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莱是如何论证物是观念的集合的?
巴克莱是如何论证物是观念的集合的?
巴克莱认为,人们通常认为的存在于心外的自然事物实际上根本只是观念的 一个集合。因为人类想要知道事物的存在,只有通过感官而感知它们这一个途径, 但是人们所感知的只有观念。实际上我们有两类观念:可以由人们自己的意志使之 产生或消灭的想象的观念;由外部原因引起来的感觉的观念。
感觉的观念有三个特 点:感觉观念十分清晰、明确、固定,不随我们的意志而加以改变;感觉的观念通 常形成了某种固定的集合,它们同时出现,同时消失;感觉的观念是稳定的和有秩 序的。正因为感觉观念的这些特点,所以人们将它看成是和观念不同的东西,这就 是所谓的“事物”。
对于可能出现的人们对自己的唯心主义的批判——如果物是观念的集合,那么就意味着我们吃的、穿的、用的全部都是观念,这样就会导致一切都是虚幻的存在,而没有客观的实在性,巴克莱解释说,他用“观念”而不用“事物”的原因是为了反对心外有物的唯物主义。
如果你理解了这个道理,那么使用“事物”这个概念也是可以的,只是应当注意,它们不是独立的存在。巴克莱的真实目的是试图通过使现象客观化的方式来解决心物二元论的难题,由此来克服怀疑主义。
答:在之前已经提过,观念被巴克莱分成了两类:由心外的某种原因引起的感觉观念和由人心任意唤起的记忆或想象观念。感觉观念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完全由心外的原因引起的,这...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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