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般收更名费是不固定的/.一个开发商有一个收费标准.而且有的开发商还不会给你开这笔更名费的票据.有可能会给个收据.这一般是没有办法的.我想问的是你现在和开发商的合同都签完了吗?如果说都签完了合同的话.就和卖方没有什么关系了.你就等开发商交房喽.
小面积的是允许的,百八十多平方米的零散土地,允许个人交易,经常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公告里面出现。
据我所知,如果开发商已经去房管局备案,是很难再加上一个名字的,更不可能在以后的产权证上出现你的名字.唯一的办法就是咨询一下律师,看能否做公证,让你的女朋友证明此房产是你们两人的共有财产.
新建的商品房是按2%缴纳维修基金。而经济适用房和集资房是按1%收取的。若您购买的是商品房,那么就是缴纳2%维修基金了。
xman9518:你好! 开发商没有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说明其房屋质量或者配套不合格。你可以要求退掉房子,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应该按你实际付款的2倍退还购房款。
需要在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可以按照赠与程序办理过户,但是需要纳税
在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只有不动产的交易合同以登记备案为生效的开始,其他合同可以签字盖章生效。因此要督促开发商尽快登记备案,然后拿回你的一份。
这是老问题了,以前有很多回答,根据合同的顺序: 1、户名确定好,今后增减或者更改都很困难;2、价格确定好;3、面积以及今后面积误差的处理原则确定好;4、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确定好,到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还是按揭,按揭办不成如何处理都要确定好;5、交房日期、交房条件,延期交房的责任;6、装修标准;7、物业管理问题。 最重要的是合同签字后务必及时登记备案,同时签字后一定复印留底,防止不良开发商做手脚。
咫尺天涯之间:你好! 基本上没有戏。除非开发商同意退回15万,改按揭贷款。
如果是新房的话购房合同是可以的,至于能不能贷到15万,得看你房屋的面积,一般银行是可以贷到评估值的七成.
用房产证抵押贷款的话,不同于购房的按揭贷款,是一种商业性的贷款行为,贷款利率要高,而且还款年限也短。
有一定的道理 可能是开发商觉得更换发票比较麻烦 但是一般来说实测面积都会比买房是的预测面积大 到时候把增加面积部分房款的发票补上就可以了 建议向开发公司索要发票 不然无法保证自身的权利.
liudongmei5420:你好! 不可以!因为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这是公证不能代替的! 你想要作为你的个人财产,只能由他爸爸赠与给你个人,办理赠与你个人的公证,然后办理房产证过户,过户给你。房产证和公证书同时保存。
如果房子还满意,可以要求开发商在业主缴纳定金后尽快签订合同,然后去登记备案,在认购书注明如果不能够登记备案就双倍返还定金。 只要能够登记备案就证明抵押已经解除了。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一般允许开发商逐套房子解除抵押。
3030壹平方米 总价应是256641元,契税按购房总价的1。5%缴纳以应为3849。6元 公共维修基金按总价的2%缴纳应为5132。8元,还未算印花税,代办费等。所以开发公司收取你8000元办理房屋产权证是合理的,因为该部分费用确是需要购房人交纳并且是交纳给国家的,开发商并没有黑你。
jymt:你好! 1、开发商逾期不交房和银行按揭贷款没有放款给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开发商应该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2、如果你觉的是房屋质量有问题,不是“请房地局下属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或房地局认可的有专业质资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来进行检测,”,而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申请建设部门的建筑质量监督站鉴定(房管局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是负责存量房的安全鉴定,新建房屋是建设部门的质量监督站),并出具检测报告,若不是正常的房屋沉降,是房屋地基等问题,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你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房产商按购房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或者按《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按房屋销售价格双倍返还购房款。
你好!根据国家规定,房屋的防水保修期应该为5年!你可以让开发商来帮你修复!维修费用应有开发商承担!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
你要贷63的话只能做商业贷款,你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做商贷,具体贷款的年代要看你的还款能力,一般10000的月还是68.83元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计算一下 商贷的费用都差不多 利息是5.58-5.85%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与户口无关。建议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投诉。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种贷款其实是用一天算一天利息的, 打个比方,5年以内的月利息是千分之3。45 那么一万块钱一个月的利息就是1万乘以3。45=34。5元, 一天也就是34。5/30大约1。1元一天, 提前还款的话就剩余的本金就不用再给利息了。
除了去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查询外,还可以在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网上查询,很简单。
等你的产权证办下来一个月或是一年后你就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以后就是每年提取一次
现在银行贷款一般是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你的贷款已下来了,还了贷款以后再贷款应该还是执行下浮的利率,如果你同时贷两套房子,第二套的利率是要上浮的,也就是执行基准利率. 公积金利率大概是3点多,最近长了我记不清了,这个到公积金取个贷款宣传单就知道了. 当然可以贷啊,第一套你就应该用公积金的,利率比商贷的低很多.
你当时工资中是否有扣除呢? 现在确实是有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你所说的还是有这个可能的。
企业是否给职工上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国家没有规定.
6-20年期贷款月利率4.79,年利率5.75.针对于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更高一些(上浮10%) 。
1.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 如果购买房子想提取公积金里的存储余额,必须是你拿着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去提. 那样的话,你只能先办理商业贷款,之后在拿着你买房的那些证明,去提公积金,提前还贷. 2.商业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购买房子的价格,还款能力决定的! 你要开出的收入证明是月还款的2倍以上.收入证明超过1万的要有纳税证, 3.必须是在是买到房子之后,才能提公积金! 比如你现在的情况,买一个100万的新房子,月收入过万,想贷70,80万,那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没有的,关键是你妻子帐户里的金额够你买房贷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