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我以前在上海浦东建筑工地工作,现在在松江九亭工作,现在在一家工厂工作,现在工厂给我办理综合保险,发现我原来在已经办理了,我现在什么也没有,我现在该怎么办?知道的请赐教,我很期待您的回复,谢谢您了!
按照规定:外来从业人员离开单位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25日前携带退工名单办理个人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外来从业人员务工经营地址、内容等发生变更或者停止务工经营的,自己也可以办理:应当携带下列材料到原登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1、身份证; 2、《就业证》; 3、综合保险缴费卡等。 你到了新的单位,由新的单位为你办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