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地有自己的管理办法,申报条件主要是:1依法设立的以农业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是畜禽、水产、蔬菜、食用菌、果茶、林木、粮油等农产品。3企业在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市场营销方面带动力强,产业化链条明显,能够带动当地乃至全市某一产业发展,与农户建立互惠互利紧密型合作关系,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4主要经济指标包括总资产、资产负债率、产品销售率、银行信用等级等,各地都有自己具体的规定。5其他企业荣誉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的县、区农办(经济发展局、农林水办)、财政局提出申请,填写《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并按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和证明。2、各县区农办(经济发展局、农林水办)、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正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后并形成申请报告上报市农办、财政局。3、市农办、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确认。4、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的企业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
答:这个不用代理!只要符合条件申报的时候向农业部门的“产业办”提出申请就可以。不过,符合条件也不一定就能批准,因为还有名额限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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