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如何计征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如何计征增值税?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答: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指属于应纳营业税的),即为混合销售行为。 根据我国税发有关规定,“纳税人年货物销售货物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详情>>
答: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供你参考吧) “三角债”被许多学家称为有“特色”的词汇和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三角债”问题曾在中国业界肆虐一时,拖...详情>>
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是河北省国税审定8中发票中的一种,没有特殊的含义。增值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解释权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无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