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国有资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相针对自用而言,出租、出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是中央级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二是资产出租价格,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租的形式确定,必要时可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的办法确定出租的价格;三是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四是对本单位用来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足披露;五是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应该纳人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六是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行为的风险控制。原则上事业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进行担保;七是做好相关批复文件、合同、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不得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一是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二是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三是产权有争议的;四是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答:6.下列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是(A B D )。 A.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B.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 C.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