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是一种情绪反应,正常人也可以经常体验到。我们面 临考试、棘手的问题时会感到压力、紧张,从而激发个人的内在 动力,积极寻求资源,作好准备,应对自己的困难。所以,焦虑在 正常人具有积极意义。心理学试验证明,焦虑的程度在一定范 围内与一个人的操作水平成正比。焦虑程度越高,个人操作能 力越高。但焦虑超过正常的程度后,焦虑就会给人的业绩带来 负面的影响,严重的会使个体完全丧失社会功能。也就是我们 在临床上见到的病理性焦虑。
病理性焦虑是指一个人持续地无原因地感到紧张不安或无 现实基础地预感到灾难、威胁或大祸临头感,同时伴有明显的自 主神经功能紊乱及运动性不安,自己感到痛苦,日常生活、工作 或学习、人际交往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病理性焦虑具有如下 的特点:①焦虑的程度没有现实基础或与环境威胁不相称;②焦 虑导致个体精神痛苦和自我效能的下降;③焦虑并不随着客观 问题的解决而消失,往往与人格有一定关系。
在精神病理学中,焦虑障碍是非常常见的一类轻度精神障 碍。当病理性焦虑持续到一定时间,并明显影响到患者的社会 功能时就构成了焦虑障碍。在“焦虑障碍”这一名词使用之前, “焦虑症”最早用来命名这种神经症性疾病。在传统意义上,焦 虑性神经症包括广泛性焦虑和急性焦虑发作(惊恐障碍)两种。 随着对焦虑的认识加深,ICD-10引入焦虑障碍的概念,包括恐 惧性焦虑障碍和其他焦虑障碍。在恐怖性焦虑障碍中主要包括 广场恐惧性焦虑障碍、社交恐惧性焦虑障碍和特定恐惧性焦虑 障碍。其他焦虑障碍中包括惊恐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和混合 性焦虑抑郁障碍。但是,在DSM-JV中引入了更加广泛的焦虑 障碍概念,废弃了神经症的概念。在焦虑障碍中主要有惊恐障 碍、恐惧性焦虑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急性应激障碍。在本文中我们采用了 ICD-10的疾病分类 概念,介绍恐惧性焦虑障碍和其他焦虑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