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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注明是自愿离开公司的,这能作为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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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注明是自愿离开公司的,这能作为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依据吗?

公司未交纳社保,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在办理交接工作时,公司要求员工写辞职信,并注明是自愿离开公司的,这能作为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依据吗?

好评回答

    2018-02-09 22:52:07
  • 能。劳动法上有规定。如果是员工自己想离职的话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好工作交接就可以走了。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公司炒你的话,他就得赔偿你,即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如果未提前通知,还可以告公司,让他赔偿相当月份的误工费答案补充离职只有2种情况啊,1。自己离职 2。公司炒你。如果你不是写自愿离职的话只有公司炒你你才会走,“因为公司未交纳社保才导致我不做的" 这句话是说明你是自己想离职的,公司是不会赔偿的。只有公司炒你才会赔偿。如果你的公司是国家正规的企业的话,如果不交纳社保可以去法院告他,因为社保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不过很多小公司都不买的很正常。答案补充如果公司不炒你,你自己又想走,只能是你不要赔偿金直接走人 ,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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