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面写了不能转租,而且如果我不要他可以直接再次租出去,那有这样的合同,我还能转租吗?
此合同不属单方就能解除的合同。属有缺项的合同。可进行补充后执行。1.通知对方增加付款日期的合同款项,或交房催对方付款。2.告知对方如因他的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定金就是保证合同履行的违约金。3.卖房前上房产局进行公示4.谎称房屋已经另卖自己的朋友,造成的你先违反合同的假象,让他找你(让别人帮忙造谎,必须让对方信以为真才行)。
1,业主没有取得房产证就没有处分权。 2。合同是无效合同。 3.中介故意隐瞒房屋的实际状况,即业主没有取得房产证,没有处分权的事实,是违法行为。
你的这个问题很难要回中介费的。我在暑假时做过一个月的房产中介,基本上你签了合同给了中介费就没有中介的事了。只要你签了合同,那么中介费就很难要回来。
你算问对了,我最近刚买了套房,就在南湖度假风景区内,现在有一期将推出的很有说头哦,方位绝佳,风向好
房屋买卖合同在你购房的时候,售房部的工作人员会给你。当然,你买的房屋所在区位不一样,需要注意的也不一样, 不过,你可以从房屋的质量,结构,采光,交通这些方面考虑一下。
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收据上也没有说是定金或订金,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可以要回!
个人认为经纪公司人员房屋买卖行为和经纪公司无关的,其买卖行为也不应无效,买卖合同应继续履行。房东自己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具有判断的能力,要小心避免上当才对啊。你可以去好房在线myfun7上面看到更多的专业的知识讲解。
要还了贷款,然后办理部分产权过户。
如果想不买这套房子,又不存在违约责任,那你前提就是必须要有“顶替”的责任人! 1。贷款问题 《中介公司是否给你做过预审?资信等是否在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之前就确定?》 2。是否在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之前,和房东洽谈过“贷不下款的友好解决方案”? 3。再回顾一下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有什么漏洞可抓的? 如果都没有产生对你有利的理由,那么就请你看一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看是否自己可以接受!能够接受的前提下,那你就违约好了!
你的证明是你付的钱才有机会,比如从你帐户付款的转帐凭证,另外,房子你们约定比例了吗,如果没有,就得由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了。
这要看你得了,如果你就要住三十年,三十年以后,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也不想要卖这个房子的钱啦,那你就卖吧,如果你想要的话那就别卖,因为三十年以后房子跟钱肯定不是你的了,最后的绝定全还是要看你的!!!
其实合同的签署没有硬性的规定说是多少天是正常的,根据每个公司的流程,只要你买房子的开发商实力没有问题那么他的一周签署合同就没有问题
主要看签订的协议,是否是对方违约。合同中肯定有时间方面的约定,如果对方原因,超过双方约定的时间,仍然没有办好相关手续,定金肯定需要退回,且如果对簿公堂,甚至应为双倍返还。至于中介费,肯定是不需要支付的。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有房屋受益金这一说:你看看这里: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这是丹东的网) 但是否要收和具体收多少,你最好还是去你那的有关部门了解清楚。向你的卖房人问清是哪里要收。
其实主要问题在于,你父亲去逝时,所留下的地皮应该先办理继承,等继承至你名下后,方可进行建造房子,现在你把程序倒过来了,先建造房子,再继承,所以就比较被动了。 (1)我想你哥哥不同意签字,主要在于钱的问题,如果给予适当补偿,那么我相信他还是会签的。我想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不过补偿的金额按正常不能多于他能够得到继承份额的市场价。或者考虑是兄弟姐妹,意思一下就算了。这是最好的一种办法 (2)不过如果你同母异父的哥哥坚决不跟,那么会麻烦一些,实在不行还得去法院解决问题。首先继承手续肯定是要办的。这里面主要是关于建房投入的问题。你应该收集一些证据,比如施工协议,付款人,付款方式、材料收据、发票等能证明楼是你建的,与你哥哥无关也不属于你父亲的财产,这样地上建筑投入就可以不进入继承财产的范畴 (3)通过法院对你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据我所知,村里的房子如果能办产权,也要村里的户口才可以。 可以办房产证的房子你应该可以在房产局的网上查到的。
不知道你们那里和我们这是不是一样。可能有地方差异哈! 私房办理到交易中心需要带的资料:房产证、土地证、卖方夫妻双方到场、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是离异者需要离婚协议、如卖方出售的是房改房还需要单位证明。买方比较简单就只需要当事人到场并带好身份证明。 费用:私人售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含两年)(以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者以契税登记时间为准)买方:契税=总房款X2.0%(仅限一套)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X0.05% 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 X 6元(双方各半)房改房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 X 3元由买方交 产权登记费:80元(工本费)卖方:个人所得税=总房款X2.0%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X0.05% 还有前面提到双方各半的费用。如要贷款的话:抵押登记费由买方交:抵押登记费=评估金额X1.2% 工本费=80 贷款:保险费:贷款额X年限基率 评估费=贷款额X千分之几(看评估公司了)公证费=宗(看你那里公证处是怎么收费的了)其他 提供的身分证,首付款收据.收入证明,私章,贷款合同. 私人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时:契税=总房款X4.0% 卖方 营业税=总房款X5.55%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X2.0%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X0.05% 注意:::::私人售五年以上且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产权证已经办理下来就比较麻烦,没有的话还可以请开发公司协助更名。
是按照房产证填发日期或者是地税局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日期为准。 如果是房产证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房产,上市交易时候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包括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
现在没有真正意义的转按揭,基本是将尾款还清从新办理贷款,这样费用相对会低些,还有它现在有没有房本,它可以让他在美国通过中国大使馆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委托他弟弟办理就可以了。你最好找一家信誉好的中介帮糯米办理此事,你会省好多事的。
房款部分中介是没有义务代为开具发票的,但是中介的收费部分应该开具发票(评估费等属于代收费,应该由最终的收费部门开具发票),否则可以到税务部门投诉
我是北京链家地产的,,,,可以告诉你这样,风险相当大,,而向我们这样大的公司全北京287家连锁店,,,,,才可以信任,而我们公司收3%代理费,,还这么多的客户在,,这就是一个名誉问题, 该经纪人想做私单,这样的经纪人你能信任吗,,,你想小中介为什么会没有客户,,,就是因为风险大,再说如真是黑中介,你想哭都来不及了,,,,,,,,,,,,,, 像这样的做底营业税,我们链家也能做,但中介费是不能打折的,因为我们承担买卖双方的风险,我们公司在建设银行有1000万的风险基金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不太清楚可以咨询我,我的电话是01086673360
级别:新手 4月25日 10:40 房子不是黄金,即使黄金也要跌价,香港,日本经济泡沫房产暴跌一半,人家是真正市场化,中国房价一跌立刻有人跳出来叫喊,为什么,因为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任志强语出惊人房地产就该暴利,尽管百姓叫苦不迭,然而有些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房价高低不由百姓来定,所谓上涨按市场规律,下跌有政策保护!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当初股市60倍市梦率,闽东电力更报出80倍的天价,泡沫明显,某些人却瞪着眼说很正常,结果如何,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然而房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那个人所能掌控的,围湖造田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水皮先生说好;该跌的,早晚要跌,股市如此,房市也如此
根据规定,房屋出租应该缴纳:1、营业税及其附加(每月大约是租金的5.9%);2、房产税(每年缴纳原值70%*1.2%);3、所得税根据所得额累进。很多地方采用综合税率,就是每平方米固定多少钱而不管租金高低。
如果买卖双方诚实守信,当然这样做是可行的。问题在于世事难料,很容易出现如下问题:比如二年后卖方取得产权(但是他并未通知你产权已办理,或者借故拖延办理产权的时间),更有甚者偷偷的另寻买主,然后私下交易过户你都有可能不知道(由于公证只是民事行为,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并不知有如此约定,且只要没有签交易中心的正式买卖合同,不进行收件,他们一概不认为是合法过户)。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很被动,上法院自不必说,只是举证困难(比如用你的钱还按揭款),另外很多人卖完后就离开这个城市,你去哪追债去呀。所以风险太大,建议不要如此操作。
这可能是银行的操作失误,一般不可能出现这种问题的,贷款你还是要还的,因为贷款时的资料都是你个人的资料,这不是房子欠银行的钱,而是你欠银行的钱拿房子去做抵押
你根本不用给!首先是房主反悔的,对中介来说是房主违约,他们之间应该有房屋买卖委托合同;你应该让中介出面处理此事,因为中介是赚你的代理费,他们肯定不想让到嘴的鸭子飞走,如果飞走根本也不是你责任,他们应该去劝房东让他把房卖给你,其实你可以反过来责问中介,房子的房主根本不确定到底卖不卖,就逼你急忙交钱,那不是逗你玩吗?让中介去交涉,如果他卖你就买,如不卖,定金还要如数退还!给中介施压,你浪费了那么多精力还委屈呢。对房主呢,不必心软,他违约还拉你共同承担责任,他倒是挺会算计!因为这事打官司对你得不尝失,你是最委屈的!
一千的公证都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的,不合法的事怎么公证啊
物业公司的要求合理,但是没有法律和文件支持,政府也没有相关文件。你让物业拿出收取维修基金的合法文件,因为当地建委负责管理维修基金,如果要收取需要建委批准和设立监管帐户。
商品房预售合同也是合同,只要该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就无权变更合同内容,商品房加价显然是违背合同内容,也是不合法的,可以拒绝.
父母给买房就先住着呗,房子是一年比一年的贵,现在市郊的房子都三千多了,其实回头想想自己买和家里买是一样的,如果你自己还贷款,还不是要家里出一定的首付款,你的工资还要还贷款,也许日子会过的很紧,自己都不够花怎么去孝敬父母呢,如果家庭条件允许,先给你买了房子,一来可以攒钱还父母,还可以有些余钱孝敬父,一举两得多好啊,我就是第二种情况,家里给我买了房子,我现在觉得很有优越感,工作上也很自信,我们公司有很多人,明明做的不开心,可是怕辞职一时找不到工作,月月还要还银行钱也就忍了,这对自己的未来和发展空间都没有好处,怕得罪领导丢了工作,工作中也会难免畏手畏脚的,你已经很幸福了,何必自讨苦吃,以后好好的孝敬父母比什么都强
说实在的,我主管过勘察设计,但也不懂什么叫不良行为.这句话是不规范的. 是有质量问题呢,还是在经营上存在违规行为? 你买房,有权也有必要问清楚.开发商不说,可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问个明白,也就是到当地建设局去问一下.
远景庄园的房屋现在四层外围住宅的价格是3700元,但机忽都是大户型的了,剩下的就是联体别墅和单体别墅了.价格是6000-7000元每平.
有一种房屋银行的业务比较适合您,一般的中介都有这种业务。
这事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的看法可能不同,甚至于截然不同. 上海的房价最近有小幅回落.北京的涨幅也在下降.按目前情况看,如果政府机关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房价难以大幅降低,但是肯定不会大幅增高. 就上海的情况而言,有了回落,再来个大幅上涨,没有这个可能.我看很可能是小幅震荡,而以继续小幅下跌为主.空置率在增加,居民买房的心理已有了变化,炒房的人少了,房价难以再上涨. 就全国而言,我看不像任志强们所言会继续有较大的上涨云云.很可能是继续涨幅回落. 建设部最近又强调要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这也是促使放价回调的一个有力措施.
尽管合同没有盖章,合同本身不具法律效力.但该合同文本和首付款收据已表明事实合同关系成立,司法渠道解决是有力证据. 证明口头合同存在主要靠证人和收据. 应该是可以告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