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莱是如何对观念进行分类的?
巴克莱是如何对观念进行分类的?
在之前已经提过,观念被巴克莱分成了两类:由心外的某种原因引起的感觉观念和由人心任意唤起的记忆或想象观念。感觉观念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完全由心外的原因引起的,这类观念存在着某种心外的原因。这种观念不可能是由其他观念产生的,因为观念是被动的,它们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所以观念不能成为其他观念的原因,而“物质”也是被动的、无活力的、无感觉的、无思维的,所以“物质”也不可能成为观念的原因。这也证明了观念的原因是一个无形体的、能动的实体或精神,也就是上帝。巴克莱对于上帝存在的这种证明方式非常独特,即使是在整个西方哲学史上都是非常少见的。
答:“存在即感知”,指的并不是个别的感知,他还在个体之外设置了"上帝",指所有人的心灵。"对于一个事物来说,如果我没有感知它,并不意味着它就不存在,因为还有别的精神...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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