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同对象申领的办法:
对于年满七十周岁、持有蓝卡的市民,可以申领免费发放的附卡。
(一)今年年满70周岁市民的附卡申领事项
1、申领对象:1937年1月1日-1937年12月31日出生。
2、申领方式:前往现居住地所在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或登录市民信息服务网,进入这个页面:
3、申领时间:11月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9:00-16:30。
4、申领材料:本人办理的,需携带蓝卡;委托亲属办理的,代办人需携带申领人的蓝卡、户口簿、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5、领卡日期:自申领之日起30日后。
6、领卡地点:受理申领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站。
(二)今年之前年满70周岁市民的附卡申领事项
在今年之前年满70周岁的市民中,相当一部分因各种情况未能及时领取附卡,目前人户分离状况比较突出,为方便领取需要进行登记申领。
1、申领对象: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
2、登记方式:拨打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热线962222或登录市民信息服务网
3、领卡时间:自登记之日起30日后。
4、领卡地点:登记时确认的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你方便领取的街道。
(三)附卡领取携带材料
上述两种情况领取附卡时所要携带的材料相同。
本人领卡的,需携带蓝卡。委托亲属领卡的,代办人需携带申领人的蓝卡、户口簿、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三、关于红卡的申领
(一)从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70周岁以上市民,应直接申领红卡。
1、申领对象: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从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市民。
2、申领地点:现居住地所在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
3、申领日期、时间:
为避免申领等候时间过长,建议市民错时前往申领。
70 至74周岁市民(1933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出生),申领日期为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20日。
75周岁以上市民(1932年12月31日前出生),申领日期为2007年11月21日至2007年11月30日
具体时间为上述期间的周一至周五9:00-16:30。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受理时间的,由各区县另行公示。
此申领阶段以后还未申领的市民,仍可到居住地所在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正常办理。
4、申领材料:同时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
5、领卡日期:自申领之日起30日后。
6、领卡地点:受理申领的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
7、工本费:25元。
8、领卡材料:本人领卡的,需携带身份证。委托亲属领卡的,代办人需携带申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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