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今年7月生育(全职太太),老公在上海连续交生育险5年,为什么无法享受生育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可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享受生育保险,申领生育保险金的前提条件:1、买了社保,并且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3、生产当月生育保险必须在参保状态。女职工享受的待遇有:产假津贴、生育医疗费报销、一次性营养补助、一次性津贴。
此外。若妻子以个人名义(非单位)去买社保,只能买养老与医疗两个险种,个人名义是不能买工伤、生育、失业三个险种的。
因此,老公在上海连续交生育险5年,而妻子不在职,不属于参保范围之内。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的配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你老婆没有就业的可以到当就业机构开未就业的证明,到你单位按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的费用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不是单位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