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计税依据以评估价和交易价孰高的原则进行计算的.评估价高于交易价以评估价为准;评估价低于交易价以交易价为准. 评估价是指经房产局认可的具有房产评估资格的合法评估机构出具的指定目的的评估报告为准.(评估报告有以交易为目产,有以注资为目的,有以抵押为目的,有拆迁为目的等等.不同的目的依据的评估方法各有不同,评估价也不尽相同.) 交易价是指房屋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产局规定的格式合同,须递交备案的,有时买卖双方为了少交税款,会把合同成交价写成低于实际付款金额,一担出现纠纷法律只承认合同备案时的价格,所以为了保障权益最好按实际成交金额写合同价.) 如果是亲属内部购买可直接按评估价书写合同价.在税款上可少交的.但市场上买卖双方不可采用.省了一二百税款是小,出现纠纷还不知道是买方吃亏还是卖方吃亏了,:)
房地产交易计税依据以评估价和交易价孰高的原则进行计算的.评估价高于交易价以评估价为准;评估价低于交易价以交易价为准. 评估价是指经房产局认可的具有房产评估资格的合法评估机构出具的指定目的的评估报告为准.(评估报告有以交易为目产,有以注资为目的,有以抵押为目的,有拆迁为目的等等.不同的目的依据的评估方法各有不同,评估价也不尽相同.) 交易价是指房屋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产局规定的格式合同,须递交备案的,有时买卖双方为了少交税款,会把合同成交价写成低于实际付款金额,一担出现纠纷法律只承认合同备案时的价格,所以为了保障权益最好按实际成交金额写合同价.) 如果是亲属内部购买可直接按评估价书写合同价.在税款上可少交的.但市场上买卖双方不可采用.省了一二百税款是小,出现纠纷还不知道是买方吃亏还是卖方吃亏了,:)收起
无论是赠与还是卖给,其缴纳契税的基数都以官方委托评估的房产价值为准
无论是赠与还是卖给,其缴纳契税的基数都以官方委托评估的房产价值为准收起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不知道你们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在我们这里,你的户口在这种情况是可以落得,你是一号,其他房主是附一号。但是,你不是已经落户了么?我们国家房子和户口没有户随房走的说法,也没有相关规定。你如果担心影响你以后卖房子,只能想办法联系原主人,协商解决。
一首先你要求的退还定金是没问题的. 二你要求的第二条要求双倍赔偿定金不合理.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定金,定金是当事人约定向对方给付的,用以担保债权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业主收了你支付的定金后违约,应当按照约定双倍返还。 三.由于业主的违约行为导致你丧失在同时期购买其它房屋的机会,使本可通过与业主订立买卖合同而获利的机会丧失,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你的利益受损。因双倍返还定金仍无法弥补于先生的经济损失,故业主应赔偿你的损失。但由于双方处于预约阶段,你未全额支付对价,所以业主只应对你的机会利益损失而非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因为不清楚你和业主的合同是怎么写的.所以只能回答到这.
如果找不到原业主你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一.首先你要找到原业主家的女儿,然后叫他女儿去办理继承公证,(记住,不管他有几个子女,都要做放弃遗产继承.包括他爱人)做完公证后去房产局办理新的房本.然后在办理你的过户手续. 二.在房地局办理的时候你要拿着身份证,业主拿着身份证,新房本.原始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就行了. 三.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1-3%(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登记费和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或者成交价的1%(卖方缴纳)
卖方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按成交额的5.5%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你卖房的价钱减去你买房时的价钱的差额,按20%征收。即:假如你的房子这次卖了50万,而你的房子是22万买的,所得税是28万乘以20%。营业税是50万乘以5.5%。这两个税应该你负担,但也要看你和买方的约定了。如果手续齐全的话一天就办完。
你的问题不够详尽啊,每个地方税收政策不一样的,你房子的产权性质呢,交易时间还要看你房子是否有贷款,下家是否贷款,买你房子的人是不是外籍人士或是港澳台同胞啊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分析,若协议离婚后,双方有明确的、符合法律的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将房产分给了男方,则不需要前妻出示证明。若达到5年的时限再过户,则极有可能存在付了钱却没有房子的局面,请您斟酌。 有买房租房等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400-606-6969咨询“新浪乐居房产百事通”,一个电话全搞定。
帮你解决买房问题: 卖家是按揭买的房。如果他要卖房,则必须先解押,也就是解除抵押,把房产证拿到手。所以你要问清楚卖方,看他是否有能力自己解除抵押,如果有能力的话,就好办了,就让他去解押。如果没能力解押或者他不愿意解押,你们可以协商由你去解押,也就是你先拿钱帮他把银行的尾款还了,把房产证拿到手。然后再去过户。一定注意你帮他把银行的钱还了并不代表房子已经解押了,一定要到房管所去注销抵押登记,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1.‘现在市场价我那个房子新房估计也就是27万’根据你这句话,你的房子应该不低于27万,房子属于特殊商品具有唯一性,你的地角楼层是不可以复制的,因为不了解你实际情况,所以按常理判断你应该不低于27万。 2.“可以省去我先还清银行贷款,然后购房者再去银行重新贷款这道程序吗?”这是不可以的,如需贷款需要重新审核。 3.“我准备重新买个房子,到时候房产证想加女朋友名字,但是给她30%产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始就需要签上你两个人的名字,一定要注意先后顺序,70%的人前,不可签反。这样办理产权就是两个产权证,且产权证上会注明共有人,具体30%产权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中心。 4.“如果不行,我该选择如何付款好。”程序应该是买卖双方先签订购房合同缴纳定金,然后你来申请你的贷款提前还款,结清贷款,注销抵押之后就可以给买方申请贷款,同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如果您与对方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则双方应该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则您可以合同约定为理由,以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可依法判决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届时您可以以法院生效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单方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具体情况可咨询房产百事通法律咨询热线:400-606-6969(每周五上午9点—12点)
去银行开个双方姓名的监管帐户吧,有些银行现在还有这项业务的. 其实过户后不加快的情形下十五个工作日才会出证,这期间原业主可以中止交易,如果你付完了全款,还是有些风险的.你可以委托一家中介公司办理手续,花一点钱,有个中间平台会让你放心很多.
你的方法,卖房人是不会同意的。 不知道你是哪里人,你们那里有什么规定。我们天津这里,不管有没有中介,办理过户都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我前些日子买的房,二手的,比较清楚。都是办理一个卖房人名字的银行监管帐户,买房人把钱存到里面,办理过户完成后,卖房人才能取到钱。很安全的。
理论上是可以的,不过你现在收回的话对方应该会跟你打官司,你可以找个律师正式的咨询一下,做好准备
税种 征收标准 征收比例 契税 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 房屋总价的1% 房屋建筑面积90-140平方米 房屋总价的1.5% 房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 房屋总价的3% 印花税 房屋总价的0.05% 免征 营业税 普通住宅购买年限未满五年非普通住宅购买年限超过五年 房屋前后买入价×5.6% 普通住宅购买年限超过五年 免征 非普通住宅购买年限未满五年 房屋总价的×5.6% 个人所得税 能提供购房原值 前后买入总价差额的×20% 未能提供购房原值 房屋总价的1% 土地增值税 个人出售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 免征 非住宅 房屋总价的0.5%
你们当时不是签过协议么,应该受法律保护吧。没过办户手续是有原因的,是拆迁安置房,其房屋产权证需晚几年才能拿。你可以咨询下相关的专业人员。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房屋以公示为原则,你在政策出台之前签订购买合同,现在也不能办理过户,试想一下如果你这样的情况办理了过户,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倒签合同啊,就没办法控制了。<br/>现在只能办到原房主名下,五年以后再过户,对你不利的就是五年以后原房主可以把房屋再卖给别人然后办理过户,那样你只能对原房主享有债权,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br/>等房本拿到后,你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比较高的违约金,并由你保管房本
一、审查经纪公司和相关资料首先,委托人应当对经纪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进行考察,其次还要对经纪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比如对于卖方来说要经过经纪公司确认买方有无购房资格、是否可以通过贷款审批等等问题。对于买方来说要注意确认所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存在共有人;也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状况。由于二手房经纪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会存在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而随意承诺和保证交易另一方不存在任何问题。一些当事人信以为真订立合同之后,无论交易是否能履行,中介公司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 二、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根据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所承担的税费不同。如果买卖双方由于对交易习惯和办理程序不了解,轻信房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一己之言,导致合同约定有可能与自己真实意思产生偏差,从而造成经济纠纷。因此在买卖双方与房产经纪公司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要求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以方面双方查阅。 三、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在居间合同中,房产经纪公司往往会在合同中注明中介费的具体的支付时间点、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没有认真阅读而导致违约的话,居间人(房产经纪公司)是有权利起诉委托人支付费用及委托金的。因此,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以免增加损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已有案例中还存在由于买卖双方过于相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而导致违约情况的发生。但在法院进行判决时二手房交易方无法提供居间人的口头承诺的证据从而导致败诉的情况。因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委托人应要求中介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
1、中介向买卖双方协商好的价格写在合同上并取得双方同意。 2、为防止卖方一房多卖,中介一般会要求卖方在签订完三方合同后需要把产权证押在中介方。 3、约定过户时间。 4、清点房子的水电气,物业费,光纤及机顶盒是否有欠款。 5、约定缴税方。 6、三方无误后签字。 7、买卖双方按手印,中介费公司盖章。 8、买方交定金,卖方押证。 9、签完结束。
卖家夫妻中一方擅自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双方非因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后,取得共同意见。参考法律依据: ①、《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中更是明确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我公司将以预估价值作为贷款依据,并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为贷款金额。 第三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四步:公证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五步: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第六步:借贷、放款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一、 贷款不成的约定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如果因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等原因,导致银行不予放贷,则购房者的合同履约能力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没有事先妥善约定,则购房者要承担不能按约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应当争取约定,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买卖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购房者可免责并要求开发商退回所交款项。 二、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达不到交房条件却强行交房;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将房屋抵押的情况;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相对来讲,购房者违约的情形和可能性比较小,基本就是拖延房款而已,但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却各式各样,从延期交房到质量问题、变更规划到办证遇阻等等,违约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 三、 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很多购房者买房,往往都是被开发商所宣传的广告吸引。如果让购房者真正决定购买的是广告或楼书中的绿地、水景、会所或即将实施的市政规划的话,则好将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使其真正成为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承诺。并约定如果届时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如何计算。 四、面积差异咋处理交房时,常见的问题就是套内面积缩水。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一般误差超过3%,可要求退房。 五、明确计价方式与价款很多人买房都有这样的遭遇,签订了购房合同,你再去交首付的时候,开发商告诉你说,我们的房子了,要么按照后的价格来执行,要么退房。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明确房屋的计价方式和房屋的总价。并明确万一了,仍然按照购房合同上的价格来执行。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明确费用由谁出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除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之外,其余配套类费用均属于不合理收费。 九、明确公共配套设施能否按期交付使用买房时,承诺1:1的停车位,小区有超市、娱乐设施等各种公共配套,但这些有可能在交房时,并不能兑现。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按照规划要求配建的、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及房地产商宣传的地下车库和会所,与住房同时交付使用。还应在“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的空行中,写明购房人是否可以选择退房。如不退房,是否可在使用条件达到前拒收房屋,房地产商如何支付违约金及在此期间的房屋保管责任由谁承担等,就此做出具体约定。 十、明确基础设施的使用时间基础设施包括:与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话和宽带)、电视系统(公共电视天线、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道路、绿化等设施。供水:购房人购房前应搞清自己所买房屋是属国家自来水管网供水,还是小区自备井地下水供水。属于前者,购房人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小区供水已纳入国家自来水管网;属于后者,购房人则应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时,地下水的使用已经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能出示检疫部门确认的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报告。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方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支付首付款;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其提前一次性还款,并出具确认函; 5、买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并提交相关资料;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贷款银行账户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将房屋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
1、准备买房:买方需要了解的信息一般有购房资格、需要准备的信息材料,寻找中介、买卖咨询,审核自己的经济情况等等,为购房做好充足的准备; 2、看房选房:一般中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寻找到合适的房源,就是与其预约看房时间,买方在中介的陪同下看房,选择自己满意的房屋; 3、产权查询:买方选中所要购买的房屋后,还需要查看所购房屋的产权证书,明确房屋的所有人信息、产权人与卖方的关系、房屋是否可以交易等等,预防因产权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4、签约订房:这一环节还包括的购房合同的签订、定金的支付等,是二手房交易中很重要的一环,诸多购房协议在此刻生成,而这些签订的合同也将是重要的凭证; 5、支付房款:支付房款的方式不尽相同,有全款有贷款,依据个人情况而定,贷款买房的程序比全款买房复杂得多,耗费的时间也会更长; 6、缴税过户:购买二手房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完成以上环节后,卖方就会将房屋过户给买方; 7、物业交割:一般就涉及物业、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交接,如果房产内部还有家具家电,还要核实清楚是否有被更换或搬走,最终业主才交钥匙,正式完成交易。
您好,建议先协商解决。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合同有效,买受人承担出租的责任。承租人还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买方是出租人。如果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水电气属于房屋的基建设置,应该作为房屋的一部分。<br/>闭路,可以协商,不属于房屋的基建,大不了让他拆走。。<br/>如果合同中写了送家具、家电,以签订合同时,房屋内配置为准。<br/>说白了,都是小产权房,法律上严格来说,房子都是违建的,就该立马拆,还没有补偿。。。但是,作为房屋出售,不考虑小产权的问题时,附属设施是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闭路你不要就让他拆走好了。。
当然可以,是违约行为,应该按你们的合同协议条款予以补偿、或赔偿。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决。法院会支持你的。<br/>《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祝您好运一生一世,如果回答有用,请点“好评”,谢谢^_^!》
你好!首先声明本人非律师职业,只是从事房产交易行业多年。根据你的提问叙述,双方已签订居间买卖协议(同中介方实施交易行为,所签署的协议,只要双方签字,手续合法,并加盖中介方公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律证据依据的),就要按照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买卖交易。如你在首付截止日前通知或催促或约定卖方(或中介方催促)进行首付款转账(或现金给付)手续,卖方一味拖延的话,那这个违约责任就属于卖方;如你与中介方在首付截止日前并未通知、约定卖方进行首付款转账或给付手续,直至延误,那这个违约责任在于你方和中介方。无论方双方谁违约,根据居间协议的违约责任进行违约赔偿,一般的违约金赔偿为定金金额。也就是说卖方违约将赔偿买方所付的定金金额加定金(即退一赔一);买方违约将拿不回定金。<br/>在此提醒:<br/>1、如未签署正式交易买卖合同,以双方在中介签署的居间买卖协议为准。<br/>2、违约金以协议注明赔偿责任中的金额为准。<br/>3、居间合同签字需卖方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签名(未成年儿童无需签字),无民事责任行为能力者等需由法定监护人签字,否则该协议无效<br/>4、如走司法程序解决,需中介方出面作证。<br/><br/>以上回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1、 约定好双方权利与义务 周女士按时向郑先生讨要房款是履行权利的表现,而郑先生按时向周女士支付房款是履行义务的表现。一旦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受到合同的约束,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 约定好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是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的内容之一,否则交易双方就很容易产生违约行为,而且守约方就很难向违约方索要赔偿。 3、 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 在合同中注明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必不可少的,若是周女士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若买方拖欠房款则解除合同”等类似条款,那么之后便不会产生纠纷,因为按照合同的约定,周女士完全可以与郑先生解除合同,并要求郑先生搬出房子。
拆除流程第一步是从天花板开始,由上至下进行拆除,注意我们在拆除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噪音和粉尘污染,所以,合理的安排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的程序,拆除天花板之前,要把外窗封闭。以防噪音与粉尘出来,从而保护我们周围的环境不被污染。 具体工程程序如下: 首先切断电路,然后再关闭排水得管道,撤出家具和手架外加灯具的拆除,然后拆除室内额的一切门窗最后,进行地板剔除。 施工方法: 1.工人应该合理的分配,为两个组,每个组的人数分工一定要明确,一般情况下白天进行拆晚上进行运输,要求当天所拆除的物品当天晚上要运完,尽可能的不要留下当天的任务,更不能随便的放置物品。 2.灯具的拆除:首先专业工人断掉总闸,拆除灯具,过程中要用绝缘的胶布,以防漏电。 3.吊顶拆除,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拆掉,先拆除外边的面板,然后再拆除龙骨,最后再拆除屋顶吊杆;注意一定按顺序进行。
第一步:借款人提交需要的证件: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还要根据自身是单身,结婚还是离婚情况准备相应的证件?。 第二步:看房评估,根据房屋的楼层、位置、面积等估计大约的价值。 第三步:签署抵押借款的合同。 第四步:借款人与放贷人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才有效。 第五步:公司派人协助借款人跟放贷人办理房屋抵押权证。 第六步:在一切手续都办好以后,放贷人就要把现款打进借款人的户头。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知后,可按通知上约定的日期前往验收房子。收房时,首先检查房地产商的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即:《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等,然后再对要接收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在验房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内容: 1、检查房屋手续 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重新核对并进行更换。 2、确定房屋面积 面积发生误差应在入住前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房地产商提出自己的主张。 3、看房屋结构 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4、清点房屋使用情况 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应在交接时要求房地产商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5、确定房屋物业情况 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一般来说中央空调属于房屋的固定设施。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你有权利搬走。