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工资
某国营企业有些工作1、2日必须上班,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又不准串休。这是违背《劳动法》的,可领导说职工应有奉献精神,不愿干就到其它岗位(条件差倒班的岗位)去。
这个问题在中国的企业普遍存在,我们的国家虽说是文明古国,但还不是个法治的社会,领导干部的集权、专制代替法律。我在银行工作,由于减员,使得工作人员不足,适逢国庆节等法定节日,服务行业为了保证黄金周的旅游消费,所有的储蓄所都不休息,也不给加班工资,领导美其名曰的说:实行岗位工资,在什么岗位就争什么工资,没有加班那一说,“奉献精神”是第一位的。现在没地方说理去,想说理--开凋令。也许这就是我们为之自豪的祖国吧!中国人多,好多事情没法说,从这方面说是领导剥夺员工的人权。 将就着活吧!没办法。
按《劳动法》规定,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付150%的工资;休息日加班的,应给付200%的工资;节假日加班的,应给付300%的工资,倒休也应该支付300%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执行的话,可以去有关部门起诉。
答:应该是允许的,不算违法。 企业不补发工资,但实行了调休,但调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班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法定假日加班的应享受不低于工资的300% 节假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