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本级困难家庭慈善医疗再救助标准是什么?
嘉兴市本级困难家庭慈善医疗再救助标准是什么?
1、持有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成员,自负2000元以上的给予70%的救助。 同时,发生的医疗类诊疗必需的自费部分,3000元(含)以上部分按: (1)3000元至10000元给予100%的救助; (2)10001元至30000元给予90%的救助; (3)30001元至50000元给予80%的救助; (4)50001元至100000元给予70%的救助; (5)100001元至200000元给予50%的救助; (6)200001元(含)以上给予40%的救助。
2、持有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援助证的家庭成员,自负5000元以上的给予60%的救助。 同时,发生的医疗类诊疗必需的自费部分,6000元(含)以上部分按: (1)6000元至10000元给予90%的救助; (2)10001元至30000元给予80%的救助; (3)30001元至50000元给予70%的救助; (4)50001元至100000元给予60%的救助; (5)100001元至200000元给予40%的救助; (6)200001元(含)以上给予20%的救助。
3、持有市本级支出型贫困家庭援助证的家庭成员,自负12000元以上的给予60%的救助。 同时,发生的医疗类诊疗必需的自费部分,10000元(含)以上部分按: (1)10000元至30000元给予80%的救助; (2)30001元至50000元给予70%的救助; (3)50001元至100000元给予60%的救助; (4)100001元至200000元给予40%的救助; (5)200001元(含)以上给予20%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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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对象参加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本级户籍人口中的三类困难家庭: 1、持有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 2、持有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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