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与劳务派出的之间区别是:
1、限于的法律有所不同。劳务派出限于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限于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出单位必须是严苛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成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有所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施作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展开必要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决定确认;劳务派出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认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展开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认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已完成的工作量承销,其合约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出一般是按照派出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誓约派出的人数承销费用,其合约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出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有所不同。
劳务外包限于《合同法》,施作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约分担权利义务,施作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出中,给被派出劳动者导致伤害的,劳务派出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分担连带赔偿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