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和设计虽然是两个概念,但是也是相辅相成的。勘察报告为设计特别是基础的设计提供了设计依据。所谓的不良行为概念很笼统,可能是勘察方数据造假,也可能是设计方没有按照规范操作,也可能是两者都有。在具体工程中只要勘察方和设计方对设计方案盖了公章就要负起相应的勘察设计责任。单纯的勘察设计方面出了问题,从这一点上讲开发商是没有过错的,唯一的错误就是用人不当。不过开发商作为工程的总负责人对业主要承担责任的,不过真的出了问题开发商也是可以找勘察设计单位(一般是两个公司,也可能是同一单位)索赔的。
工程勘察和设计虽然是两个概念,但是也是相辅相成的。勘察报告为设计特别是基础的设计提供了设计依据。所谓的不良行为概念很笼统,可能是勘察方数据造假,也可能是设计方没有按照规范操作,也可能是两者都有。在具体工程中只要勘察方和设计方对设计方案盖了公章就要负起相应的勘察设计责任。单纯的勘察设计方面出了问题,从这一点上讲开发商是没有过错的,唯一的错误就是用人不当。不过开发商作为工程的总负责人对业主要承担责任的,不过真的出了问题开发商也是可以找勘察设计单位(一般是两个公司,也可能是同一单位)索赔的。收起
说实在的,我主管过勘察设计,但也不懂什么叫不良行为.这句话是不规范的. 是有质量问题呢,还是在经营上存在违规行为? 你买房,有权也有必要问清楚.开发商不说,可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问个明白,也就是到当地建设局去问一下.
说实在的,我主管过勘察设计,但也不懂什么叫不良行为.这句话是不规范的. 是有质量问题呢,还是在经营上存在违规行为? 你买房,有权也有必要问清楚.开发商不说,可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问个明白,也就是到当地建设局去问一下.收起
那你有点倒霉了!现在房价这么贵还被…………我是工程管理的学生,我试着回答一下! (1)勘察和设计是两个概念!可能是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不符合建房要求!也可能编制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不符合要求! (2)后果是否严重?你应该看看检定结果!具体索赔我不大清楚!不过国家有明文规定你可以去看看,下面的是国家的。各省根据情况略有不同。
那你有点倒霉了!现在房价这么贵还被…………我是工程管理的学生,我试着回答一下! (1)勘察和设计是两个概念!可能是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不符合建房要求!也可能编制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不符合要求! (2)后果是否严重?你应该看看检定结果!具体索赔我不大清楚!不过国家有明文规定你可以去看看,下面的是国家的。各省根据情况略有不同。 收起
我觉得你是股民,那我从一个房产人士的角度给你点建议. 国家是引导,用政策调整房屋构成比例,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使百姓买的起房子,如果要房的人多而房少真的就涨的不行了.所以国家政策只是平抑房价,不会让他高也不会让他低(毕竟是支柱产业). 其实房产公司的利润是这样来的: 房价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升值,价值随着周遍的配套不断完善而提高.还有周遍开发商新拿地的土地成本的增加都会是新房涨价的原因. 所以长期.房产公司的利润一直增加, 短期,在自己公司刚拿地时由于刚进行大额投资,加之风险而来,股价会下滑. 当新楼盘销售上正正轨,并每月有固定回款时,会上涨 当周遍有新的土地出让时,由于新排卖土地地价往往高涨,所以自己公司地价随之增高,股价会涨. 楼盘到尾盘期会跌
以全国的房屋销售情况来看,凡是过去没有虚高房价(如上海等地的房价泡沫)的地方,都有缓慢的上升。 以重庆为例,重庆市的房价普通楼盘(如单体楼、郊区)的房价几乎没有上升,少数还略有下降。但主城区的小区房,特别是知名楼盘普遍价格上升,以山东鲁能在重庆建设的鲁能星城为例,该楼盘的第二、三、四街区在一街区售完一年后,房价同比(同样的结构和楼层),平均上升约400-500元/平方米。 我在成都的朋友与谈到与重庆有相似的情况。 所以,我认为房价是会上升的。不过,这个上升是靠质量、环境、需求来拉动的,而不是过去的泡沫。 国家在2004年开始对土地有了更加严格的审批制度,土地会以公开拍卖的形式获得,通过这种形式土地的成本会增加,房子的价格也会上涨。 这样房价增长稳定的才会涨,不过不会涨多少,大概每年百分十左右差不多,要买的话就要快呀!
会的,兴东镇现已经规划建设2个工业集中区。一个位于金通公路集中区,规划面积2800亩,目前已初具规模。江苏省第一个数码城综艺数码城(江苏综艺集团总部)就座落在这里。综艺数码城是综艺集团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高新企业的孵化基地、创新人才的培训基地,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当地的“硅谷”。另一个位于洋兴公路旁边,规划面积近800亩,准备在2007年前建成。至于房价的问题,这两三年应该不会涨浮太大,毕竟不是市区.
最关键的是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登记备案?只要已经登记备案就不可能抵押。
广东,范围太广了.还有你自己的承受能力,还要考虑户口,治安问题啊!你讲的清楚些别人才能答的明白啊 如果不计户口问题,番禺祈福新村,顺德碧桂园不错的,都有外语学校,区内生活配套设施齐全,房价也不算高,治安也过的去。但就是买房不能入户,除非你们家长有高学历或职称,到当地来工作,那就应该可以。要不去看一下佛山那边的碧桂园,好象那边买房还可入户的。
郑州的房价也很高的,东边4500均价,西边2500左右,濮阳2300元左右,最近才涨的价,当时引起的争论很厉害。
申报价按60w来算 印花税:300 交易手续费:面积*3~6元/平方 营业税:19980 个人所得税:48000 满5年的情况 申报价按60w来算 印花税:300 交易手续费:面积*3~6元/平方
奉贤的房子和虹口的房子差别是很大的,当然越便宜越偏僻,环境么,看你注重什么了,至于面积么,旧式公寓和新式公寓又是有区别的,最好问题详细点。。。。。。
我是顺义人,最近卖了第一套房子要买第三套房子。顺义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无论是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主要依托机场优势,以及良好的发展空间。一年前顺义的碱河两岸还是荒凉一片,现在已形成了一个绵延数公里的现代化森林公园,潮白河两岸的森林公园全部完工需要不下15亿元。每天早晨漫步在那里,真的感到很幸福,很幸运。而且金汉绿港、玉龙三区或五区都紧邻潮白河,引温入潮工程已经开工,预计10月底潮白河就注入水了,住在岸边真的是一种享受。顺义的房价已经从10年前的1000多涨到现在的5000多,但作为一个新兴城市房价还有不小的上扬空间,况且我们的收入都在不断增长,房价怎么可能下跌。退一万步说,即使跌了,住在这么好的环境里,谁还舍得卖掉房子搬到别处?该出手就出手吧。
违章建筑按理说应该是拆的,罚款也要交。原业主也不可能提供能保证违章建筑手续的东西,你买的是房产,房产证面积以外的东西与你无关。 现在把它拆掉为好吧,要不又要强制拆除,又要罚款。
实行二手房交易时,是要经过有资质的建设部门的价格评估的,以评估价格为准纳税,不是你说多少就多少。
首先,估算家庭可动用资金。购房之前,先要计算一下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各种货币补贴等;再计算家庭的日常开支;然后,还要留一笔用于医疗、保险、预防意外灾害等方面的预备资金。将家庭平均月收入扣除日常生活开支预备资金,得到家庭每月可以灵活运用的资金,加上家庭以前的积累存款,就可以估算出自己的购房能力。考虑欲购房屋的面积。 房屋面积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房屋的售价。购房者在买房时,要了解一座建筑物的有效面积系数(即“得房率”)。它是指建筑物内可使用面积与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有效面积系数越大,可使用面积就越大。一般情况下,多层砖混结构住宅楼的有效面积系数为0.7~0.8;而高层住宅楼的有效面积系数在0.7~0.75,低的只有0.65。由于购房者都是根据建筑面积付款的,因此,有效面积系数的大小,意味着购房者花同样的钱,买到房子的使用面积的多少可能差别很大。衡量家庭偿还贷款能力。 购房者利用银行贷款购房时,要考虑银行利率的高低、银行可借贷金额、首期付款金额、分期付款的期限、每月付款额度等因素。可参照下列公式考核还贷能力:夫妻双方年收入总和乘以4,所得数值为自己所能承担的房价的最高限额。若房价高出此限额30%,则意味着自己现阶段还贷能力不足,应慎重借贷。测算相关税费。 入住后的物业管理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要问清问明。此外,购买商品房要缴纳房屋总价款2-5%左右的税费。如果购房过程中请律师,还要将律师费预算在内。
在北京购房资格认定需进行资格审核。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近期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操作说明》,推出了过渡期的审核方案。购房者信息将输入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审核的家庭才能办理网签手续。 即日起购房先审核资格 “目前,我委正在进行认购签约信息系统的升级调试。为确保限购政策严格落实,切实做好购房资格的审核,即日起至认购签约信息系统正式上线之前的过渡期内,北京暂时按照过渡期方案进行购房资格的审核、签约办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按照昨天公布的过渡期方案,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审核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核验信息无需居民自己填 北京开通了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http://210.75.213.188/bankquery/login.asp)。开发商、中介机构和二手房签窗口对于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留存相关的材料后,登录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填报这些家庭的核验信息。 记者注意到,与北京的购车资格申请网站不同,北京购房资格认定不需要居民自己填报核验信息,拥有购房资格审核网站钥匙盘的开发商、中介机构、网签窗口等才可登录网站,填报信息。
购房资格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市规划管理局在____________集资房的购房资格,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现将转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住房需要,要求承让(购买)甲方原______市规划管理局在____________所取得的集资购房资格。 二、甲方在乙方支付购房资格转让费共计柒万捌千元后,同意将购房资格转让给乙方。 三、在房屋建设过程中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甲方过户到乙方)、按揭等有关手续。 四、若因特殊情况,该集资房最终不能修建竣工,甲方按乙方支付的原金额____________元退还给乙方(不含利息等)。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时,首次付款______万元,第二次于______月______日前付______贰万元,第三次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____________元。 六、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济南购房政策相关规定: 济南属于双限城市,想要在济南买房,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济南市户口18(济南市 754 常驻户口 16 和济南市 0607 集体户口均可) 2、最近两年内在济南累计缴纳超过12个月的社保 3、最近一年内在济南连续缴纳满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
(一)申请标准的限制: 1、收入的限制??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 2、住房的限制??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 3、家庭总资产的限制??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二)供应对象的限制 针对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三)申请人资格的限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的标准见附表。另外,远郊区县家庭申购条件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北京购房资格证明和所需要具备条件。 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四: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就是看你是否有能力购房,或者一次性付款购房,或者贷款购房。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购房,那是不用再说了;如果是贷款购房,那就应该评估你的还款能力,即以你的月供与家庭月收入比来衡量,一般月供最高不宜超过家庭收入的50%。
1、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首先会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很有可能一票否则,那么购房者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这点十分重要,也是绝大部分首次购房者容易忽略的问题。 2、评估每月的还款额及还款年限。 首先要确定自身能够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前提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毕竟住房还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通常情况每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多数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年限有要求,男性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 3、确定能承受的最大贷款额度。 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度均一样,等额本金还款是逐月递降的方式,一般情况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4、评估自有资金与首付款。 (一)首付款比例是否符合银行要求。 目前的银行贷款政策要求首次购房者首付款为总房价的30%即可,二套房购房者为总房价的40%。 (二)要留足除首付款的其他费用。 一手房置业者要注意一手房除了要按比例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外,还需要支付维修基金、契税和配套费。购买二手房的要注意除了支付首付款外还需要支付中介费、契税、营业税、个税、贷款评估费等。 5、评估能承受的总房款。 明确了自己能承受的贷款额度和首付款后,自身能够承受的总房款自然也就清楚了。
第一阶段:准备买房 一件需要仔细思量的事情 1、确定购买房屋的目标,包括价格、地区、类型、样式等。 2、制定买房财务计划,到银行做一个预批准的贷款计划。 3、选择一个有经验,服务好的房地产经纪,为您提供信息,出谋划策。 第二阶段:看房 一个耗费精力和时间的阶段 1、请经纪在网上进行全面检索,选出符合基本要求的房屋。 2、合理安排时间实地看房,避免旅途劳累,注意观察学习。 3、拓宽思维,调整心态,根据市场状况修正在价格、地区、类型、样式等方面的定位。 4、选定自己满意的房屋,其中有一见钟情型和综合比较型两种方式。 第三阶段:签订合同 一个严肃认真的法律程序 1、了解合同基本条款,与经纪商量制定出价与谈判策略。 2、确立价格、订金、交房日期和附加条件等,常见附加条件是贷款和验房。 3、签字并递交合同,可以直接递交或传真。 4、在合同经双方签字有条件生效后,缴纳订金。 5、当贷款和验房等附加条件满足后,取消条件,合同完全生效。 第四阶段:处理交房前事务 一段紧张期待的时期 1、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2、委托验房师检验房屋。 3、委托律师审核合同,调查房屋产权债务,计算费用,准备文件。 4、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分为普通房屋保险和全面房屋保险。 第五阶段:房屋交接 一个令人高兴的时刻 1、到律师办公室签署银行贷款、房屋过户文件。 2、交清购房款和各项税费。 3、委托律师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更名登记手续。 4、领取房屋钥匙,完成房屋交接。
要有购房资格,否则有钱也买不了房;要有足够的首付,千万别首付需要7成而你只有5成;公积金贷款也有条件,不是缴纳了公积金就可以贷款的,并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是有限的。 1、购房资格在一些限购城市,购房资格要求比较严格,社保要缴满一定的年限等。所以在买房前,一定要注意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2、购房落户 户口一直是个大问题,孩子上学、中高考都离不开户口。外地人买房要了解该城市的落户条件,比如有的是要求在XX区购买面积XX平米的房子才能落户,也有一些城市规定买二手房不能落户等。既然要买房落户,落户的条件就得搞清楚弄明白,这样才能有的放矢。 3、公积金贷款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连续缴满6个月(部分城市略有不同),买房前,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为自住住房,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1)提交申请 在购买住房前,购房者需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机构网签服务窗口,提交家庭信息证明材料。 (2)网签系统填报信息 将材料提交给网签机构(开发商、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住建委网站上填报申请信息,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买房。 (3)资格核验 不动产登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审核时间最快为10个工作日,如果是周一录入(上午12点前),一般都是下周五出结果。 (5)反馈结果 自住型商品房资格核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商品房资格核验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后,向网签机构查询购房资格核验结果。 ①核验通过,购房者可以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②核验不通过,可向网签机构查询未通过的具体原因,如对核验结果有异议,应先认真核对各类填报信息,如填写准确无误,可打印核验结果,并携带证明材料至相关部门核实。
一、买房贷款需要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由于贷款行有很多,每个银行对借款人的资质要求也千差万别,但有一些证件和材料是所有银行都有要求的,比如说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果单身需要提供单身证明)、收入证明、至少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等。只有将这些证件和材料全部准备齐全,贷款行才能确定借款人符不符合借款资格以及最多能借款多少。 二、具体情况的区分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房屋为二手房,那么只需要出示上述所有证件和材料,但是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房屋为新房,购房者还需要出示房屋买卖合同,这一点还是值得买房贷款的人注意的。 购房者能够借款的多少与收入证明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收入证明上填写的收入必须确保为真实有效的收入,如果被银行查出虚假信息,会严重影响到借款人在银行的信用,同时借款一事自然也作罢;购房者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需要是月供的2倍,也就是说借款人的月供是3000元的话,那么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至少也要在6000元。相关阅读: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相关知识 将这些材料和证件全部准备完毕后,购房者就可以去贷款行找工作人员,将这些证件和材料移交给他,工作人员会细说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并且全程带你走完整个流程。 三、买房贷款注意事项 买房贷款虽然不是一件大事,但是购房者也应当保持相当的警惕,如果虚报信息被查实,对借款人的资质影响绝对是极大的,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才能够更加顺利地走完整个买房贷款流程。
第1步 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如果是期房首先了解开发商是不是已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也就是查看“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第2步 签定合同要清楚? 确认买卖双方合法身份,签署房产中介合同前一要审查其资格,看是否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签订《买卖契约》时,买方需交纳购房首付款或订金,切记此款应亲自交给卖主,并由卖主出具收据。交给其他人,一定要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否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 第3步 办理手续必谨慎? 必要程序不能简化经过选房、看房、签合同三个步骤后,将进入买房的实质性阶段。具体是:房屋面积测绘、房屋价值评估、房屋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过户、取得回执。 购房后应尽快办理房产证,并督促卖方尽快迁出户口;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第4步 交房验收需仔细?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办理完所有手续后,买卖双方按合同条款交接房屋,验收房内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和附属设施,验收合格后买方付款。买方在未取得房产证前,不应付清全部房款。 关于税费的交纳应在《买卖契约》中注明由哪一方缴纳,未注明的要按照规定各自承担;最后,按照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领取房产证时,必须本人到场,如本人因故不能到场领证,应提前办理委托领证公证手续。
1.第1步 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如果是期房首先了解开发商是不是已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也就是查看“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第2步 签定合同要清楚 确认买卖双方合法身份,签署房产中介合同前一要审查其资格,看是否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签订《买卖契约》时,买方需交纳购房首付款或订金,切记此款应亲自交给卖主,并由卖主出具收据。交给其他人,一定要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否是卖主的合法代理。 3.第3步 办理手续必谨慎 必要程序不能简化经过选房、看房、签合同三个步骤后,将进入买房的实质性阶段。具体是:房屋面积测绘、房屋价值评估、房屋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过户、取得回执。 购房后应尽快办理房产证,并督促卖方尽快迁出户口;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4.第4步 交房验收需仔细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办理完所有手续后,买卖双方按合同条款交接房屋,验收房内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和附属设施,验收合格后买方付款。买方在未取得房产证前,不应付清全部房款。 关于税费的交纳应在《买卖契约》中注明由哪一方缴纳,未注明的要按照规定各自承担;最后,按照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领取房产证时,必须本人到场,如本人因故不能到场领证,应提前办理委托领证公证手续。
◎关于本市户籍 1、在合肥户籍居民中,部分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是否有购房资格?合肥房产局答复,凡10月2日前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与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2、市区户籍家庭出售房屋后户口迁移登记在集体户的,仍具有市区户籍家庭购房资格; 3、10月2日后因转业、退伍、复员原因将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与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4、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关于外地户籍 1、对于外地人在合肥买房,新政要求有连续时段的个税、社保逐月缴纳记录,但一直以来补缴是否有购房资格存在疑问。房产局昨天明确表示,购房资格核查中,对于追溯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2、对能提供近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省直社会保险证明和交保单位出具工作地点在本市区证明的居民,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 ◎夫妻双方购房 夫妻双方购房,由拥有市区户籍一方购房,所购房产须为拥有市区户籍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符合购房条件的非合肥市区户籍家庭,所购房产须为符合条件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军人及引进人才购房 驻肥(本市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庭,与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对经区级(含开发区管委会)以上政府认可的新引进各类人才,可以购买一套自住房。根据相关规定,合肥市允许在该市工作的境外人员购买一套自住房。 ◎赠予与拍卖房产是否限购 发生在直系亲属或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之间的赠予行为,不纳入限购范围;发生在其他关系之间的赠予行为,需进行受赠人限购资格审查;经司法拍卖或经政府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的房产,不纳入限购范围。
第一类人群: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第二类人群: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案例分析:A家庭成员名下有唯一一套住房,父母想为现以正在上高中的儿子(现未成年),购置一套房留作日后结婚使用,想以儿子的名义再申请贷款购房。根据相关,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A家庭以儿子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的。如果买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则可以算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第三类人群: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四类人群: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第五类人群: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第六类人群: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与买二手房不同,买新房是在认购时,将审核资料提交给开发商。开发商首先进行初审,确定本人与证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购房资格等。 注意事项:虽然现在资格核验系统和市地税局、人力社保部门联网,可对购房家庭缴纳个税、社保情况的自动审核。但购房者在买新房的时候,还需要提供完税或社保缴纳的纸质证明或截图,以便开发商完成购房资格核验的初审,减少违约的机率。
(1)提交申请 在购买住房前,购房者需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机构网签服务窗口,提交家庭信息证明材料。 (2)网签系统填报信息 将材料提交给网签机构(开发商、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住建委网站上填报申请信息,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买房。 (3)资格核验 不动产登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审核时间最快为10个工作日,如果是周一录入(上午12点前),一般都是下周五出结果。 (5)反馈结果 自住型商品房资格核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商品房资格核验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后,向网签机构查询购房资格核验结果。 ①核验通过,购房者可以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②核验不通过,可向网签机构查询未通过的具体原因,如对核验结果有异议,应先认真核对各类填报信息,如填写准确无误,可打印核验结果,并携带证明材料至相关部门核实。
(1)新房购房资格有效期:资格审核通过后,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书中约定的认购有效期,视同为资格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5日。 (2)有效期内未进行网签,资格核验失效,需重新提交购房资格核验申请。 如果您想办理购房资格核验,购房指南建议您先自行检验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不清楚自己缴纳的社保或个税是否达到要求,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税务局或人社局查询。
1 租房时要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平安、卫生等。 2 租房时不要急于交订金或租金,最好从正反两方面来考虑自己的决定。当然,有个人在旁边顾问一下会更好。 3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4 为了讨价还价,租房者要尽量把租住期说得长一些,但一次性交纳的租金还是尽量越少越好。 5 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6 租房合同要细。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7 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8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9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10 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料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1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水平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发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12 租房正规顺序 A.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B. 房主检查房客身份证 , 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 ) 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C. 房客检查房主产权证明 ( 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 ) , 房主身份证 ( 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 ( 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 ) 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D. 合同签字 ( 房主方 ) 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E. 料理合租合同时 , 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F. 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 , 也需要请检查以上证件 , 一般定金不要逾越月租金的 20% 13 租房注意点 A. 不能提供产权 ( 原件 ) 房主勿信 B. 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勿信 C. 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 D. 向居委会 ( 或邻居 ) 解房东情况。检查描述是否与房主相同。 E. 如果房主要求一年一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笔的订金 , 这样情况就要特别小心。
周边公园众多,项目周边高校云集,被誉为长沙第二名校群,中小学教育配套也十分丰富,另外项目自身有配套幼儿园,可谓人文领地。离省政府仅4千米,近水楼台先得月,尽享优质市政配套,如著名的“三馆一中心”,还有众多生态公园。省科技馆、省地质博物馆、省群众艺术馆、省府文化公园、省森林植物园、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等。
据我了解天津市实验小学和天津人民医院也将入驻星耀五洲社区,这对于业主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喜事。
各项税费正常,但大面积住房的契税要高,二套贷款首付的比例高
这得看下半年换届以后了。文宗里一直在打压房价,作为卸任前的最后一件善事
是新商报上的新闻引起的风波,报纸上说五月有个展会叫做大连联合特惠商品暨信贷消费博览会的,结合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和购房现金返利,具体幅度什么样传的版本很多,比较多的说法是利率85折,现金返利5%,不知道是不是浮夸
华润置地公馆周边商业很多,像太原街、铁西百货,这是最大的,还有国美、第一商城、红星、宜家等等,
主要看周边环境,买别墅的必有车,位置与主干路、大型购物、生活设施距离3、4公里,开车也就几分钟,不算是问题了。
恒基的开发商注重的是精工。建筑的每一处都是由香港的设计师来完成的。而且他们是先做了样板才会进行真正的施工。所以进度虽然慢,但是,对恒基的房子绝对会住得放心的。
在高新科技六路中段木塔寺公园内,旁边还有奥林匹克公园,所以环境特别好。周围的学校有高新一幼、高新三幼、高新一小、高新二小、高新一中、电子一中等等,还是挺多的。
你没有产权证理论上是无法转让的,当然也不存在税费问题! 唯一卖房办法!你们交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了吗?没交的话您可以去开发商那里咨询下,看能否"改底单".就是将原购房人的名字更改成要买房子的!开发商会从中收取一部分费用! 这是新房在产权证没有的前提下,从事的一种交易方式! 我在北京,北京地区这样的情况!
1、已经收房就不可以按照延迟交房来起诉开发商了; 2、国家的规范没有强制要求有电梯的住宅必须配备发电机,一般要求双回路供电,还有消防楼梯或者消防通廊,停电可以走步行梯,某电梯失火时可以通过消防通廊到另外的电梯。
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是房管局卖给开发商的格式合同,只有房管局颁发的合同才可以登记备案,才可以生效、办理产权。 不动产的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其它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就生效。
放心,可以的,房产证上写的名字不一定就是房屋的所有人,像你这种情况,以前4年中一直是你供的,所以所有权人可归为你。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四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设区市或者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实施拆迁。 第五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时,申请人或者受让人筹集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达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差额。 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及拆迁的法律依据送达被拆迁人,并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拆迁范围内公布。 第七条 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拆迁单位的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直接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不得与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经济关系,不得为拆迁人指定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 第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二)安置用房的面积、位置和价格; (三)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六)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一条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二条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和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协助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到拆迁现场,拒绝到拆迁现场的,强制拆迁照常进行;运至指定处所的被执行人的财物应当交给被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拒绝接收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执行机关应当记入笔录,由执行人员、被执行人员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字或者盖章,被执行人员拒绝签字、盖章的,由执行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签字、盖章。 第十三条 因执行人员在实施强制拆迁过程中的过错,给被执行人的财物造成损失的,由执行机关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外,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第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用途,依照依法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房屋用途的,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确定或者由城市规划部门认定。 第十七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十八条 设区市和县(市)土地、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城市规划区内的基准地价、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或者单方工程造价。 第十九条 对被拆迁房屋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的,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应当委托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被拆迁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被拆迁人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时需要对被拆迁房屋或者安置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所需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委托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并依照下列规定确定评估价格: (一)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不足或者等于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的,按照第一次评估的价格确定; (二)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十的,按照两次评估价格的平均值确定; (三)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等于或者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确定。 第二十二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除拆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用于调换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应当相同。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标准价购买的住宅房屋时,拆迁人应当通知售房单位。被拆迁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比例分别给予补偿;被拆迁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在对用于安置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注明产权比例。 第二十四条 拆迁租赁房屋时,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已经解除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已经作出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应当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五条 拆迁由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时,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允许出售的住房,承租人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后,再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出售的住房,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优先用于承租人的住房补贴。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用已经使用过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其房屋的质量应当优于被拆迁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基本完好房标准,并具备供水和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的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支付搬迁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的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可以采取过渡方式,但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九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延长过渡期限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自行或者由其所在单位安排住处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增加百分之五十,逾期满一年不满二年的增加百分之七十五,逾期满二年以上的增加百分之百。 (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由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基数,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一年的付给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满一年不满二年的付给百分之五十,逾期满二年以上的付给百分之七十五。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房屋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拒绝、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补偿依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四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设区市或者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实施拆迁。 第五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时,申请人或者受让人筹集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达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差额。 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及拆迁的法律依据送达被拆迁人,并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拆迁范围内公布。 第七条 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拆迁单位的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直接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不得与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经济关系,不得为拆迁人指定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 第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二)安置用房的面积、位置和价格; (三)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六)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一条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二条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和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协助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到拆迁现场,拒绝到拆迁现场的,强制拆迁照常进行;运至指定处所的被执行人的财物应当交给被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拒绝接收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执行机关应当记入笔录,由执行人员、被执行人员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字或者盖章,被执行人员拒绝签字、盖章的,由执行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签字、盖章。 第十三条 因执行人员在实施强制拆迁过程中的过错,给被执行人的财物造成损失的,由执行机关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外,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第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用途,依照依法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房屋用途的,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确定或者由城市规划部门认定。 第十七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十八条 设区市和县(市)土地、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城市规划区内的基准地价、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或者单方工程造价。 第十九条 对被拆迁房屋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的,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应当委托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被拆迁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被拆迁人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时需要对被拆迁房屋或者安置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所需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委托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并依照下列规定确定评估价格: (一)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不足或者等于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的,按照第一次评估的价格确定; (二)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十的,按照两次评估价格的平均值确定; (三)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等于或者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确定。 第二十二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除拆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用于调换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应当相同。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标准价购买的住宅房屋时,拆迁人应当通知售房单位。被拆迁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比例分别给予补偿;被拆迁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在对用于安置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注明产权比例。 第二十四条 拆迁租赁房屋时,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已经解除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已经作出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应当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五条 拆迁由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时,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允许出售的住房,承租人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后,再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出售的住房,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优先用于承租人的住房补贴。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用已经使用过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其房屋的质量应当优于被拆迁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基本完好房标准,并具备供水和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的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支付搬迁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的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可以采取过渡方式,但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九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延长过渡期限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自行或者由其所在单位安排住处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增加百分之五十,逾期满一年不满二年的增加百分之七十五,逾期满二年以上的增加百分之百。 (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由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基数,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一年的付给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满一年不满二年的付给百分之五十,逾期满二年以上的付给百分之七十五。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房屋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拒绝、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补偿依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无论如何, 你不当没拿一份补充协议的, 作为主要的当事人, 这种协议是重要的法律文书, 本协议如更正了原购房合同, 则以本份为准, 没约定的则按原来执行, 我不明白, 你为什么在补充协议中说明不清的情况会签字确认?
这类官司,只要你去打,保管能赢,开发商没有能在约定的时间履行约定事项,而且是在没有办理销售许可证前去销售新房,属于违规操作。
首先,这个案件的性质是否属于开发商违规操作或是违反法律规定,可以从这二个方面来看: 1.意向书。在开发商未取得建地的施工许可及商品房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不能施工及销售,而双方所签属的文件仅为买卖意向书,只有在达到双方协商的条件之下,可以进一步对买卖合同作确认。当然,若是日后双方对于合同的条件未能达成一致或其它原因而未能签订合同,也不存在卖方或买方违约的问题。 而这份意向书的内容就显得重要了,是否有写明双方就合同未能达成一致时的处理模式? 2.协议书。双方明订为商品房买卖协议,也标明在此协议书的内容中,则此协议即可视为商品房销售的行为。在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及销售许可的情况下,此举即为违法! 在处理上: 1. 第一种情况下,开发商仅需将原先收的定金还予买方即可,不存在双倍返还的问题。若是意向书内有写明不论何原因,一方未能签订合同的情况需赔付,则可向开发商要求双倍的定金赔偿。 2. 第二种情况下,开发商属违法操作,可以向主管部门告发,开发商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不过开发商是不需向买方支付任何赔偿。在签订协议时卖方并未达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这样的协议为无效;买方若知悉卖方未具备资格而签订,不受法律保护,回复原状。若是卖方弄虚作假致使买方在受骗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则卖方需赔付双倍的定金与买方。 所以,不论是第一种情况还是第二种,你的朋友都可以拿回那10000元的预定金,但是否双倍返还得看意向书的内容或是是否在受骗的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协议。此外,第二种情况较佳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向建设主管部门举发投诉,房产商除了需要返还10000元外,还可能遭受行政罚款,这样他们就不得不多想一些,是否还要和你们抗衡
新房的话关键看你的合同是否已经在建委的网站上作过备案,如果没有备案的话,只要开发商配合就可以。如果是二手房,只要没有过户就可以,交税和过户用你爸爸的名字,出的房产证自然就是老人的。
有合同在手,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解决!但你的钥匙有明确的标记是此楼六楼的钥匙吗?或者合同上指明是这套房吗?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你是买的这一套房子,打官司就会赢!
如此大的事情为何会没合同? 我真不明白居然世上有此事! 一般说来你们的口头有说好的, 不然怎么会交房付款呢, 我看如果问题小的话就先付款了, 等到玻璃好了再付最后一期款, 要求退房恐怕他们会不太方便的。
首先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要经过国家的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后会有正式的土地使用证,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第二,建一栋房子也是要办理规划、工程等许可证后,才能正常取得产权。不知道你说的这块地是不是正规取得,如不是风险就是以后没有产权证。 还有产权分不到户,只能做一个大产权也是不对了,只要是正规手续办的,在报建时就可以几个套的分割,大产权下来后就可以办小产权。 我觉得风险很大。
这种房屋就是目前比较典型的利用集体土地开发的小产权房,国家已经禁止这种行为了。所以你最好不要买。国家法律保护的只是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房屋。所以,建议你最好不要去赶这趟混水,花钱不讨好。
开发商有义务办理土地分割手续,然后才能具备办理个人房屋的土地证 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你可以投诉
按照合同约定,你们肯定是签了合同的,应该有对方义务的约定,用合同说话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