生纠纷了,卖家要付全责。
你的朋友可以签一份全权委托,且需要公证,需要办理的事情全部要写在委托上. 你拿着你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这份委托公证书,就可以办所有的事. 切记,所有的细节都要写有委托书上,一个字也不能错,不能模棱两可. 你手上有这样的一份委托书,就相当于你朋友本人,办事情是一样的. 重庆的具体政策我不大清楚,如果不允许更名的话,产证是需要重新过户才能改名的. 还有另一个办法,让你的朋友写遗嘱,这套房子传给你了,公证处公证下也可以的.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先了解的十个常识: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关况。 三、价款这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位;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五、违约责任 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如果可能,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修订合同,这样效果比较好。
8层比2层好吧,按照当时的房价交钱呗,从新签合同。或者不变,因为责任是开发商的
我想买个平房。现有问题如下: 1、什么样的平房可以买卖。 只要没有法律障碍,你喜欢什么样的平房就买什么样的平房。呵呵,开个玩笑的。我所说的法律障碍,主要指的产权不明,证书不全等。 2、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怎么办理。 只要卖房方原来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就好办,直接去房产局交易大厅办理交易手续,缴纳然后缴纳税款。就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土地的变更登记了。当然,分别是在房产局和国土局办理。如果房主原来没有这些证件,办起来基本上没有可能。 3、合同该注意些什么。 不是一句话可以说得清楚的,建议你在网上搜索一下买卖房屋的合同文本参考一下。一般来说:主要的条款当然不能少了房屋位置、价款、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以下内容一定要明确:比如土地四至,是否存在租赁与抵押等。对了,买卖合同中卖方如是有配偶,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哦。
应该是有效的吧,具体的咨询一下房产局或是律师吧。祝你一切顺利!
购房合同是怎样签的?产权百分之百的是否是你的?或者单位在出售房时有没有其它附加条件?尽管你签了购房合同,-旦有-条不附合规定,你这手续就没办法办了。何况当时单位还可能办了集体房产证。你现在应该做的是了解一下你们单位其它同志办没办房产证。至于往外出售需要什么手续?没有房产证你还卖什么房子。
)在商品房买卖中,往往存在广告虚假、交付使用条件不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办证时限随意约定等问题,这不仅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也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从今年起,我市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据悉,新版合同对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的约定作了修改,并进一步明确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时限,有利于维护购房者的利益。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新版合同将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明确、不完整和当事人意思表达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新版合同将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新版合同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相比,可能出现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中,一项增加而另一项减少的情况,新版合同特别规定,共有分摊部分面积超过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受人不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同时,为减少商品房交付过程产生的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版合同对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的约定作了修改,约定该商品房应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以及水、电、气、电话等及小区配套公建、基础设施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方可交付使用。 新版合同还进一步明确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时限。修改后的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出卖人办理房屋产权初始预登记以及将办理产权登记有关资料交付买受人的期限,这将有效减少因出卖人原因,造成买受人逾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 新版合同补充了有关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归属、办理预告登记申请人及时限、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合同争议时的处理方式和房屋节能措施指标等内容。 据悉,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凡是2008年1月1日后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与购房者签订新版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应当由开发商来负责办理,没有办理登记备案,责任应在开发商,而与购房者无关。而且,开发商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行为。你现在要到房管局去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按规定房管局不受理个人合同备案登记。
您好,您这种情况是可以提取的。一般来说,需要在买房后携带购房合同,房产证原件及完税发票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建议您咨询一下广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除非是老房子。 按照评估情况来看,依据房屋的建筑结构,房产的使用年限(耐火年限)是这样规定的: 1.砖混及混合结构房产:最长年限50年 2.钢混及钢结构房产:最长年限60年 像您说的还剩22年,那肯定就是房子年代比较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