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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金融综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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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金融综合经营

综合经营的条件\综合经营的模式\外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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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6-13 10:14:20
      推进综合化经营,提升股份制银行核心竞争力 
     
    作者:郭 友   文章来源:《银行家》   点击数:2222   发表时间:2007-1-16 
           中外资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差异分析
        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是商业银行资金经营和服务产品的有机组合,是形成商业银行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和源泉。
      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所表现出的不仅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资源能力,即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技术功能、人力资源方面,而且也包括商业银行的管理运作能力,即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和产品创新等方面。基本资源能力和管理运作能力的有机整合便形成了商业银行自身具有的蕴含在商业银行内部的核心竞争能力,展现给外界的是商业银行的核心服务技术以及核心服务产品。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将体现在经营规模、业务、创新等方面,商业银行经营规模、业务及创新能力等的差异决定了其核心竞争力的不同。目前,外资银行与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差异主要表现为: 经营理念的差异。外资银行长期根植于市场环境,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洗礼,已形成了一套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银行管理思想和经营理念:(1)市场导向理念。
      外资银行从战略目标的确定、组织架构的设计、业务产品的创新、目标市场的定位到经营策略的选择,都是建立在对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2)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外资银行都有着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识。如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就可以从意识、行为和范围等三个层面感受到其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在意识上,风险防范为先;在行为上,谨慎和理性判断;在范围上,多种类、各环节和全行员工进行风险防范。(3)成本收益比理念。外资银行有着很强的成本收益理念,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日常运营都必须接受成本收益比的约束。这种约束,一方面,通过目标控制来实现,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投入产出分析来实现。
      (4)产品创新理念。外资银行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并在实践中构筑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产品创新机制。 然而反观我国股份制银行,很多都缺少明确、科学的经营理念和发展规划。从10多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很多银行大都以短期内自我扩张迅速“做大做强”为主要经营指导思想,缺乏明确的银行定位及长期战略构想。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年来,仅仅通过自我扩张,在很短的时间内跻身于世界前500家大银行的行列,规模扩张速度惊人。然而,在经营方针、产业定位、业务选择、功能确定及与之相应的信贷政策;在收益与风险、近期与远期平衡机制的建设;在以新技术为基础的、符合现代管理理念的管理架构的建设;在构建系统竞争力的整体营销机制的建设等长期战略规划的诸多方面,却比较粗疏甚至模糊不清,乃至于造成商业银行之间在市场、客户、业务功能、产品服务等方面同构化倾向较为严重。
       经营范围的差异。目前,外资银行大部分采用综合经营方式,而我国仍然实行较为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相关的统计数据表明,2002年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前25位的大银行中,除我国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仍实行分业经营模式外,其余均采用综合经营模式。
      我们知道,欧洲大陆一直都采用全能银行模式。英国、日本等国曾采用分业经营,但分别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末之后开始综合经营。分业经营曾经最为严格的美国也于1999年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相互跨业经营。目前,花旗、摩根大通等大都通过并购、新设等方式,形成了资产近万亿美元的大型综合经营金融集团。
      与综合经营的外资银行相比,我国银行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将会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地位。 经营规模的差异。这里对中外资银行2005年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比较对象选取股份制上市银行中三家比较有代表性的中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以及三家在我国比较活跃的国际银行集团:花旗、汇丰、渣打。
      规模指标以资产、股东权益和资本充足率来衡量(见表1)。 我国股份制银行的规模与外资银行差距仍然非常明显,尤其是总资产之间的差距更为明显。 业务结构的差异。外资银行特别注重优先发展高增值和高收益的中间业务以及其他不占用资产但收益甚高的投资银行业务(如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与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发行与交易等)。
      在金融脱媒趋势不断加快的今天,商业银行不断加强中间业务的发展将会大大增加其本身的核心竞争力。 一般来说,中间业务收入与净利息收入之比、中间业务收入与营业收入之比是衡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竞争力的核心指标,两指标的指标值越大说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综合竞争力越强。
      2005年,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与净利息收入之比为54。2%,国内商业银行该指标的平均值为14。97%;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9。7%,国内商业银行该指标的平均值为3。4%。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与净利息收入之比、中间业务收入与营业收入之比等两项指标值,均高于国内商业银行的指标值。
       组织架构的差异。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制度是有效率的。组织架构显然是一种典型的制度。而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在这方面的差别较大。国外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主流模式是事业部制,其呈现出“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特点。这一组织制度由市场自然演进形成,在市场竞争中不断锤炼,经过上百年的优胜劣汰,不断完善,现已为实践证明,其不仅蕴涵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思想,如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扁平化、垂直型和专业化的管理方式,业务前、中、后台分离的原则,以及管理会计方法的应用等,也符合市场及效率和风险控制的要求。
       国内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主流模式是以适应行政区划为特征的总、分行制,呈现出“大总行、大分行、小部门”的特点。未能真正体现以客户为中心及前、中、后台分离的原则,总行承担风险的责任与风险控制能力不匹配,市场营销、风险控制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存在系统缺陷导致低效率等,这都可能影响中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创新能力的差异。由于外资银行的技术优势,决定了其在创新产品方面拥有较大的优势。2003年,外资银行推出了结构性存款、应收账款融资、国际国内保理、福费廷、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人民币法人账户透支、集团内委托贷款等创新产品。2004年,外资银行继续推出了众多的金融创新产品。
      在零售业务方面,随着客户风险管理意识的加强以及对外汇保值增值业务需求的增加,适时推出了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资金交易产品。在公司业务方面,外资银行从企业客户的需求入手,大力开发能为客户提供便利的金融产品,如以提高集团企业之间资金运用效率为宗旨的现金管理产品,以改善财务结构为目的的应收账款买断业务,以及以规避汇兑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为目的的组合衍生产品等。
      另外,外资银行还把发展电子银行作为突破网点和地域限制、抢占高端客户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已有花旗、汇丰、东亚、德意志等13家外资银行在国内开办了网上银行业务。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年来在经营上力求创新,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总体上创新力度仍显不够。
      目前,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收入与利润仍主要来源于存贷。这种单一的业务与盈利模式一方面会使我国银行业之间竞争极为激烈,恶性竞争(如存款大战、贷款大战等)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实施综合化经营策略,推动商业银行经营转型 金融业综合经营是指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跨业经营,其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是根据金融功能的划分来组建不同的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相对来说是各自独立的。在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的前提下,海外金融业已走向综合经营,多种金融功能融合在同一金融机构当中成为了现实。因此,在全面开放后,中国金融体系从机构本位走向市场本位将是必然的趋势,综合经营肯定是未来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
       在全面开放的前提下,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拓宽自身的业务范围,加快向综合经营的转变,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发展投行业务。投行业务在我国基本由证券公司承担。投行业务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当前可以开拓的业务领域包括:第一,融资券业务。
      这在金融脱媒趋势下,不仅可巩固客户,而且可以有效实现业务结构的转变,并以此为基点,扩展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业务。第二,代理业务。利用资金汇划和清算系统代理券商结算是国有银行依托健全网络的优势业务。同时,还可利用机构网络优势开展代理销售证券、基金和保险产品与服务。
      第三,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已经成为我国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必须有相关金融机构推荐,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充当这个角色。第四,创业板市场业务。主要是针对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和较好管理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期进行扶持、包装、推介等一系列融资顾问服务。
       提高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占比。近期商业银行进行全面的综合经营将面临较大的体制风险。但当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在不违反现有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客户的需要,选择重点发展中间业务品种,加强相互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加大业务创新的力度,提高非利息收入的占比,推进综合化经营。
      重点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业务:一是由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等所组成的政府债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商业银行运用巨额资金的重要渠道;二是商业银行有其他机构所不具备的网点优势,是品种日益繁多的基金、政府债券、保险等金融产品的重要代销渠道;三是证券市场机构投资数量的增加、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和商业保险的发展将会使银行在证券投资基金、QFII投资、社保资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金融资产的托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汇率形成机制的改进,防范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用利率、汇率波动进行投资的衍生业务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五是企业资金管理、投融资需求的高涨和购并活动的增加将推动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现金管理、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业务的发展。
       拓展个人银行业务。国外发达国家的银行个人银行业务是在80年代前后逐步兴起的,短短十几年间,个人银行业务得到迅猛发展。据IBM最新调查显示,2004年花旗银行170亿美元的总收入中,银行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就占了76。3%,达到130亿美元,而汇丰控股的个人金融服务、消费金融和私人银行业务利润贡献也占到60%以上。
      目前国际上许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利润已占利润总额的30%~70%,成为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 从国内看,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个人金融资产持续增长,在数量、结构上发生了巨大变化。个人银行业务经营的实质是客户而不是资金,竞争的焦点集中在优质客户的身上,占有了客户特别是优质客户就等于拥有了发展的基础。
      拓展个人银行业务关键是要求我们一切工作必须以服务客户为出发点,使其渗透到银行工作的各个环节;树立起市场观念、客户观念和营销观念,增强“市场和客户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理念,加强产品创新,向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从而留住客户,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构建金融机构之间的战略联盟。战略联盟是指企业之间为实现战略目的而达成的长期合作安排。战略联盟有合资企业式、功能协议式、股权参与式和宽框架协议等具体形式。通过战略联盟,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可以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从而获得综合经营功能。
      此外,通过合作,还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减低成本和分享客户基础,从而扩大各类金融机构本身的地理、产品服务及客户范围。目前,中国人寿、平安、新华、太平人寿在内的国内各大保险公司已和十几家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与境内外保险、证券公司战略联盟的实质性启动,开创了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新模式。
       加快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的组建进程。所谓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其优点是:控股母公司能运用组合理论、协同理论和能力理论对子公司进行战略协调和管理;子公司作为经营实体独立从事经营活动,从而金融控股集团在整体上可视为综合性银行,又能适应分业管理的要求。
       提高进一步开展综合经营的能力,防范综合经营的风险。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强化经营创新、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制度条件。一方面,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进一步更新经营理念、转换经营模式、强化经营创新的制度动力;另一方面,综合化经营的进一步开展需要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层面完善风险防范的安排。
       (2)转换经营理念,改进组织架构,建立综合经营的激励机制。股份制商业银行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要进一步转换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到综合经营是商业银行今后发展的大方向,也是商业银行保持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要从组织架构方面对综合经营形成支撑,对重要的新兴业务实行垂直、独立的管理运作模式,实行专业化的经营管理;此外,还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发展综合经营的积极性。
       (3)加强产品研发,提高综合经营的技术支持能力。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未雨绸缪,根据经营范围逐步放开的可能顺序,加紧新产品的研发和储备;同时应建立全行统一的、由业务部门主导的、前中后台分工合作的产品开发体系,加快市场反映和产品开发的速度;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商业银行产品的电子化程度将不断提高,低成本电子化渠道的重要性将越来越高,这又需要商业银行继续提升产品和渠道的电子化程度。
       (4)进一步增强防范综合经营风险的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综合经营的进一步开展使商业银行在盈利空间得以拓展的同时也面临更为复杂的经营风险,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继续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建立风险防范的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风险当前主要表现在:第一,相关监管制度不协调带来的风险。
      第二,金融机构间关联交易增多带来的风险。第三,外资金融集团大举进入带来的风险。目前,有部分综合性的海外金融集团已通过各种渠道分别进入我国的保险、证券、银行等金融领域,甚至实业投资领域,对我国分业经营政策带来冲击。第四,商业银行内部“防火墙”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有些商业银行内部“防火墙”机制不健全,不能将银行资产与客户资产、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等进行有效隔离,从而为中间业务发展埋下了风险隐患。对于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一方面我们呼吁有关部门不断健全监管体制以及各项法律制度和业务指引,为商业银行合规从事综合经营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证;另一方面,银行自身要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健全内部“防火墙”机制和各项有关风险管理制度,为综合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5)有效进行成本控制,合理进行新业务的定价。《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有了依据,同时银行收费的价格竞争更加激烈,要求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成本控制能力和准确的产品定价机制,以在竞争中赢得价格优势。
      因此,商业银行要准确核算和严格控制产品成本,精确估算新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建立科学的定价系统,合理进行产品定价。 (6)大力培养综合经营的人才。综合化经营对私有化银行人才素质和人才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现有人力资源的结构、质量、经验等方面与综合化经营的要求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要提高我国股份制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需要大力培养具有一定水准的综合化经营人才,包括综合型管理人才、金融工程师、金融分析师、风险管理人才等等,以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7)加强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共同推进综合化经营的发展。
      股份商业银行可以进一步合作进行综合化经营发展方向的深入研究,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之路;可以联合进行政府债券的承销、认购、投资;可以共同研究产品创新的思路;可以通过自律性组织的途径和监管部门进行对话。 完善综合经营的外部政策环境 综合化经营是我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然而要稳步地实现这一目标,我国还应该完善相关的制度环境、监管环境和市场环境。
       完善开展综合经营的相关体制环境。综合化经营已经无可辩驳地在逐步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方向,在我国,虽然目前全面推行混业经营的时机尚不成熟,但也已经初步具备了适度推进综合经营的条件。然而一方面在现行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受到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在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过程中,这一体制实际上已经有所突破,例如存折炒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金融控股公司的客观存在、商业银行通过在境外注册的投资银行在大陆开展业务等等。
      这同时也说明,政府和银行业监管部门一直在关注着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问题,而不是完全禁止合理的综合经营。当前,立法部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应当借修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的时机,继续研究如何继续完善分业经营的总体框架,探讨商业银行在境内适当投资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可能性,以便为商业银行进一步开展综合经营提供体制保障和约束。
       完善联合监管体系。在目前实行分业监管的前提下,三大监管机构应加强协调和合作,建立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联合建立金融监管方面的公告制度、通报制度、督办制度、质询制度等,强化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功能。监管机构要加强合作,共享监管信息,实行牵头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机制,尽可能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摩擦,使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有法可依,促进其健康发展。
      此外,要正确处理监管和创新的关系,进一步改进监管目标、理念和方式,鼓励金融创新。 建立健全金融自律性组织。金融自律性组织是商业银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重要方式,是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实现对话的重要渠道。
      而目前我国这种类型的组织很不健全,其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今后应当以银行业协会为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自律性组织,协调商业银行在综合经营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和监督执行商业银行自我约束、正当竞争的办法,建立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对话机制,真正反映商业银行的呼声,促进商业银行有序、合规地开展综合经营。
       (作者是中国光大银行行长) 美国金融业的“全能化经营”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 世界金融业大体上经历了融合、分立、再融合的发展历程,是银行业从最初的简单混合经营到高级的行业细分经营的螺旋上升过程。
      这个过程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以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为标志,达到高潮。国际金融业的规模经营、集团化、综合化、多元化趋势是一个世界性的潮流。这个潮流也裹携着逐渐融入世界金融大环境的中国。中国金融业向全能制经营渐进的过程,也许就是中国金融完全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过程。
         世界金融业大体上经历了融合、分立、再融合的发展历程,是银行业从最初的简单混合经营到高级的行业细分经营的螺旋上升过程。这个过程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以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为标志,达到高潮。国际金融业的规模经营、集团化、综合化、多元化趋势是一个世界性的潮流。
      这个潮流也裹携着逐渐融入世界金融大环境的中国。中国金融业向全能制经营渐进的过程,也许就是中国金融完全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过程。      一、美国金融业实施全能化经营的大背景      美国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是1999年11月经国会通过并实施的。
      该法案的颁布,宣布了自1933年起实行了长达2/3世纪的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跨界经营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被废止。自此由美国创立,尔后被许多国家许可与仿效的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时代宣告结束,美国乃至全世界金融业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美国银行业从分业制走向全能制,代表了大多数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趋向。很多国家都是在金融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或主动或被迫推行银行的全能制经营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是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背景下颁布的。当时1929年的华尔街股市大崩溃,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衰退。
      经济大危机给美国经济造成沉重打击,期间共有1/3的美国银行倒闭。当时所有人都断定股市中存在着过度投机,认为商业银行不可以参与证券炒作,政治家们也认为银行绝对不能再进入股市。既然人们普遍认为,商业银行和证券交易业务混合在一起是引发大萧条的主要原因,因此,民主党参议员卡特·格拉斯和众议员享特·斯蒂格尔共同起草的《1933年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从证券市场获得的收益不得超过总收入的10%,这项规定迫使大多数银行退出了股票市场。
            在过去的70年里,《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的确在稳定证券市场、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它成功地恢复了人们对美国银行的信心。从1933年以后,每年倒闭的银行降到了10家以下,在美国金融业的示范作用下,日本等国也先后实行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
            然而,法律体系与金融业飞速发展相匹配的时间并不长,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计算机在经济领域的应用,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后,全世界兴起的金融创新与金融自由化的浪潮,美国的商业银行受到越来越多的来自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竞争,其地位和利润都日趋下降。
      赢利率的下降是由资产和负债两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从负债方面看,80年代的银行法案取消了限制定期存款利率的Q项条例,并允许对现金帐户之类支票存款支付利息,从而使商业银行拥有的资金成本优势下降。资产方面,商业票据市场的成长,垃圾债券市场的膨胀以及证券化的发展等,侵蚀了商业银行的贷款市场,使其运用资金的收益优势下降。
      商业央行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已不再具有市场优势,急需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支撑。商业银行只有冲破分业制的限制,把业务范围拓宽到证券业和保险业,才能同非银行金融机构展开公平竞争。      在世界范围内,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的国家如荷兰、瑞士,抓住了经济发展的机遇,呈现出勃勃生机。
      这种体制将银行业和其他金融业务有机结合,允许金融机构从事包括保险和存款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德国的三大银行都是全能银行。面对美国银行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强竞争力,美国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也受到了严峻挑战。      事实上,美国废除《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也是时机成熟和水到渠成的事。
      早在这之前,该法案已经被逐渐突破,其约束效果也已经大打折扣。70年代起商业银行为逃避金融管制,已经作了不懈的努力,如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监管也适应形势逐渐放松。1987年放开对银行持股公司的限制,允许持股公司经营证券业务;1989年批准国内5家最大银行可包销公司债券和股票,投资银行也可以提供类似现金帐户的产品,有的甚至可以提供信用卡业务;1991年通过《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放宽联邦保险业务;1998年,美国花旗银行和从事保险股票中介业务的旅行者公司合并成了花旗集团,合业经营三类业务,取得了巨大的利益。
      到美国最后废除《格拉斯法��斯蒂格尔》的1999年,美国金融业已经从全能银行的实施上取。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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