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过户手续分买方按揭贷款付款和买方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具体手续如下:<br/>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手续<br/>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br/>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br/>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br/>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br/>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br/>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br/>7、向卖方支付尾款。<br/>二、买方全款购房手续<br/>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br/>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br/>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br/>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br/>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可能我意思没说明白,我的意思是在赠与和交易过户2种情况中,我现在选择交易过户。网上查了一下需准备的材料“你和你爱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与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共同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买卖过户及土地变更手续”
当务之急是必须要找到当时的卖房人,让他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尽快办理产权证,没有产权证就不能证明房屋是你的,如果再涉及到其他的利益,房屋的主人不承认以前的交易或提出其他的条件可就麻烦了,可咨询当地的房管局或其他房屋中介机构。
二手房可以贷款。签合同、向银行递交贷款收入证明、给房东一部分钱、拿着房东的房产证去银行抵押双方一起去或者中介、这时候银行会有一个帐户给你们俩、一周时间吧就可以贷出来了,银行直接把钱打给房东,这个钱不经过你的手里。
房地产交易流程与合同<br/>房地产交易流程与合同 <br/> <br/>第一节 房地产转让流程与合同<br/> <br/>一、房地产转让的基本流程<br/>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br/>(一) 房地产买卖的基本流程<br/>1. 商品房预售基本流程<br/>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一般流程为:<br/>第一步,预购人通过中介、媒体等渠道寻找中意楼盘;<br/>第二步,预购人查询该楼盘的基本情况;<br/>第三步,预购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br/>第四步,办理预售合同文本登记备案;<br/>第五步,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交付房屋;<br/>第六步,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br/>第七步,办理交易过户、登记领证手续。
走小额最多10年。<br/>有的银行有二手房按揭贷款,但不是所有行都能贷。如果不走按揭,走消费类银行贷款的话,最多能贷10年。
我买过两种 说说我的理论 <br/>如果不是一次到位 二手好 为什么呢 不是装修方便 基本上 你到手的二手 装修都要拆了 这笔费用不小 除非你不讲究 前任又很懂装修 很爱惜房子 <br/>二手主要好在是现房 小区什么都看到 总价低 公摊小 选择余地大 坏处是价格什么不是一目了然 买起来手续多 费事 <br/>好的次新房 价格有时候贵过新房 <br/>如果经济实力够 想一步到位 买新房 不然 买二手吧 <br/>要买好房子 就只有多看多跑 多比较 固定几个区域 不断看 有新房放出来就去看 好房子基本卖的很快的
现在都啥时代了·还一手钱一手过户呢·房管局早都资金监管了。啥都不用担心了,房管局自己的一个资金监管账户,专门就是负责这一块的,详情可来 电咨询 8 8 8 8 1 9 6 0 张经理
您好,1.签正式的买卖合同,2.如买方需要贷款开始评估办理贷款,需要卖方您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资金,把首付款存入资金账户里,等待银行放款,4、银行把贷款的钱放至房管局资金账户里,三到五个工作日换取全款凭证,开始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都实行资金,比较安全,所以不存在先交钱给业主,等过完户五个工作日您拿到您房产证,由房管局直接把钱打到业主卡上。
使用权房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过项使用权从所有权分离出来项独立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定范围内通过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归使用权人所有 另外种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种房子交易只买卖双方签订协议确定过户手续
跟2楼说的差不多,但是一般来说,比较稳妥的是:<br/>1。签署买卖合同,约定何时付首付、中款、尾款,约定何时过户、无业结清、户口迁出等<br/>2。在支付首付后卖方和买方过户,过户后支付中款<br/>3。在办理完无业结清和卖方户口迁出后支付尾款<br/><br/>首付、中款、尾款的比例一般是40%、40%、20%
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是A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他的,你和他签署的合同有效。AB之间的纠纷与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让A尽快将房子过户给你。
您好,可以的,请问您准备在哪个城市办理我行的贷款呢?<br/>若您是需要办理二手楼贷款,一般是在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您通过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具体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由柜台个贷部门这边审核您的综合情况后确定能否办理。<br/>(如果需要业务咨询,您可以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你好! 你的假设不成立:应为《物权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手续的。而且在物权法出台前,房地产管理部门一直是这样办理的。如果办理了,就不是你假设的法律关系问题了,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违规的问题了。
按揭的房子有银行的抵押权不能买卖,除非还清贷款,不然就是签了买卖合同也办不了过户,产权人仍属于卖方,如遇房价变动,买方存有较大的风险。
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资格;填写申请书,买卖双方确认签字;提交贷款申请所需资料;银行审核资料;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保障金账户;买卖双方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审批后的贷款也会直接划入该账户,账户冻结;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提交资金划转申请书,经审批解除冻结并划转监管资金;卖家收款后填写监管资金收款收据。
你好!如果当初其妻子没有出具同意出售的同意书或他妻子本人到场签定同意出售的话,你和他签定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在共有人没有同意的前提下,其中一个共有人无权出售房产! 但你和他签定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你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但这类情况发生,一般卖家是不肯赔偿的,最后如果一定要有个结果的话,只有上法院解决
最好不要租了,记住跟这类人打交道,以后很麻烦,因为租的房本身就有很多后期的事情,比如:水,电,气,下水,社区的费用,等等,,要是房好说话还可以,看你这情况有点XX,,。祝你顺利。<br/>合同指一部分,要看后期。<br/>六次变卦,合同有什么用,到时候还的花钱去法国。
先让他把那8万元付了,再与他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 至于贷款需要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但你不用担心合同上的钱他不付给你,因为过户的时候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才能生效,因此不用提心,但那8万元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需要在过户之前让他付给你.
如果你是北京的,那么可以联系我,我帮你,我是中介,我告诉你具体流程,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入独家代理的,如果没有入独家代理的是多家都可以卖的。而且现在北京市场业主出售房屋是不出任何费用的。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已经签好的房产合同,如果你已经支付了定金或部分房款,如要解约,需经对方的同意,不同意的,强制解约,你要承担合同规定的经济损失。
看你们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你够买的这套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小区名称,楼层,门牌号,面积以及金额等。像这种情况很难跟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诉讼来解决。在开发商面前,购房人是弱势群体,开发商会找各种理由来打压购房者。面积缩水以及楼层的变化已经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请律师帮你维权。可以查一下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自己查不了也可以让律师帮忙查,通过这五证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开发商开发这个楼盘的详细信息,包括楼层一共是多少层。
给复印件,如果需要时亲自拿着去,其实没有什么必须要原件的,否则中介给你卖掉后不给你钱你都没有地方告。
不能够买呀,要不很麻烦,你让卖房人看看是否能够转成私产,之后再出售,但是在转私产的时间一定要谈好那笔费用由谁出,而且估计时间也比较长吧!
你好!如果委托书上有他的签名,那就不是无效合同!因为该委托上有他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你凭他的委托书出售,签定的购房合同是有效合同!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等你贷款还完了,就去到你贷款的那个网点领房产证,做贷款结清手续,拿着手续去你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解押,因为在你未能归还银行贷款期间,你的房产证是在银行压着不会给你的,至于土地证,那就看房产开发商之前根银行怎么谈的,你也问不到真话,房产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当地国土资源厅会给发一个土地大证,然后再等着开发商把土地一个个的分割给每一个为他们挣钱的业主,如果他们把土地大证背着你们给抵押掉,到别的银行贷款的话,你们就死定了。
如果你的房子之前有贷款,还清了就可以进行第二次贷款,没有还清的话就不可以。因为你在银行贷款的时候你的房产证会在房管局(应该是这个机构吧)盖一个抵押贷款的章子,只有当你还清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还给你开结清证明,然后你凭这个证明拿着房产证去房管局盖一个撤销抵押的章子,你的房子才能进行第二次贷款。
只要借贷者资质好,在正规的银行不管是哪家都好批款,因为银行对借贷者申请的条件大致相同例如小额无抵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要看您所在城市是否有限制贷款政策。如果您是本地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都可以通过首付三成来按揭贷款买房的。如果是外地户口,一般则需要在本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或者是纳税才可以的。没有正式工作,如果你在办理按揭的时候能提供某单位或企业给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了,看看有没有哪个朋友开公司,让他公章帮你盖一下收入证明,收入证明的收入金额一般是按照你的每月还按揭多少钱*2 1000,比如还3000/月,那收入就开7000.完全手写!有什么问题可以再问我,我弄房地产的。
您好!房屋抵押贷款有两种方式:1)直接到银行办理。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a. 房屋需要符合银行要求:一般情况下,银行受理20年以内的,产权清晰的,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b.信用情况符合:这个银行的客户经理会帮您查您的信用情况,如果信用太差,银行是不受理的。c.房主的还款能力:您具有抵押物还不行,还要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即要有稳定的收入。比如,您做一个10年期的贷款,月还款大概在12000左右。您要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月供并保证自己的生活。2)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流程和条件基本和银行是一样的,只是手续由担保公司跑。担保公司长期和银行合作,因此在利率,办理速度,放款上比个人去银行办要有优势。当然了,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啦。基本流程是这样:签订贷款合同--评估房屋--贷款审批--建委做抵押登记--放款时间: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按揭贷款。 分为新房按揭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直接用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幅度的下浮。 目前银行对抵押贷款把握的比较严格,而按揭贷款为各家银行争抢的重点贷款品种,所以按揭贷款更容易通过审批。 抵押贷款利息比较高,而且会浮。 我建议你到易贷中国网上贷款服务机构申请全国免费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很方便的。你申请了以后银行会主动与你联系的,什么情况就都清楚了。
包括贷款流程、注意事项及权利1、按揭贷款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存在楼盘按揭贷款协议,通常情况都是银行为符合条件楼盘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在土地证、房产证及按揭贷款的抵押权证办理出来之前开发商为购房人在银行的按揭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流程如下:开发商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购房者向协议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购房者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贷款资料并签订有关法律文书→银行审批购房者贷款申请→购房者办理还贷手续,按月还款。2、按揭贷款的注意事项a、贷款银行的选择,选择按揭合同条款相对宽松的银行做贷款;b、还款方式的选择问题;c、银行按揭贷款放款期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相一致;d、对提前还款应加以约定;e、不能按时申请到贷款的处理方法;f、与开发商存在争议时,仍然需要按时还款。3、按揭各法律关系中购房者的权利(1)有权了解、咨询、知悉按揭贷款的有关事项;(2)有权要求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发放贷款;(3)借款清偿前后,均有权占有、使用所购房产;(4)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有权将抵押房产出租、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分;(5)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导致贷款目的无法实现时,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有权要求贷款银行返还《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7)有权向贷款银行追讨违约金。
如果你的房子之前有贷款,还清了就可以进行第二次贷款,没有还清的话就不可以。因为你在银行贷款的时候你的房产证会在房管局(应该是这个机构吧)盖一个抵押贷款的章子,只有当你还清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还给你开结清证明,然后你凭这个证明拿着房产证去房管局盖一个撤销抵押的章子,你的房子才能进行第二次贷款。
您好!房屋抵押贷款有两种方式:1)直接到银行办理。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a. 房屋需要符合银行要求:一般情况下,银行受理20年以内的,产权清晰的,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b.信用情况符合:这个银行的客户经理会帮您查您的信用情况,如果信用太差,银行是不受理的。c.房主的还款能力:您具有抵押物还不行,还要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即要有稳定的收入。比如,您做一个10年期的贷款,月还款大概在12000左右。您要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月供并保证自己的生活。2)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流程和条件基本和银行是一样的,只是手续由担保公司跑。担保公司长期和银行合作,因此在利率,办理速度,放款上比个人去银行办要有优势。当然了,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啦。基本流程是这样:签订贷款合同--评估房屋--贷款审批--建委做抵押登记--放款时间: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1抵押中的房产,在贷款还清前是不能处分的,直白说就是不能过户2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你找担保公司给你们担保垫款,把房产提前还贷解抵押,然后办理过户过户到你身上,然后再把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用抵押的钱把担保公司的钱还上就可以了3费用通常是两笔,一笔是父亲过户给你的税费,因为处分房产就是非继承的过户要上税,而且一般不低,所以你可以考虑下另外一笔是担保公司的手续费,也就是替你们垫款的费用,这个根据垫款的多少和各公司的标准不是很统一,所以你也可以咨询下
关于按揭贷款的几个问题--包括贷款流程、注意事项及权利1、按揭贷款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存在楼盘按揭贷款协议,通常情况都是银行为符合条件楼盘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在土地证、房产证及按揭贷款的抵押权证办理出来之前开发商为购房人在银行的按揭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流程如下:开发商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购房者向协议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购房者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贷款资料并签订有关法律文书→银行审批购房者贷款申请→购房者办理还贷手续,按月还款。2、按揭贷款的注意事项a、贷款银行的选择,选择按揭合同条款相对宽松的银行做贷款;b、还款方式的选择问题;c、银行按揭贷款放款期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相一致;d、对提前还款应加以约定;e、不能按时申请到贷款的处理方法;f、与开发商存在争议时,仍然需要按时还款。3、按揭各法律关系中购房者的权利(1)有权了解、咨询、知悉按揭贷款的有关事项;(2)有权要求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发放贷款;(3)借款清偿前后,均有权占有、使用所购房产;(4)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有权将抵押房产出租、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分;(5)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导致贷款目的无法实现时,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有权要求贷款银行返还《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7)有权向贷款银行追讨违约金。
按揭贷款每家银行的政策都不同的,你可以选择,但是选择是有限的,一般开放商都是跟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的,但是现在有这样的一种机构(如森茂担保),跟银行直接合作的,你可以去了解一下这种。
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到公证处,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声明放弃继承权,都同意由你享有继承权,那么你就可以处置这套房产了。公证处会详细说明有关继承公正的事情
房地产交易计税依据以评估价和交易价孰高的原则进行计算的.评估价高于交易价以评估价为准;评估价低于交易价以交易价为准. 评估价是指经房产局认可的具有房产评估资格的合法评估机构出具的指定目的的评估报告为准.(评估报告有以交易为目产,有以注资为目的,有以抵押为目的,有拆迁为目的等等.不同的目的依据的评估方法各有不同,评估价也不尽相同.) 交易价是指房屋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产局规定的格式合同,须递交备案的,有时买卖双方为了少交税款,会把合同成交价写成低于实际付款金额,一担出现纠纷法律只承认合同备案时的价格,所以为了保障权益最好按实际成交金额写合同价.) 如果是亲属内部购买可直接按评估价书写合同价.在税款上可少交的.但市场上买卖双方不可采用.省了一二百税款是小,出现纠纷还不知道是买方吃亏还是卖方吃亏了,:)
一定要办理继承,然后和继承人去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公证办理起来比较麻烦,需要所有的有继承权的人都到场办理,如果继承人中有去世的,还需要有死亡证明,然后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持继承公证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办理过户的话如果你觉得踏实也可以。
对,房产买卖国家明确规定是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如果原单位已经明确规定该房产不可以上市出售,买受人在明知道的情况下依旧购买的,则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没有过户,而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则交易行为自始无效。就好比两个10岁小孩子宣布结婚的婚姻行为是无效的一样。
你所说的“因为房子大约要到明年5月交付,所以我们初步商定先首付16万办理过户,然后分期付款,到明年5月房款两清”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既然房产还没有交付那么怎么可能办理过户呢?房产只有在交付之后并且有房产证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这种方法是合法避税,但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不及时办理交易手续,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时间一长,就会有诸多外界因素影响到交易过程,双方都将面临所有突如其来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波动的风险,特别是房地产价格并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一旦出现大的落差,必有一方会有重大的损失,宁愿赔违约金或拖时间也不愿交易. 要慎重考虑一下在做决定!!
如果你的女儿未满18岁那么你就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办理一份监护公证书你可以代为处置房产。
应该分两种吧,买的房和赠送的房子: 如果是二手房:首先买的这套二手房必须要有产权证;其次,与房主的买卖合同;第三,支付全款的证明;第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最后要向房屋交易中心交买卖契税。拿上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及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赠与形式:需要签署一份房屋赠与协议书,填写相关交易表格,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房屋赠与需要缴纳房地产交易费(大约是房屋评估价的1%,房改房为0.5%)、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转移登记手续费,每套房屋收取80元)、勘丈测绘费——按堪丈测绘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4元计收——不需要堪丈测绘的房屋免收、契税(房改房大约1%,存量房大约1.5%)、评估费(大约评估价的0.50%)、土地收益金(房改房1%;存量房——划拨土地上的按建筑面积每平米定额收取,具体标准各地不一、出让土地上的不收取)、印花税(0.05%)、公证费(大约2%,自愿公证)等。这个收费标准各地有少许不同,但差别不大。赠与人到场,最好是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到场,还要有另外一人同意赠与的书面声明——房屋赠与协议书上由赠与人作为赠与人签名也行、赠与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者户口登记簿(原件、复印件)。
不是这么解释的 你自己一套住房,这个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差额部分,而且要交纳的是全额营业税,不满2年的话。 还有,你自住房,卖了以后,自己没有房子了吗?那买这套房子之前,你是没房子的吗?何谓自住房? 还有有些房子5年之前不能出售,比如配套房。2个1000万的四高房。等等 还有一些廉租的政策房。等等 最好你去参阅下国八条。
这种避税方法很常见。 以你的情况为例,一般都是买卖双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上面明确注明交易价格为60万元,但是报送房地局留档的买卖合同上按照避税价格填写(不得低于该地区的指导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不予过户)。业内将该种方法称之为“黑白合同”。 因为毕竟涉及到两份买卖合同的问题,所以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能转让给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镇居民,像这样的转让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希望你的情况不是这样)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其他农民,你们双方需要签一个买卖协议,如果不放心再到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去做一个登记就没有任何问题了,不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去的,国土资源部门是管理调控国有土地的.目前农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没有采取发放产权证的制度,(现在好像正在调查预测实行的可行性),所以现在是没有证明的,一切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为准。
除非出售对象是直系亲属,否则没有什么方式可以逃避。降至最低的方法就是按照当地房地局的指导价办理过户申报,而不是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申报。
的确您是位有正义感的人士,由于您的正义感导致目前的处境,对此深表同情。 购房行为是无效的: 1、房产登记部门存档的购房合同,没有您的亲笔签字,而您与中介公司,也并没有任何书面的委托授权(房产权利以登记为准)。 2、在合同签订的时点,房屋权利人是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刘某。刘某没有权力行使支配、收益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中介公司的条件? 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第三十六条 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人是感情动物,所以有些人的有些行为我们是可以原谅的。 古人早就总结了:江南无日月,神州有青天嘛! 别急,身体要紧。 对于刘某偷逃国家税款的事,您有没有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补充我的联系方式: zhuxiang@
1、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可以补办合同 2、必须先办房产证,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房产证的填发时间不满2年的,业主需要按照出售价格的5.5%交纳营业税。
1.您所说的房屋您要搞清是永久使用权还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国家每年都回办理上市手续,你补交相关费用变成上市公房.而永久使用权就是永远交房费. 2.使用权房屋过户只需要到房屋物业或单位改一下名字,换个新本就好了.但物业一定要结清. 3.如于拆迁不会给你补偿的.
有些公司和个人在这样做,确实有一定风险,如果您想做也可以,就是做全权委托公证,您把房款给他,他把关于此房所有相关票据及房本证件原件全部交给您,但委托书中一定写明相关委托事项及时间等.还有就是将来产权要过户到您名下,受托人需是别人不能是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