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务派遣工的问题
为什么有的事业单位招劳务派遣工不招雇佣合同工? 是不是劳务派遣工的待遇会比单位的合同工的差?
1、“有的事业单位招劳务派遣工不招雇佣合同工”,倒不是待遇上的差距,主要是考虑用工方便。 2、某事业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之间签用工合同,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关系比较简单,所谓“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3、用工单位可规避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 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与劳动合同工在同一单位工作,同岗应同酬,各方面待遇应一致。若不一致是违法的。
答:原有的《劳动法》中没有劳务派遣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法》后添加的规定。 如果你有“单位纷纷逃避法规”的证据,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就能告赢。 “用劳务派遣工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