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
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026号]又专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中“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进行了明确:“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3)(94)财税字026号规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问: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生产的和销售是否征收增值税吗?
答:请具体问一下 有关行政部门...详情>>
答: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供你参考吧) “三角债”被许多学家称为有“特色”的词汇和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三角债”问题曾在中国业界肆虐一时,拖...详情>>
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是河北省国税审定8中发票中的一种,没有特殊的含义。增值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解释权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无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