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言文
文言文中"之"的取独现象,如何判别,有什么标志吗?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如: (一)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这里“师道不传”是主语;“久”是谓语。而“师道不传”又是一个主谓短语,加了“之”,表示它不是独立的句子,做了句子的一个成分。“欲人之无惑也难矣”结构也是这样。 (二)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三)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二)(三)两例与(一)的用法相同。
看古汉语词典 商务印书馆的
主谓语之间的停顿,取消句子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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