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嘉兴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申请对象参加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本级户籍人口中的三类困难家庭: 1、持有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 2、持有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援助证; 3、持有市本级支出型贫困家庭援助证。 申请材料1、申请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2、填写《市本级困难家庭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 3、病历诊断书; 4、住院产生的自负和医疗类诊疗必需的自费部分医药费凭证原件。
申请流程1、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可随时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市本级困难家庭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 3、并如实提供病历诊断书和住院产生的自负和医疗类诊疗必需的自费部分医药费凭证原件; 4、报所在镇(街道)慈善工作总站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区慈善总会(分会)审批,同时须以村(社区)、镇(街道)为单位做好域内公示。
申请时限及地点救助活动申请时限:2016年10月10日起到2017年10月9日结束 申请地址: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 再救助标准1、持有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成员,自负2000元以上的给予70%的救助; 2、持有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援助证的家庭成员,自负5000元以上的给予60%的救助; 3、持有市本级支出型贫困家庭援助证的家庭成员,自负12000元以上的给予60%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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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持有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成员,自负2000元以上的给予70%的救助。 同时,发生的医疗类诊疗必需的自费部分,3000元(含)以上部分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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