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怎样进行以前年度弥补亏损调整?
所得税汇算清缴怎样进行以前年度弥补亏损调整?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处理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在会计上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余额,不论是用当年的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只要扣减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就能进行处理,因此不必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如某公司上年度发生亏损15万元,按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当年实现利润总额58万元。当年就纳所得税14。19万元[(58-15)×33%] 五、查补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对查出应补(退)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至今尚未有明文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不统一,主要有这样几种意见: 一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这样处理如不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发生额进行分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容易发生差错。
所以此办法不规范。 二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这不符合所得税会计改革的要求,否定了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的属性,又将企业应付的所得税看做是企业与国家之间的一种分配关系,回到了所得税是利润分配的老路上去。所以此方法亦不可行。
三是通过“所得税”科目核算。这种处理符合所得税会计改革的精神,根据具体会计核算和税收政策可选择运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
答:弥补亏损还需要主管税务局审核,需要提交的资料: ⑴《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请》一式三份。 ⑵申请抵补亏损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⑶本年度的年度会计报表及年度企业所得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