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并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根据《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已经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应该在2022年9月1日前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重新进行资质认定。通过资质认定的,换发《资质认定书》;超过时间未通过资质认定的,由原发证部门注销其《资质认定书》。报废车辆隐患多。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报废车改头换面,以次充好。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套牌、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赚钱,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