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什么三方买卖合同?真正的买家呢?你所说的只不过返签而已,中介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赚取差价,这是不合法的,可以举报给房协。当然,如果你们在签定前已经约好的,打个比方,你们事先约好,你的房子你想卖100万,结果中介帮你卖到120万,事先说好的,多出的部分给中介作为佣金,那你就没什么话说了,如果他们低于100万卖了,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你也不会同意,而且事先签的合同上早就把价格写上了的。如果你想详细了解,请把问题说的具体点,这么简单,是高手都回答不出来呢。
这叫什么三方买卖合同?真正的买家呢?你所说的只不过返签而已,中介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赚取差价,这是不合法的,可以举报给房协。当然,如果你们在签定前已经约好的,打个比方,你们事先约好,你的房子你想卖100万,结果中介帮你卖到120万,事先说好的,多出的部分给中介作为佣金,那你就没什么话说了,如果他们低于100万卖了,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你也不会同意,而且事先签的合同上早就把价格写上了的。如果你想详细了解,请把问题说的具体点,这么简单,是高手都回答不出来呢。收起
个人认为经纪公司人员房屋买卖行为和经纪公司无关的,其买卖行为也不应无效,买卖合同应继续履行。房东自己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具有判断的能力,要小心避免上当才对啊。你可以去好房在线myfun7上面看到更多的专业的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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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人员通过本经纪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经纪公司和其人员恶意串通的情况下,经纪公司人员房屋买卖行为和经纪公司无关,其买卖行为也不应无效,买卖合同应继续履行。 除非拿出欺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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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的看法可能不同,甚至于截然不同. 上海的房价最近有小幅回落.北京的涨幅也在下降.按目前情况看,如果政府机关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房价难以大幅降低,但是肯定不会大幅增高. 就上海的情况而言,有了回落,再来个大幅上涨,没有这个可能.我看很可能是小幅震荡,而以继续小幅下跌为主.空置率在增加,居民买房的心理已有了变化,炒房的人少了,房价难以再上涨. 就全国而言,我看不像任志强们所言会继续有较大的上涨云云.很可能是继续涨幅回落. 建设部最近又强调要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这也是促使放价回调的一个有力措施.
尽管合同没有盖章,合同本身不具法律效力.但该合同文本和首付款收据已表明事实合同关系成立,司法渠道解决是有力证据. 证明口头合同存在主要靠证人和收据. 应该是可以告赢的!!
南昌是个一般的城市。大家钱都不多,但是花钱的胆气却 也不小。经过几年的整理,现在的城市面貌比以前要好很多了。。房价一类地区的话在2500到4500之间。比较合适工作和生活。要是你是很有名气的人到这里来你可以比较自由的生活。
北京是中国的北京。 从各个方面来说,是全国人民在付总帐,当然得利只是少数人。 全国如是!
看一个地方的房价的涨跌是要看供需关系,因为房地产这个行业已经是完全的市场化了,买房的人多而开发面积少的话价格自然就上来了,如果开发的楼盘都卖不出去价格自然就不会上涨。
我相信是不会降了,但是也不可能在涨了,有可能就会近期维持在这个水平,我们国家不能和其它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国家机器一直在宏观上把握总的方向,不可能让房价跌下去,到那时候很有可能就会出现泡沫经济,对国家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我的判断是不跌也不会涨了。
是这样的,比如开始业主报的价格是50万,客户看完给了48万,这个时候需要你和业主去谈价格了,给你个建议,和业主谈的之后不要说我客户48万接受,就说客户看上了,现在就出45万,您能卖么?后边的技巧的东西我就不具体说了,要说的话一篇都打不住,呵呵,开头的思路已经给你了:)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