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企业职工办理团体意外险,是为避免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或产生更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意外风险,是企业管理的需要.也是职工应享受劳动保护的福利待遇,计提应付福利费的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没有计提应付福利费的企业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以单位名义入的团体意外险,例如付了1000元,单位共8人,那按新会计准则就要将这1000元平均分配到这8人.如果这月每人工资实发是1600,那再加上每人分到时头的125元意外险,那这125元要交个人所得税是吗?会计分录如何作? 根据现行的会计规定,这支出应作为“应付福利费”开支,如果是按新会计准则,那计为“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税务方面的规定,这支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人按1600+125作为实际发放的工资核算个人所得税,而且由于现在每人的工资都超过1600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也不得扣除。 如果使用新会计准则,分录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该是这科目吧) 2.另外现在让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应计入哪个科目? 这作为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根据使用车辆的部门定
1.团体意外险,应属于基本保险之外的补充险,要列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可随机动车保险一并列入管理费用,或先放入 待摊费用分期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未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按照原准则应该计入应付福利费,这个因为属于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之外的,职工的福利费用,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纳入工资总额。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未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按照原准则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因为属于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之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