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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在古代有哪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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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在古代有哪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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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1-28 13:42:41
      汉典的详细解释:
    妻 qī 
    〈名〉
    (1) (会意。小篆字形从女,从屮,从又。“屮”象家具形,又是手。合起来象女子手拿家具从事劳动的形象。本义:男子的正式配偶)
    (2) 同本义 [wife]
    妻,妇与夫齐者也。——《说文》
    庶人曰妻。
      ——《礼记·曲礼》 (3) 又 天子有妻、有妾。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礼记·内则》 妻也者,亲之主也。——《礼记·哀公问》 妻者,夫之合也。——《春秋繁露》 夫妻反目。——《易·小畜》 令妻寿母。——《诗·鲁颂·閟宫》 (4) 又如:妻妾(嫡妻与侧室);妻房(妻室,妻子);妻儿(妻和儿女;妻);妻姊妹婚(再与亡妻之姊、妹缔结婚姻);妻谒(透过得宠的女子去干求请托) (5) 周代宫中女御 [woman's official in the court]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礼记》 (6) 另见 qì 。

    武***

    2010-11-28 13:42:41

其他答案

    2010-12-01 11:01:49
  •     妻   qī   〈名〉
       (1) (会意。小篆字形从女,从屮,从又。“屮”象家具形,又是手。合起来象女子手拿家具从事劳动的形象。本义:男子的正式配偶)
       (2) 同本义 [wife]   妻,妇与夫齐者也。——《说文》   庶人曰妻。
      ——《礼记·曲礼》   (3) 又 妻   天子有妻、有妾。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礼记·内则》   妻也者,亲之主也。——《礼记·哀公问》   妻者,夫之合也。——《春秋繁露》   夫妻反目。——《易·小畜》   令妻寿母。
      ——《诗·鲁颂·閟宫》   (4) 又如:妻妾(嫡妻与侧室);妻房(妻室,妻子);妻儿(妻和儿女;妻);妻姊妹婚(再与亡妻之姊、妹缔结婚姻);妻谒(透过得宠的女子去干求请托)   (5) 周代宫中女御 [woman's official in the court]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礼记》    (6) 另见qì 妻   qì   〈动〉 妻   (1) 以女嫁人 [marry off one's daughter]   黥布归芮,芮妻之。——《汉书·吴芮传》。注:“妻,嫁女与人也。”   妻娶(嫁人和娶妻)   (2) 娶女子为配偶 [marry a girl]   齐侯又请妻之。
      ——《左传·桓公六年》   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孟子》   (3) 奸淫 [rape]   妻略妇女。——《后汉书》   妻略(奸污霸占)   (4) 另见qī 妻 《说文》妻的解释为“从女从工,又持事妻职也”啊”最早见于《易·系辞》:“人于其官,不见其妻。
      ”但妻在古代不是男子配偶的通称。《礼记·曲礼下》载:“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庶人曰妻。”看来那时的“妻”只是平民百姓的配偶,是没有身份的。后来,“妻”才渐渐成为所有男人配偶的通称。 妻   古意:妻子和儿女   今意:妻子,即男性配偶   注意:“妻子”的“子”在不读轻声时的意思是:妻子和儿女。
         古今对妻子的称呼: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爱妻”、“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妻妾之别   古代一个男人只能同时有一个老婆,包括皇上,同一时间也只能有一个皇后,在我们老祖宗的脑袋里,妻与妾完全是两个概念,妻就是妻,妾就是妾,不可相提并论。当时的“妻”是应父母之言媒妁之约,明媒正娶过来的,是“正室”;妾则不然,不能算作正式婚配,只是“侧室”、“偏房”,不可称之为“妻”。
      当时的法律虽规定不可娶二妻,却没让人不许纳妾,娶“二妻”犯法,纳“二妾”、“三妾”、“四妾”却无关紧要,虽然在本质上与“一夫多妻”没任何分别。汉字可真是妙!在明朝,甚至有法律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娶妾”。看看,要是你老婆肚皮不争气,生不出儿子,你即使想“从一而终”也办不到,因为要逼你纳妾。
      “一夫一妻制”在古代就有法律明文规定:唐高宗《永徽律疏》中有《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就是说,你有了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还要明媒正娶一个老婆的话,要判徒刑一年,你第二个老婆家也要被判刑,只不过减轻一点罢了。
      所以,三妻四妾并不是说你可以娶三个老婆,而是说你老婆死了,可以再娶一个,但不能同时娶两个。否则不仅要判刑,还要强迫与二婆离婚。   虽然老婆只能娶一个,妾却可以多娶,因为“妾”不是“妻”,即使老婆死了,也不能把妾扶正。《谷梁传》:“毋为妾为妻”。
      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就是说,如果你老婆死了,你要把你心爱的小妾升为妻的话,就是触犯了刑律,一旦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
       职责地位   中国古代在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而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
      但是,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必须在性交完毕后即离去。   在古代社会,妻的概念很宽泛,既包括正妻,即通常所说的“生母”,此外还有妾。限于篇幅,本文所讨论的明代“为人妻”,是以正妻为研究对象,明代“为人妻”的法律地位,基本上沿袭汉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妇的身份和地位,即遵循“三纲”之一的“夫为妻纲”原则,从而造成在法律上“夫尊妻卑”局面,但是在明代的一些法律条文也透露出一定的保护妇女权利的气息,这为明代妇女地位提高提供了法律保证。
       人身权   在明律上,“夫尊妻卑表现在夫妻相互犯罪时的“同罪异法罚”,这必然造成妻子人身权的损害,如妻子打丈夫,“仗一百”,至折伤以上,“各加凡人三等”;而丈夫殴打妻子,“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在《唐律》中也有类似规定,可见,在相同斗伤程度下,法律对妻子的处罚,远远重于对丈夫的处罚。
      更有甚者,丈夫过失殴杀妻子,唐、宋、明、清律一概列为“各勿论”,可见,各朝法律都把妻子视为丈夫的私有财产,甚至妻子的生命也得不到保障。 财产权   唐朝,妻的财产权既包括出嫁时的嫁妆,也包括“户绝”情况下,依法继承本家家产,唐文宗元成元年《教节文》规定,户绝时“无男空有女,女出嫁者,令女合得财产”[9]元朝一般的妇女,可以自由处分嫁妆,《元典省户部》“五兄弟分争家产事条例”规定:“应分家财,若因……妻家所得财物,不在分限”:“对于改嫁的妇女,不论是生前离异,还是夫死寡居,但如果要再嫁他人,其随嫁妆”一听前夫之家为主,并许随身搬取。
          明代以后,随着统治者对妇女贞节控制的日趋严格以及统治者对女性离婚改嫁及寡妇再嫁行为的歧视,原属于出嫁女的个人财产—嫁妆已逐渐演变为夫家财产的一部分,明朝法律对此作出限制:“凡妇人夫亡无子……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嫁妆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对于寡妇守节者则允许其继承遗产,同时还做出“合承夫分”的规定,可见,明律规定妻子实质上没有财产权。但在明代的实际情况中,并非如此,比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王三巧被休后改嫁吴进士,原夫蒋兴哥并不阻拦,临嫁之前,“将楼上十六个箱笼,原封不动”送去,当个陪嫁。
      孟玉楼、李瓶儿改嫁时也带走许多财产。 离婚权   唐以后法律把“若夫妻不相和谐,而两愿离者,不坐”作为离婚原则,也就是离婚只要在两厢情愿的前提下即可实现,即协议离婚。此外还规定“凡妻无应出及义绝之壮而出之者,杖八十。虽犯亡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成二等追还完聚。
      ”这“七出”是指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七出又称七去,或七弃,是为中国古代传统之休妻条件,而“三不去”是指“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贪贱后富贵。”这是明律对于出妻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妇女的权利。但在实际情况中,若妇犯恶疾,犯奸,“三不去”的限制往往无效。
      夫纵容妻、妾与人通奸,夫逃之过三年者,殴妻折至折伤以上,典雇妻子、被夫之父母非理殴伤以上情况,妻子可向丈夫提出离婚,但明代很忌讳离婚的。 改嫁权   明律规定寡妇改嫁有公婆作主,而明朝社会风气大变,妇女在实际生活中有了较宽泛的改嫁权。
      女教书对于寡妇守节与否,认为应由自己作决定,比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王婆向潘金莲说道,初嫁从亲,再嫁由身,阿叔如何管理。”潘金莲最终自己主婚,再嫁西门庆,而且夫丧改嫁已成为一般民间妇女的基本价值取向,社会舆论也持认可态度,有的地方还有夫未病死时媳妇就被聘为他人之妇的风俗。
         明代中叶以后,由于封建社会礼教束缚松弛,以及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人们对于寡妇是能够接受的。《金瓶梅》中潘金莲改嫁两次,最初是张大户之妾,后改嫁给武大,最后又改嫁给西门庆。孟玉楼由布商杨家改嫁西门庆,后又改嫁李衙内,李瓶儿在丈夫花子虚死后先后改嫁给蒋竹山、西门庆。
      仆妇改嫁者也不少,可见女子改嫁已成为习以为常的风气。 称呼演变   荆妻 旧时对人谦称自己的妻子,又谦称荆人、荆室、荆妇、拙荆、山荆。贱荆,有表示贫寒之意。   娘子 古人对自己妻子的通称。   糟糠 形容贫穷时共患难的妻子。
         内人 过去对他人称自己的妻子。书面语也称内人、内助。尊称别人妻称贤内助。   内掌柜的 旧时称生意人的妻子为“内掌柜”,也有称“内当家”的。   太太 旧社会一般称官吏的妻子,或有权有势的富人对人称自己的妻子为“太太”,今有尊敬的意思,如“你太太来了”。
          妻子 指的是妻子和儿女。早期有“妻子”、“妻室”,也单称妻,有的人为了表示亲爱,在书信中常称贤妻、爱妻。   老伴儿 指年老夫妻的一方,一般指女方。   娘儿们、婆娘、婆姨 有些地方称妻子为娘儿们,或婆娘,或婆姨。   堂客 江南一些地方俗称妻子为堂客。
         媳妇儿 在河南农村普遍叫妻子作媳妇儿。   老婆 北方城乡的俗称,多用于口头语言。   老爱 因称老婆太俗,称爱人拗口,所以取折衷的办法叫老爱。   继室续弦 妻死后又另娶的。  家里 屋里人、做饭的,都是方言对妻子的称谓。
         女人 一些农村称妻子为女人,或孩子他娘。   爱人 男女互称。   右客 湖北鄂西山区对妻子的一种称呼。   伙计、搭档 现代都市对妻子的俗称。   另外,旧时对妾的称呼有“侧侄”、“偏房”、“小星”、“加夫人”、“妇君”等。
         古今对丈夫的称谓对女子的配偶称作丈夫。此外对丈夫的称谓还有丈人、君、外子、官人、老公、爱人、当家的、前面人、掌柜的、外面人、郎君、老伴、老头子、那口子、男人、老爱、那位老板等。   古今对父母的称谓 父母又称高堂、椿萱双亲、膝下、考妣等。
         古今对夫妻的称谓 夫妻在古今称谓有结发、鸳鸯、伉俪、配偶、伴侣、连理、秦晋、百年之好等。   “鸳鸯”原指兄弟,中国古代曾把鸳鸯比作兄弟。鸳鸯本为同命鸟,双栖双宿,所以古人用它来比喻兄弟和睦友好。后用鸳鸯来比夫妇,始于唐人卢照邻。   中国古代,年少之时结为夫妻,称为结发。
      后因以“结发”为结婚,指原配夫妇。   “娘子”小谈 娘子是丈夫对妻子的一种爱称,在元代以前,称妻子为“娘子”是不对的。宋代之前,“娘子”专指未婚的少女,意同今天的姑娘。到了唐代,唐玄宗宠爱杨贵妃,杨贵妃在后宫中的地位无与伦比,宫中号称为”娘子”。
      这里的娘子,显然已不是指少女了,但也不能理解为是对妻子的称呼。到了元代,社会上已普遍称呼已婚妇女为“娘子”。到了明代,一般习惯称少妇为“娘子”,而且带有娇爱的味道。随着称妻为“娘子”的流行,一般妇女也就称为某娘了,如称接生婆为“老娘”,称巫婆为“师娘”,称妓女为“花娘”,称男女关系不清的女人为“夫娘”,以及鄙称妇女为“婆娘”等等,通称她们为“娘们”。
       帝王发妻   说到中国皇后,大家应该都不会陌生,她是指是中国皇帝的发妻,她们是中国古代妇女中的一批特殊人物。她们既和一般妇女有着共同的遭遇和命运,又有着许多不同之处。   因为她们是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封建帝王嫡妻,这样的特殊地位,就决定她们在历史上具有一般女子,当然也包括皇帝以外的所有人所无法比拟的作用。
      这些皇后,或佐夫开创帝王,或辅君治国安邦,或大举改革中兴,或妖媚惑主乱政,或残暴祸国殃民。她们在历史上留下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和传奇。   从历史上看,那些步入皇后行列的女子,有的是其家族有深厚的政治根基、有的是本人有着非凡的政治手段,还有的就是其自身有令人垂涎的容貌,并有着能取悦皇帝的本领。
      按照中国封建社会的宫廷分工,她们的地位和荣耀也是不言自明的。   但是在封建社会,后妃作为女人,也只不过是帝王制度的附属品、皇家的生育工具和皇帝一人的玩物而已。在宫廷制度和帝王的淫威左右下,她们的命运时而高贵显赫,时而低下卑贱,时而权势炙手,时而身陷苦海,她们中有的人没有独立的人格,还有的人甚至没有起码的人身安全保证。
         那令人目眩的金碧辉煌的宫殿,有时简直就是一座可怕的人间地狱,在那里没有光明。也没有自由,特别是争宠夺爱所引发的争斗更是层出不穷,那些诱人封号往往顷刻间便会丧失殆尽。   很多生活在皇帝身边的皇后,伴君如同伴虎,她们不知何时就会大难临头。
      在中国历史上幸运的皇后真是凤毛麟角啊!   其实,中国皇后的悲惨命运也是不是中国独有的。   英国享利八世在婚姻上堪称丑恶加残忍,据说他对自己的夫人玩腻了就杀头,一连杀了8个。可见,东西方皇帝在婚姻问题上的表现出的无耻和残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皇后职权   在封建社会,中国皇后的角色相当于现在的第一夫人。因为一个帝国里,既有神圣威赫的君主,也有仪态万方的皇后。正如月亮依从太阳一样,皇后依从皇帝。她在君主临天下的前提下,取级母仪天下的资格。   在正常的状态下,君主控制着社会,皇后不过顶戴着虚名,但是在她身上多少也体现着一种象征,象征着女性的社会地位及权利。
      皇帝被称为君父,皇后相应成了国母。在形式上,她是全体女性的领导者,接受上流社会的贵妇对她定期的教解。皇后及其权力,有一定母权的象征意义。每当君权势微时,她们常常出来恢复女人对男人的统治。皇后篡权和垂帘听政便是这种形态最明显的表现。 皇后的实权主要体现在内宫中,总管所有的嫔妃宫女。
      君主每次按规定征选宫女时,人选最后都要由皇后过目决定。皇后有母仪天下的责任。皇后在形式上和夫君形式日月相映的气象,在实质上则起着政治辅助作用。这种政治辅助,并非要求她们参加具体政治事务的处理,而是以贤内助的身份对国家政治伯不失分寸的帮助。皇后的德操不仅仅关系到后妃的形象,而且是她们的责任之一。
      其作用除了引导其他妇女的精神面貌外,还显示着宫廷的圣洁,由此可以加强臣民人对君主的向心力。调解各方面的关系是皇后的责任。君主作为万民之首,他们理政的态度及方式影响到各方面关系是否和谐,进而关系到国家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皇后往往以特殊使官的角色,对君主进言,指出他们的得失,以调节君臣关系,君民关系。
      另外,作为皇后的职责,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应当常能对君主进忠言,进直言,进善言,进真言。进这些大臣难进、旁人难进之言,后妃有个有利条件,宠后爱妃更有条件,即吹枕头风,借助夫妻感情使君主听进一些在政治场合中不能听进的话。后妃向夫君进言,也不容易,一要勇气,二需得体的方式,三是不可逾越不干政的度。
       妻   人们常以贬义来看待吹枕头风,殊不知,于国于民有利的枕头风要比大臣的奏章、宰相的建议有效得多,对改善君主的性情,影响君主的行为,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在人治社会中,爱妻一句话,可能要超过任何一条法规对君主的束缚。即使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还是少不了这样的枕头风。
      还是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会有一个伟大的女性。历史上人们所熟悉的贤惠的皇后中,最有名的就是明朝的马皇后,还有唐太宗的长孙皇后。 参考: 。

    j***

    2010-12-01 11: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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