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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奴隶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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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18 03:02:59
      论奴隶制
                             第一节 从奴隶状况来看奴隶制
        在我曾经谈到的在私有财产制度的影响下采取的各种社会形态中,有两种社会形态
    尽管在其他方面很不相同,但有一点是非常相似的,这就是土地、劳动和资本都由同一
    人所有。
      二者之一为奴隶制社会,另一为自耕农制社会。前者是地主兼有劳动,后者是 劳动者兼有土地。我们先讲前者。 在奴隶制度下,所有的产品都归地主所有。他所有的劳动者吃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 需品,都是他的支出的一部分。劳动者除持有地主认为应当给予他们的东西以外,别无 所有,而且这些东西地主也随时可以收回来;他要他们怎样干他们就得怎样干,或者说, 地主有可能强迫他们干多少他们就得干多少。
      使他们的悲惨命运有所限制的,只是地主 的仁慈或金钱利益的考虑。第一点我们现且不说。关于第二点,在如此可憎的社会制度 下奴隶主如何行事,取决于输入新的奴隶是否容易。如果身强力壮的成年奴隶能如数廉 价输入,则奴隶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役使奴隶到死,并输入新的奴隶来补充,而 不采取让奴隶们生儿育女这种替换较慢、花钱较多的办法。
      一般地说,奴隶主早就知道 这种办法。众所周知,当奴隶贸易为法律所许可时,它在英国的蓄奴殖民地就曾实行。 据说在古巴现在仍然如此。 在古代,当奴隶市场只能靠战俘或从散居在为人所知的偏僻地区的部落诱拐人口来 提供所需奴隶时,通常让奴隶生儿育女以维持奴隶数目较为有利(这就必须给予他们较 好的待遇)。
      由于这一原因,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古代社会奴隶的境况或许还不象近代 各国殖民地的奴隶那样恶劣,尽管有时也极坏。古代斯巴达农奴通常被列为最骇人听闻 的奴隶制的典型,但是如下事实表明这不太正确,他们是正式武装起来的(虽然没有穿 上古代希腊甲兵的甲胄),并且是国家军事力量的组成部分。
      毫无疑问,他们属于卑贱 而凋敝的等级,但是他们的农奴地位在农奴制中似乎是最轻松的一种。在罗马贵族大肆 掠夺新征服的世界的时代,罗马的奴隶制显得更为残酷。罗马人是残忍的民族。无能的 贵族将无数奴隶的生命视同儿戏,供他们任意取乐,如同挥霍其他不义之财一样。
      然而, 当还存在一线希望时,奴隶制尚未陷入绝境。奴隶的解放是容易并常见的。解放的奴隶 一下子就取得公民的全部权益。事实上,他们常常可以得到财富,甚至以后还可以获得 荣誉。由于在历代罗马皇帝的统治下法规逐渐宽大,奴隶终于得到法律的很多保护,他 们开始拥有财产,奴隶制度的弊害大为减轻。
      但是,在奴隶制转变为较温和的农奴制以 前,奴隶的处境很难使人口或生产迅速增长,直到奴隶制转变为农奴制,奴隶们才不仅 取得财产权和法律上的各种权利,而且他们的义务也多少受到习惯的限制,他们可以部 分地为自己的利益而劳动。 第二节 从生产状况来看奴隶制 只要奴隶国家的居民与他们的可耕地相比为数很少,奴隶在尚可忍受的管理下进行 劳动,就能生产出比他们本身需要多得多的东西;特别是,因为对他们的劳动实行了必 不可少的大量监督,防止了人口的分散,保证了共同劳动的某些利益,因而,在良好的 土壤和气候条件下,拥有许多奴隶的人合理地考虑自身利益,就可致富。
      然而,这种社 会状态对生产的影响是人所共知的。不言而喻,因为怕受惩罚而不得不进行的劳动效率 是很低的、不生产的。确实,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鞭子驱使人们去干、甚至完成某些 工作,这些工作是无论雇主愿意支付多高的报酬,人们都不会干的。一些需要大量劳动 协同进行的生产活动,例如糖的生产,如果美洲各殖民地不存在可以集中大量劳动的奴 隶制,就不可能那样快地推行。
      也有一些野蛮部落是很不乐意从事经常性劳动的,如果 他们不被征服而成为奴隶,或征服别人而使别人成为奴隶,他们就决不会从事产业活动。 但是,即使充分了解这些事实的意义,仍然可以肯定,奴隶制是同高度的技术发展水平 和劳动效率不相容的。凡是实行奴隶制的国家,其需要复杂技艺的产品,通常都是由国 外输入的。
      奴隶制带来的绝望心情压抑了聪明才智。虽然在古代世界和东方各国常常鼓 励奴隶发挥聪明才智,但在比较先进的社会,奴隶的聪明才智却是严重威胁主人的因素, 使主人极其畏惧,因而过去在美国的某些州内教奴隶读书是要受严厉处罚的。所有靠奴 隶劳动经营的生产都是以极为原始和落后的方式进行的。
      即令就奴隶的体力而言,平均 地说它也没有用到一半。对于蓄奴各州产业体制的低效和浪费,奥姆斯特德先生已在其 重要著作中作了富有教益的说明。奴隶制的最温和形态当然是农奴制。农奴附着于土地, 靠分得的土地养活自己,并每周为他的主人工作几天。只有一种意见认为农奴劳动效率 极低。
      下面一段是从琼斯教授“关于财富分配”(更确切地说,关于地租)的论著中摘 引的,这本书收集了有关各国土地使用权的很多宝贵的事实。 “俄国人,或毋宁说曾经观察俄国习俗的德国著述家们就这一点提出过一些强有力 的论据。他们说,两个密德尔塞克斯郡的农民一天割的草相当于6个俄罗斯农奴所割的; 尽管粮食价格英国昂贵而俄国便宜,但收割一定分量干草的费用,一个英国农民只需半 个戈比,而一个俄国地主则需3戈比或4戈比。
      普鲁士参赞雅各布曾证明,虽然在俄国每 样东西都很便宜,但一个农奴的劳动却比英国劳动者的劳动要贵一倍。施马茨根据他的 了解和观察,对于普鲁士农奴劳动的不生产性作了一个令人惊奇的描述。他明确地指出, 在奥地利,一个农奴的劳动只等于自由雇佣劳动者的三分之一。
      在一本精心编写的农业 著作中(我曾受益于从中摘引的某些资料),为实用目的所作的这一计算,曾被用来决 定耕作某一给定规模的庄园所需劳动者的数目。劳动地租对农业人口的勤劳所产生的不 良影响确实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一般改革方案不易推行的奥地利,只有各种各样的 劳动地租抵代方案和计划受人欢迎的程度,不低于北德各个不平静的省份。
      ” 劳动本身的性质所具有的缺陷,即使有优良的指挥和监督也不能弥补。琼斯先生接 着说,土地所有者“以他们自己土地的耕作者的身分,必定会成为农业人口勤劳的唯一 指导者和指挥者。”因为当劳动者属于地主所有时,资本主义农业家这样一个中间阶级 不可能存在。
      任何地方的大地主都属于怠惰阶级,或者说,如果他们想干点什么,他们 所热中的只是优越者总是能为自己保留最大、最好部分的工作。正如琼斯先生所说: “贵族地主阶级为了以特权和高位保护自己,或者由于地位优越和习惯的关系,也担任 军事的、政治的职务,希望他们全都成为倾注心力的耕作者,是不现实的、荒谬的。
      ” 即令在英国,如果每块土地的耕作都依靠它的所有者,则其结果如何,任何人都能看出。 广泛利用科学、努力工作的事例时或有之,有一些也获得若干成就,但是农业的一般情 况总是不佳。 第三节 从奴隶所有者的利害关系来看奴隶解放 奴隶所有者是否本身会因奴隶解放而受到损失,这一问题与自由劳动和奴隶劳动中 何者对社会比较有效是不同的。
      人们曾将它作为一个抽象的命题进行很多讨论,似乎认 为有可能由此得到某种一般性的解答。奴隶制或自由劳动中何者对雇主更为有利,取决 于自由劳动者工资的多寡。而这种工资又取决于劳动人口与资本和土地的比例。雇佣劳 动的效率通常要比奴隶劳动高得多,因而雇主即使付出比他以前用于供养奴隶的费用高 得多的工资,仍然可以从这一变革中获得利益,不过,他不能无限制地这样做。
      欧洲农 奴制的衰落以及西方国家农奴制的消灭,毫无疑问会因人口的增长能给主人带来金钱利 益而得到加速。人口增长加强了其对土地的压力,这时,如果在农业上没有任何进步, 则供养农奴的费用必然增加,农奴的劳动价值也随之降低。假使其工资水平一如爱尔兰 或英格兰(在英格兰,考虑到工资同劳动效率的比例,其劳动同爱尔兰的劳动一样便 宜),恐怕没有人会认为奴隶制是有利的。
      如果爱尔兰的农民是奴隶,他们的主人会愿 意象地主们现在所做的那样,仅仅为了摆脱他们而支付大笔款项。很少人会怀疑,在土 地肥沃、人口稀少的西印度群岛,自由劳动和奴隶劳动二者的利益相比,天平的一端将 大大地倾向于奴隶制,为了废除奴隶制而给予奴隶所有者的赔偿不会高于、也许甚至少 于他们的损失。
       对奴隶制的起因已经作过充分的评述,这里无需多讲。奴隶制的缺点也不再是一个 需要争论的问题,虽然大不列颠大部分有权势的阶级对美洲的斗争所流露的心情,显示 出当前这一代英国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何严重地落后于上一代人的积极行动。西印度 黑奴解放者的子孙热切期望和鼓励建立一个强大的军事国家,这个国家按照它所信奉的 原则并为强烈的利害关系所驱使,发誓要以武力将奴隶制推广到它的势力能渗透到的全 球每一个地区。
      这表明英国中上层阶级的领导集团的精神状态极为可悲,它将在英国历 史上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污点。幸运的是,他们对于这一罪恶事业(他们不以盼望它成 功为可耻)除了给予语言上的支持以外很快停止了实际援助。只是由于美国自由各州的 儿女流了宝贵的鲜血,而其精神和道德的价值由于无可估量地提高,奴隶制的灾祸才在 伟大的美利坚共和国绝了迹。
      它只在巴西和古巴找到最后的暂时庇护所。除了西班牙以 外,再也没有别的欧洲国家参与这一罪恶行为。甚至农奴制目前在欧洲也不再合法了。 丹麦以其为欧洲大陆国家中最先仿效英国解放其殖民地奴隶的国家而获得荣誉。英雄而 遭到诽谤的法国临时政府的最早行动之一就是废除奴隶制。
      荷兰政府也不甘心长期落后, 现在它的殖民地和附属国,我相信已经没有真实的奴隶制;虽然为政府当局进行的强迫 劳动仍然是爪哇公认的一项制度。我们可以希望,它很快会为完全的个人自由所取代。

    m***

    2018-04-18 03:02:59

其他答案

    2018-04-18 06:02:59
  •   奴隶制
    奴隶制,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奴隶须为奴隶主干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一个人类社会中,如果大部分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是奴隶,这样的社会,叫奴隶社会。
    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也有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奴隶市场的人。
      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 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都属於奴隶制。然而,奴隶社会是不是任何地域任何民族的必经阶段?这一观点仍存在著争议。
       奴隶制的起源 奴隶一般来源於战俘、被?琢斓厍∶瘛⒏赫吆妥锓福灿写臃侵薜鹊胤焦章舻脚ナ谐〉娜恕Eブ埔话愠鱿衷谂┮瞪缁崂铩? 中国 中国?v史上不存在西方?v史上的奴隶,中国的奴隶和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但是也有法律上的人格,虽然说奴隶的法律人格不能和良人或主人相比,但是良人、主人杀死奴隶仍然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不像西方那样只看作是一种对财产的侵犯行为。
       由於在中国古代,农业、工业生产都是以自耕农和自由手工业者为主,奴隶在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大量使用,所以有人认为:在中国不存在所谓奴隶社会,但这一观点存在著争议。 中国的奴隶有很多种类,成因也很不相同,总的趋势是从周朝开始,奴隶的人身依附关系一直在削弱,但是一直到民国成立,才从法律上消除了奴隶的存在。
       夏、商、周、秦时代,奴隶多产生於战争,从敌方俘虏的平民成为奴隶,也有因犯罪被贬为奴隶的,有官奴和私属之分。汉朝,奴隶的产生主要来源於土地兼?愣纬傻乃绞簦硗舛耗┠辏嗣裎惚苷铰遥犊看笞爸鳎渤晌绞簟:禾剖逼冢诜缮嫌忻魅返牧技郑绮壳ㄅサ囊恢郑┡股肆既艘λ溃既舜蛩雷约旱牟壳壳凶锊宦邸⒉壳拮镏慌型叫糖铱梢杂们昝狻7概涯孀锏模夷酥寥逡晃倥K纬郧埃て谑芄挽度说模涞匚坏挽读既耍彩桥サ囊恢帧K纬迹蚬陀豆叵敌纬傻闹?W关系不再视同於良贱关系。
      但实际上,私属奴隶的现象大量存在,不过在法律上禁绝了私属奴隶、也不允许将良人卖为奴隶。元代,由於蒙古族本身实行奴隶制,所以官奴盛行。清代於雍正年间废止奴隶制。 中国古代的贱民制度不同於奴隶,乐户、匠户、仵作、牙人、娼妓、甚至宋代的军人在法律上都是贱民,但是他们并不是奴隶。
      可以说,奴隶只是贱民的一种。 1959年之前,西藏地区实行农奴和奴隶制度。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分为差巴、堆穷和朗生等三个阶层。 差巴和堆穷属於农奴,无人身自由,不能随便离开领主。朗生是奴隶,完全无偿地给农奴主干活,是农奴主的私有财产。
       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西藏实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农奴制。 朝鲜的官婢制度 在朝鲜王朝,官员若被判了谋反罪,其家人会被充作官婢使用。这些官婢的地位非常低微,可以说相等於国家的贱民。不过,另一方面,国家亦为这些官婢提供一个翻身的机会:若他们有幸可以考入内医院成为大夫或医女,则可以除去贱民的资格。
       。

    l***

    2018-04-18 06:02:59

  • 2018-04-18 05:02:59
  •   奴隶制,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奴隶须为奴隶主干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一个人类社会中,如果大部分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是奴隶,这样的社会,叫奴隶社会。
    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也有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奴隶市场的人。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
       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都属於奴隶制。然而,奴隶社会是不是任何地域任何民族的必经阶段?这一观点仍存在著争议。 奴隶制的起源 奴隶一般来源於战俘、被?琢斓厍∶瘛⒏赫吆妥锓福灿写臃侵薜鹊胤焦章舻脚ナ谐〉娜恕Eブ埔话愠鱿衷谂┮瞪缁崂铩? 中国 中国?v史上不存在西方?v史上的奴隶,中国的奴隶和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但是也有法律上的人格,虽然说奴隶的法律人格不能和良人或主人相比,但是良人、主人杀死奴隶仍然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不像西方那样只看作是一种对财产的侵犯行为。
       由於在中国古代,农业、工业生产都是以自耕农和自由手工业者为主,奴隶在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大量使用,所以有人认为:在中国不存在所谓奴隶社会,但这一观点存在著争议。 中国的奴隶有很多种类,成因也很不相同,总的趋势是从周朝开始,奴隶的人身依附关系一直在削弱,但是一直到民国成立,才从法律上消除了奴隶的存在。
       夏、商、周、秦时代,奴隶多产生於战争,从敌方俘虏的平民成为奴隶,也有因犯罪被贬为奴隶的,有官奴和私属之分。汉朝,奴隶的产生主要来源於土地兼?愣纬傻乃绞簦硗舛耗┠辏嗣裎惚苷铰遥犊看笞爸鳎渤晌绞簟:禾剖逼冢诜缮嫌忻魅返牧技郑绮壳ㄅサ囊恢郑┡股肆既艘λ溃既舜蛩雷约旱牟壳壳凶锊宦邸⒉壳拮镏慌型叫糖铱梢杂们昝狻7概涯孀锏模夷酥寥逡晃倥K纬郧埃て谑芄挽度说模涞匚坏挽读既耍彩桥サ囊恢帧K纬迹蚬陀豆叵敌纬傻闹?W关系不再视同於良贱关系。
      但实际上,私属奴隶的现象大量存在,不过在法律上禁绝了私属奴隶、也不允许将良人卖为奴隶。元代,由於蒙古族本身实行奴隶制,所以官奴盛行。清代於雍正年间废止奴隶制。 中国古代的贱民制度不同於奴隶,乐户、匠户、仵作、牙人、娼妓、甚至宋代的军人在法律上都是贱民,但是他们并不是奴隶。
      可以说,奴隶只是贱民的一种。 1959年之前,西藏地区实行农奴和奴隶制度。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分为差巴、堆穷和朗生等三个阶层。 差巴和堆穷属於农奴,无人身自由,不能随便离开领主。朗生是奴隶,完全无偿地给农奴主干活,是农奴主的私有财产。
       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西藏实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农奴制。 朝鲜的官婢制度 在朝鲜王朝,官员若被判了谋反罪,其家人会被充作官婢使用。这些官婢的地位非常低微,可以说相等於国家的贱民。不过,另一方面,国家亦为这些官婢提供一个翻身的机会:若他们有幸可以考入内医院成为大夫或医女,则可以除去贱民的资格。
       。

    赵***

    2018-04-18 05: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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