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类型有哪些?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类型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转制文 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的规定,经营 性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两种类型。(1) 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 社、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 剧院等整体转制为企业。(2) 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 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 为企业。
答:根据规定,由事业转为企业的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
答: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供你参考吧) “三角债”被许多学家称为有“特色”的词汇和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三角债”问题曾在中国业界肆虐一时,拖...详情>>
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是河北省国税审定8中发票中的一种,没有特殊的含义。增值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解释权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无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