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在民事一审的工作实务
不是说审判长是谁,谁就一定要出庭。出庭审理案件的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是两回事。出庭审理的人一般是案件的承办人,但是一个案件除了有承办人以外,还需要有一个合议庭,合议庭的组成人员需要有审判长,陪审员,审判员。案件是需要经过合议之后才能出判决的。合议的结果一般在案件的副卷里,作为当事人是看不到的,律师也不行。这是因为涉及到双方利益的矛盾,主要是从保护合议庭成员的角度考虑的。
案件是否当庭宣判视情况而定,大部分是不会的。法院比较倾向于给案件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去沟通,协调。如果能够调解,是再好不过的。
答:一、民事一审案件开庭准备程序 庭审准备工作完成之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阶段首先由审判长核对到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诉讼手续,询问代理人的具体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