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第一年的交强险价格是全国统一的,从第二年开始会根据上年是否有交通事故记录、是否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来确定交强险优惠政策费率浮动情况。
根据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条例》),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是否上浮,除了要看被保险的机动车有没有发生事故之外,还要看有没有交通违法行为。
新修改的《条例》写到: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
具体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如下:
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
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况均不浮动。与交通违法行为相联系浮动时,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的,交强险基准费率上浮10%,但最高不超过30%;无证驾驶的,上浮2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
反过来,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20%;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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