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鉴定为工伤8级,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能否不续签劳动合同?
工伤鉴定为8级与该公司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定合同,是否可以
八级伤残只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从事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待遇。
答: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