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的交通事故!由于无法谈拢所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现在法院判下来由我跟保险公司理赔!假设我出1万保险公司出6万!法院判的!我还能向保险公司理赔吗?
可以的。这种案子我经历过。
我单位有一辆车,撞了人。当时的保额是20W。
法院判保险公司赔8W,我们公司赔4W。
只要在保额范围内的,如果是人身损害的,几乎都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
这叫做追偿权。
当然了,如果是财物损失可能就要分一下了。
比如你没给车上玻璃险,那可能就得您自己修了。
但人身的,尤其是撞人的案子,保险公司几乎跑不掉的。
一是交强险,二是第三方责任险。两者都指向人身损害这块。
楼上有些观点不正确,索赔法院判你赔1W,判保险公司赔6W,那1W保险公司不给理赔的说法是错误的,可参考民法通则中的追偿权,里面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楼上还有观点说,较强和意外同在一家公司上的保险,一家公司不给两次赔偿,这个观点片面。
所谓两次赔偿,是指重复覆盖性赔偿。例如,损害10W,交强险你上了6W,商业险上了10W,那么赔多少呢,一共赔10就OK了,不能赔1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