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同制工人调入事业单位后属在编人员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我原来通过企业招工参加工作,档案里表明是合同制工人,95年调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工勤岗位,并属编制内人员。一切待遇同其他人没有区别,由财政拨款,包括工资级别,福利待遇以及分房、公费医疗等等,只是最初每两年签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改成全员聘任制后,我也同样改签聘任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社会保险是视同缴纳的,想问我是否还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等。
继续缴纳。 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社保虽然不同,由于你由企业转入事业,原交纳的社保已经由劳动保障转入财政,所以继续缴纳就可以了吧。 烟台的情况,仅供参考。
继续缴纳,因为你现在不是编制人员了,也就是所谓的企业编(还有种说法叫外聘人员)。所以你的养老保险就没法再视同缴费,原来在编制时的那段时间是视同缴费的。目前只需再参加社会保险就可以了。
答:一般的事业单位是不用上保险的,但是有的事业单位必须上失业保险。 你原来是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那么你在企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退还,原来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作废给你...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