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这个国家十分重视发展海上保险事业。早在1568年12月,伦敦就准许设立专门从事海上保险交易的市场———皇家交易所。1575年,为进一步完善交易秩序,英国政府特意批准在皇家交易所内开设保险商社,实行海上保险单登记制度,并要求保险条款规范化,从而促进皇家交易所保险业务的顺利发展,其影响力度与日俱增。到17世纪初期,皇家交易所周围聚集了许多经营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商人,为出发到世界各地或途径伦敦的各国船舶办理货物保险。此时,英国颁布了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设立了保险仲裁法庭,以处理日益增多的海上保险争议案件,加强监管力度。 来源中国保险报 保险最初形态应该来源于中国的镖局
现代意义上的保险,最初产生于海上运输的需要。 远在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海难时,为避免船只和货物同归于尽,便往往抛弃一部分货物,损失由各方分摊,形成“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成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最早的保险单,是热那亚商人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开立的承担“圣克维拉”号船从热那亚至马乔卡的航程保险单。 1676年成立的汉堡火灾保险社是最早的专营保险的组织。 18世纪后,保险业迅速发展,保险种类增加。
到了19世纪,保险进入现代时期,保险对象和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而且扩展到生存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再保险等业务。 最早在中国出现的保险机构,是英国商人于1805年在广州开设的广州保险公司。 最早的中国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是1885年由招商局设立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
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是曾经当过大总统的黎洪元开办的华安合群保寿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