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主险为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障
这种商业保险,也可以称为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也就是说,如果罹患了重大疾病,会将寿险保障,也就是身故保额提前拿出来,来赔付重大疾病。
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中,身故保额一般会比重疾保额高一点,但不会太多,目前市场上的主流产品中,大概身故会比重疾多出1万的保额,如果赔付了重疾,那身故保额就只剩下1万。
这主要是防止在赔付了重疾之后,主险保额降为0,导致保险合同失效。
第二种:单纯的重疾险,附带身故保障
这种保险产品一般是罹患重疾之后,赔付重疾,如果合同期内没有罹患重疾,但是不幸身故,则赔付身故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此类保险身故和重疾的保额是一致的,赔付了重疾之后,就不会再赔付身故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目前来看,此类保险是市场上的主流产品类型,在投保时应了解清楚。
此外,还有第三种情况:也就是只保重疾,不保身故的产品
这一类重大疾病保险,只有重大疾病的保障,并不涵盖身故责任。
一般来说,此类产品多为消费型重疾险,如果在保险期间罹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赔付重疾保险金;如果合同期间没有出险,保险公司不会返还保费,也不会有身故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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