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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教费的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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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教费的计提

2008年开始还可以计提职教费吗?如果可以计提原来是按1.5%计提,现在是按2.5%计提吗

好评回答

    2008-11-03 17:16:34
  • 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新所得税法规定,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为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并且比例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这个规定话应该分两层意思去理解: 
    (1)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为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如只按规定提取并未使用仍不允许企业进行税前扣除。 
    (2)企业在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如果未超过工资总额的2.5%则可以据实扣除,如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2.5%,则只能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5%进行税前扣除。
    所以,职工教育经费允许税前扣除的前提是“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并不是按以前的在税前按比例足额提取即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的政策。计提与不计提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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