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对农村未富先老。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把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在老龄事业的发展中高度重视农村未富先老问题,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政府要为返乡创业人员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引进企业让农民就近就业。重视发挥有劳动能力和一技之长老年人的作用,使他们老有所为。
三、弘扬家庭传统美德,巩固农村居家养老基础。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中华民族的家庭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把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氛围作为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巩固农村居家养老的基础。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确保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拒绝赡养或虐待老年人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当前,既要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又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社会养老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要注意形成个人、集体、政府和社会共同筹资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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