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国家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 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 向第三人追偿。
目前,国家尚未有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的医疗范围作出专门统一的规定,各地则制定了一些更为详细的规定。
如根据北京市 海淀区的规定,不予报销医疗费用的情况有:①除急诊外,在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②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 故造成伤害的;③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④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⑤按现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有关规定不予补偿的医疗检查、治疗、药品及其他费用;⑥有 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行为的;⑦境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