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来了一位新同事,但是他原来的公司帮他多交了一个月的社保,他就把那个月社保钱还给了原来的公司,另外还付了3000元的违约金,现在我们领导说是同意给他报销这笔社保钱和违约金,请问下我做帐要拿什么做附件呀?新同事只拿了两张他还给原来公司社保时和交违约时公司开给他的收据来。这种性质的收据的做帐吗?
可以入帐,但是这笔费用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
就拿你手中的原始凭证来做帐就可以。收据是可以做帐的。但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还给原来公司社保 你的意思是这给月的社保应该由你公司承担,比如他2月到你公司,原单位交了2月的社保? 如是,你单位应该在2月计提和扣发了他的保险的。作分录就按你平时交社保的分录作就行,附件有,对方单位的收据、原单位交社保时的缴款书复印件、他个人社保缴纳查询信息(当地社保去打印)、当然你领导签字。 交违约 建议你叫他去找张发票来报销,此收据不能入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