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人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人当期营业外收人。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小微企业免缴增值税应转人当期营业外收人,免缴营业税不做相关会计处理。
答:从这个文件来看,是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根据财政部财会[1995]6号文件规定: 一、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借记“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